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
講這些遠近之事,並不是叫大家來靜站,毫無此意。遠近只是一種隱喻,意味著你重視之事,你自然就常常會想到它,並且想要為它做些什麼;反之則當成看戲,看完就算,根本不干我的事;要是有人請他做些什麼,他就會一堆理由,太遠啦,太忙啦,我不懂啦,沒有效果啦等等。今天要是你的小孩生病需要就醫,這些理由肯定會統統消失。為什麼?因為你看重這事,反之則他家的事,與我無關,一堆藉口就來了。
一個人是否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當然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倒不是說非得採取什麼樣的一種參與形式才叫做參與,只是我常覺得,人們基本上幾乎純粹都還是以私利為導向。比方說,寧可花大量時間玩線上遊戲,但不會願意把這些時間的哪怕只是萬分之一,用在對他人有益的事情上。比方說,寧可花大筆錢吃喝玩樂,但他就是不會拿出哪怕只是萬分之一的金錢來幫助他人。比方說,寧可私下罵這個罵那個,罵不停,罵得好開心,但是就是不願意冒著一丁點根本微不足道的風險公開批評,因為他知道這會對自己產生不利的後果。
甘地說,"你希望世界是什麼模樣,就自己先那樣地活。" 否則一切都只是毫無意義的空談。
陳真
發佈日期: 2016.08.02
發佈時間:
上午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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