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十年來,美軍侵略屠殺四處轟炸,有三種基本炸法。
一,連帶炸。
簡單說就是寧可錯殺一萬,絕不放過一個。
當敵人 ""可能"" 藏在社區,他就把整個社區轟個稀巴爛;當敵人 ""可能"" 被送往醫院,他就把病人乃至醫生護士一併幹掉;當救護車 ""可能"" 載走敵人,救護車就是攻擊目標;當婦孺老幼 ""可能"" 跟恐怖份子走在一塊,他就統統格殺勿論。例子成千上萬。希望不會有阿西又出來跟我要證據。
二,故意炸。
炸那些對美國不敬者,炸那些幫助敵人者,殺雞儆猴。
例如半島電視台在2003年侵略伊拉克戰爭中,發表許多平民被美軍屠殺的照片,半島電視台幾天後就被炸了。例如敵人或平民管他的,不拘誰中彈受傷倒地,誰敢衝過去營救傷者就殺誰。
大多數國際人權機構往往確立不談政治的原則,例如AI,基本上是不允許涉入當地政治的(我參與創立、結果被綠油油人士所竊據的這個AI台灣分會例外)。但是,MSF 比較沒有這個限制,他們往往直接挑戰政治惡行導致人道災難,因此經常成為敵對雙方的軍事攻擊目標。
除了明炸,大多時候是暗殺。在一些被美國 ""民主輸出"" 的國家,總是有動輒多達數千人的暗殺黑名單,殺掉當地各行各界的反美人士或左派人士、工會幹部、教師、牧師或親近敵人者等等等,半個世紀來,美國就是這麼幹的。
三,誤炸。
真的是誤炸。你可以說他不小心,但精確地說,倒不如應該說他其實是根本就不在乎炸死多少平民。2003年至今,伊拉克上百萬人死於戰火,有記者問美軍有無精確死亡數據,一位美軍將領回答說,""我們對統計死人數目不感興趣""。
陳真
發佈日期: 2015.10.08
發佈時間:
上午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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