(6)遲到的愛
遲來的正義也許仍然是一種正義,只是意義不大,而且意義大不同,畢竟時光已逝,往事如煙。
我特別喜歡看 ""俘虜"" (大島渚)、""再死一次"" (史帝芬金的小說 ""Dead Zone"" 拍成電影)、""大法師"",特別最愛 ""聖殤"" (金基德)。之所以喜歡這些電影,除了藝術成就高,也許還有其它原因。三十幾年前剛上大學時,寫過一篇流傳甚廣的長文,探討前三部電影裏頭的一種贖罪意識;幾位主角,全活在一種悔恨自責中,特別是 ""俘虜"" 及 ""聖殤""。
時間的流逝,讓我們明白很多事,但你也只能 ""明白"" 而已,沒法再多做什麼,因為人事已非。
17年前,我還寫過一篇相當 ""膾炙人口"" 的文章叫 ""危險的實驗"",講一個我很喜歡的學長叫 Alan Turing。Turing 跟我隸屬同一學院,當我17年前談他的時候,國王學院 (King's College) 通往電腦室的樓梯口都還沒掛上他的肖像;而且,當時恐怕就連絕大多數英國人都根本不知道他是誰。
Turing 在充滿羞辱中,彷效白雪公主,以一顆含氰化物的毒蘋果自殺而死。下葬那天,風大,除家人外,無一親友到場。他的名字,就像某種敏感的恥辱記號一般,從世人的記憶中,迅速隨風消逝。
如今,世界各地以之為名的研討會多不勝數,另外還有各種紀念活動,包括設立銅像、好萊塢以他為主角拍成電影 (想必是部大爛片) 等等等,英國政府甚至考慮把他做為英鎊的肖像;說是紀念也好,消費也罷,就在世人紛表悼念的同時,其實死者跟這一切一點關係也沒有了;我們所謂的 ""告慰死者在天上之靈"",說穿了,其實只是告慰自己,告慰那些跟死者或許流著同樣血液或有著類似遭遇的 ""未亡人""。
去年,我來到昆明、北京,不為別的,就只為了一個人--沈從文,我總想走遍他曾走過的每個足跡,看望他所曾看望的一切,探訪他所曾居住過的每個大小胡同。我還來到他在北京的一處故居;北京解放 (或說淪陷) 前夕,沈從文就住在這兒。當年,北大貼出政治紅人郭沫若對沈從文的公開批鬥大字報,說沈從文 ""用文字畫春宮"",是個桃紅色 (即色情)作家,而且說他存心故意要藉此 ""腐化人民的戰鬥意志"" 云云。
不久之後,沈從文以極其慘烈的方式割喉割腕喝媒油兩度自殺,鮮血四濺,死志甚堅。獲救之後,沈從文從此封筆,不再寫作,但各方批鬥依舊不曾停止,直到文革結束,足足三十多年,期間多次抄家。其實,沈從文自殺之前,原本擬定一堆寫作計畫,正準備大展鴻圖,全心寫作。
有些悲劇屬於時代,有些悲劇屬於個人。不管是時代或個人,悲劇之所以是悲劇,往往是因為正義已遲,愛的最好時光早已流逝。
楊又穎自殺,心態為何,外人難以得知,心靈畢竟不是三言兩語可輕易陳述之物;即便是當事人也不一定能確切說出個所以然。以世俗眼光來看,不管是學術或工作,在我表面人生最為輝煌的某一年,我卻反而覺得特別沮喪,一直想離開哲學,走進教會。若要說原因,也許該怪那幾隻烏鴉。我的學院宿舍書房有個落地窗,窗外有一大片屬於我私人的美麗花園;每天黃昏,常有三三兩兩一些烏鴉在草地上覓食走動,場面淒美,令人憐憫。目睹此景,套句沈從文的話,""我仿彿瞬間明白了世上的一切""。
不論如何,個人之事,外人難以作評,因為生命與心靈畢竟是血肉之軀,微妙複雜而神祕。所以,我並不是要探討當事人死因,我只是想說,根據報導,楊又穎自殺事件發生後,許多人傳簡訊給死者,示愛表關心,加油打氣,可是,她不是已經死了嗎?家屬痛心對著天空說,""愛你的人比抹黑你的人多得多""。這話也許是對的,可是,這一切示愛與關心、怒吼與正義,其實都只是馬後炮。一萬個事後關心,恐怕遠遠比不上事發當下的一句仗義執言。
我也常收到 ""讀者來信"",給我打氣加油,說上許多好話公道話。我很感激讀者們的好意,但我也常納悶,跟我說這些能有什麼用呢?集體為惡之事必然是明著來,但所謂正義之聲卻往往私下偷偷摸摸講,好像很見不得人似的。黨外時,也常有這類人士,比方說學校的老師或同學或醫生們,私下神神祕祕地跟你說 ""陳真加油哦!我支持你!"",但公開時卻一個屁也不敢放,有些甚至選擇和主流施暴者站在一起,說他是為了前途,不得已。
我很討厭寫東西老是要顧及讀者的閱讀能力,往往被迫得犧牲微妙,被迫得一直做聲明做解釋做澄清,以免他人有意無意的曲解。我當然不是叫大家要用卑劣的手段,一大群蛆一般的生物,自以為正義,整天匿名傷害他人,卻說是社會公義的伸張。我指的仗義執言,前提當然是你至少要有七歲以上的智力和道德感 (我懷疑台灣有幾個人有這種能力),足以分辨基本是非善惡,並且以一種正當而公開的方式去從事,而不是一會兒什麼 ""肉搜"" 這個人,一會兒又集體攻擊那個人,全是匿名且肆無忌憚的集體施暴與傷害,強欺弱,眾暴寡,打落水狗。這不叫正義,這叫卑鄙無恥齷齪下流。
仗義執言必然是這樣:你的手段必須合乎正直正當,而且你自己也得冒點風險,因為很可能你也會成為低劣生物的集體施暴對象。就好像十幾年前某個深夜裏我想搭救的那個被一群黑道追殺的男子,我想請他進我房裏避難,萬一被黑道當場看見或事後知道,我大概也難逃血光之災或甚至小命難保,因此,在那當下,我的冒險搭救,風險非常高。但是,古往今來從來不曾有一種正義是沒有風險而只有美名與利益的;大概也只有台灣才會出產這麼多不管怎麼改朝換代、永遠站在主流順風位置、既安全又有美名、而且又可享受各種權力和利益的 ""改革人士"" 與 ""理想家""。
不過,仗義這種事,當然只能要求自己,沒法要求別人。重點是:遲來的正義或許仍然是一種正義,但遲到的愛還能稱得上愛嗎?我很懷疑。聖經說,""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懼怕便被除去。"" 我們如果真的愛,就算千刀萬剮千古含冤理應也不會遲疑或害怕。
陳真
發佈日期: 2015.05.02
發佈時間:
上午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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