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認為國小教師是「蒙師」,強化學生在家教中建構的個性,再從個性上啟蒙群性,最後完成獨立的人格。
抱持著這樣的職業價值觀,因此我必須有能力在環境中透視學生與他的家庭。所以,家庭訪問以及與父母、學生個別深入談話,幾乎是每日例行的工作。在某些時候或個案裡,我很可能是對學生家庭解析最透徹的人。
但是否真能幫助學生建構獨立的人格,倒是未必,要看家長的價值取向。
在公立學校教育是義務,我當然只能「配合」家長的價值觀教學。
在自學班教育是親師合作,我比較能夠坦然和家長說明:我的教育價值觀與您的家庭家教有哪些那些不同,要看您是否選擇和我合作,如何合作等等,進而溝童如何讓孩子獨立。
所以教師真是非得了解學生家庭環境不可,除了可見的身外環境,當然也包含各種心理狀態。
各種各樣的學生、家長,還加上其他相處的教師、教育行政,人物之間發生的種種境遇,教師必然會接觸並深切了解許許多多的事件內在狀況。
有些曾使我欣喜安慰,有些曾使我憤怒痛苦,也有的是深沉的無力與無奈。
但是,我從來不曾將這些事例,當成精彩的故事寫出來,誇耀自己處理得宜,博取他人的誇讚,顯示我非常認真教學、擁有專業等等等。
那是每一個獨立生命的隱私,是血肉淚痕,蒙師因為參與了學生人格的建造,無可避免的也參與了學生成長的部分隱私,但是,不表示教師擁有暴露學生隱私的權利。
唯一可以讓我述說這些隱私的場合,是教育專業人員互相切磋琢磨,交換經驗,以求增長能力、幫助更多學生的場合。
這是職業道德。
網路上看有幾位心理醫師或律師,經常性的把自己的案例寫成文章,公開發表給大家看,若是沒有經過當事人、當事群體每一個人的同意,我個人非常不贊同。
我認為心理醫師和律師,與國小教師一樣,都是在做「人心」的工作,而不只是「物」的職業,和人心相關的專業,不能像處理物的專業一樣,任意和他人分享。
這類專業事件就只能以專業態度在專業圈子裡討論,不可以拿出來給大眾當故事說,甚至當娛樂消遣。如果覺得需要提供給大眾經驗,也必須歸納為一個情境與概念來談,而不是直接述說事實。成就了自己,傷害了當事人。
王修亮
發佈日期: 2016.01.23
發佈時間:
上午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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