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亮,
不絕對的事,我不信;我不信的事,我不寫。但寫了也只是寫了,旁人千萬可別當真。我相信的事,旁人不用信。人總該靠自己的腦子和眼睛、耳朵去相信自己認為應該相信的事。
人們常說沈從文與張兆和郎才女貌,天作佳合,對此我是相當存疑的。可當說起胡適和江冬秀,人們卻又感嘆這兩位在婚前從未見過面的終身伴侶真是很不搭,說什麼一個是不識幾個大字的矮冬瓜,一個是溫文儒雅玉樹臨風的大學問家。李敖更毒了,說什麼你若看到江冬秀,你就知道胡適的偉大。
但我倒覺得胡適與江冬秀不管內在外在都很搭,胡適的娘可有眼光了,在胡適未成年時就先幫他挑了個好媳婦。胡適留美十多年歸來之後,毅然決然遵守這門婚約。胡適的善良在於婚前可見一斑,而不在於婚後。胡適說,他得接受娘留下來給他的這個 ""甜蜜的禮物"" 才行,要不然,他若毀了這門婚約,恐怕會傷了幾個人的心,他將因此終身痛苦自責。
至於婚後,胡適看起來是很開心的。不過,我不是要講這些名人""八卦""。我只是想引用不識之無的江冬秀在胡適遺著裏頭的一段序,於我心有戚戚焉,由此也可看出,江冬秀是深深了解胡適的。江冬秀是這麼寫的,她說:""胡適身前一切都可模糊,唯在書桌做學問極為認真。""
我覺得自己也是這樣,凡事都可隨意,但一加一等於多少我是不隨便的。無奈造化弄人,有翅難飛,但願老天爺在我下地獄前,給我兩年無憂無慮的時光,讓我能回到書桌前,用最後一點力氣,處理一個哪怕像一個標點符號那般微不足道的問題,算是我這一生能夠為這世界所做的最後一件事了。
陳真
發佈日期: 2016.05.07
發佈時間:
上午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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