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不喜歡談枝枝節節的現實問題,因為往往寫來滿紙污穢,歸卵泡火。關於黃、廖兩位先生的說法,其實就算完全撇開什麼科學啦、理性啦等等概念上的荒謬與可笑不談,就光談現實上的問題,同樣是荒謬可笑的。比方說什麼管制日本福島等地的農產品進口,就是侵害日本農民的人權,就是不識大體,缺乏國際觀,不懂得禮尚往來,就是搞民粹,必須道歉認錯等等等,這些都完全說不通。如果這事硬要扯上人權,那麼,被侵害的是台灣人的人權,而非日本農民。
台灣對日本不但客氣到爆,而且簡直就是自我做賤。所謂什麼歐盟早都已經開放了,為什麼我們還不開放?說若不開放就是太沒有國際觀了。這也是高度簡化且扭曲事實的說法,歐盟直到去年(2015年)年底至今年一月之間,對於福島鄰近各縣市的所謂開放,只是其中一部份的有限度開放,但是,主要糧食例如大豆、大米、水產海鮮及部份蔬菜與水果等等等,仍然還是嚴格管制的。而且,歐盟是針對福島災區鄰近15個縣市採取糧食禁令,但台灣卻只針對福島附近一共5個縣市進行管制而已。
再說,台灣的所謂管制,其實也只是要求日方應附產地證明以及輻射檢測證明,這樣的管制很過份嗎?非得完全門戶大開、隨便讓你進口才可以嗎?各位應該還記得,去年差不多這個時候,日本方面竟然跟賊一樣,偷偷更換產地標籤,矇混輻射食品進口。但是,台灣方面卻沒法制裁這些違法亂紀的日本人;他們日本人自己都不敢吃的東西,竟然還以偷天換日的假標籤,騙別人吃。
日本人的惡行不用說了,台灣政府對自己人卻更加惡劣。福島核災發生於2011年,事情發生後半年,因為駭人聽聞的輻射污染事件在日本各地頻傳,日本政府迅即大幅下調輻射安全值,亦即採取更嚴格的標準,比方說肉類和蔬菜的銫134和銫137的總和不得高於500 bq/kg,牛奶和水則更進一步下調為200,以確實保障安全。不到幾個月,日本政府又再度修改法令,規定牛乳製品及嬰兒食品從200 bq/kg 下調為 50,至於其它食品則從500下調為100。管制得相當嚴格。相關數據,輕易就能查到,比方說:
http://pubs.acs.org/doi/pdf/10.1021/es5057648
但是台灣呢?我們的所謂安全標準卻是這樣:不管是大人或嬰兒食品,銫134和銫137的總和一概是 370 bq/kg。人家日本人的嬰兒食品或牛奶及水等等,50以上就算輻射超標,而我們竟然是370!台灣人是蟑螂嗎?有抗輻射表皮嗎?為什麼我們的輻射安全標準是日本人 7倍以上的寬鬆?不信請看:
https://consumer.fda.gov.tw/Law/Detail.aspx?nodeID=518&lawid=126
這樣還不夠荒唐哦,就在日本人面對核災,趕緊大幅提高安全標準以保障國民健康的同時,台灣的衛福部 (當時應該還叫做衛生署) 卻反而打算修法,從370調高為600。人家是往嚴格的方向調,台灣卻竟然在當時一片輻射危害的恐怖氣氛下,打算大幅放寬標準。人家日本人規定50就輻射超標,台灣卻要從370再進一步放寬為600!真是很不可思議。這個荒謬修法,後來因為消基會的抗議以及藍綠立委的阻擋而沒通過,但仍維持370的極度寬鬆標準。關於這事,這裏都還能找到相關報導: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611
當時在野的民進黨對此大張旗鼓抗議,還叫大家要小心國民黨會出賣台灣人的健康,切勿讓福島等各縣市核災區的食品進口,應嚴格把關;並且還要求馬英九政府應比照歐盟,應該把管制區從福島、千葉等5縣市,大幅擴大為15縣市,同時進一步禁止水產海鮮進口。
這些做法我都認同,但是,如果這個黨都還沒上台,如今就已經在放話說要對日本輻射食品解除管制,那不是很荒唐嗎?台灣人不去抗議這種出賣行為,反倒還說一些不三不四的幼稚理由,說什麼管制輻射食品就是侵犯日本農民的人權,就是搞民粹什麼的。難道連這樣的荒唐言論,也能硬ㄠ成什麼科學理性,什麼高深的知識,什麼國際觀與保障日本人的人權?
做為一個人,在一種公眾陳述中,我想有一點很重要,那就是最基本的誠信與理性。很多事各有觀點,沒有絕對定論。基本上,我對現實問題的容忍度非常高,盡量讓自己沒意見就是沒意見,但有些事卻沒有爭議空間。
你當然還是可以以一種非常低標的超低安全標準開放日本輻射食品任意進口,但你不能說若不這麼做就是侵犯日本人的人權。這太荒唐了。人家日本人保護自己的國民可周密了,但台灣藍綠各級政府卻把台灣人當成蟑螂似的,連抗輻射能力都比日本人強十幾倍。人家日本人認為不合格不敢吃的東西,我們卻敢吃,而且還說若不吃真是對不起日本人,對不起科學與理性。
陳真
發佈日期: 2016.05.11
發佈時間:
上午 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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