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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發佈日期: 2016.09.28 發佈時間: 上午 1:44
秀慧,我不知道妳在說 "我" 什麼?什麼 "動怒"?妳是指我的哪一則留言?不管哪一則,我是應該怎樣才能證明 "我" 這個人有或沒有 "動怒"?這些話講了一萬八千多次,實在覺得很絕望,不知道還能怎麼講。

任何公開討論,請針對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想法,因為只有想法才是可以公開討論的東西,絕對不要去指涉一個人的什麼情緒、什麼個人修養等等這一切不應該評價也不可能評價的個別人事物,這其實就是一種對我的公審,聽懂嗎?若再犯,我會刪掉。任何人都一樣,天條就是天條。

妳自古以來其實已經犯規許多次,我知妳無惡意,但我深感痛苦與為難,刪了又怕得罪,不刪又等於自我做賤,任人糟蹋。我是應該堅持言論自由的原則及個別人事物的神聖性?還是唾面自乾,學習和稀泥,學一套社會化的狡詐與圓滑?學一套任意對人指指點點的可鄙網路文化?
請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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