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陳醫師的地盤上撒野,真是抱歉。
匿名指控非公眾人物並非本意,
姓名的地方沒有填身分證上的名字,只是因為在網路上活動,所以習慣就填上網路上的名字
就像您發表醫療相關的見解時會用本名,談醫療外的事情會用陳真一樣,
那就只是我的個人習慣,並非不能以真名示人或想要逃避言論責任等理由
蕭曉玲是不是「非公眾人物」也是見仁見智,至少在我的認知裡,她是公眾人物
以google搜尋"蕭曉玲",結果多達703,000筆,光"新聞"這個分類就多達159,000筆
她有專屬的維基條目: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95%AD%E6%9B%89%E7%8E%B2
她是2015年自由台灣黨不分區立委名單第一名
有很多民進黨民代會不定時幫她開記者會,甚至幫她質詢官員
有很多媒體(ex.自由時報、正經限時批之類的)會主動幫她澄清"事實"(or製造謊言?)
監察委員會自動幫她寫調查報告
大法官會自動幫她提部分不同意書
甚至未來的準司法院長許宗力還親自幫她開座談會: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209688129093103&id=166352390093354
當然,她自己也常常接受媒體專訪、參加政論節目
就我的感覺,她的話語權可能比某些政治人物還多
她和民進黨想要政治追殺的部分,也不是我無端造謠
她翻案後確實想要找以前的校長、訓導主任等人報復
「柯不追究前朝責任 蕭曉玲:為德不卒」自由時報 2016-09-23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35079
「不追究打壓者 蕭曉玲批柯為德不卒」中時電子報 2016-09-23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923000594-260102
以上我寫的這些解釋,沒有要您回應,也沒有要您同意我的看法,您大可全部刪掉也沒關係
我之所以寫這麼多餘的事情,只是因為我從小的教育就是這樣
"冒犯別人時要道歉,自己覺得被誤會時就盡量解釋"如此而已
您就當作是我自言自語或是自我滿足的行為就可以了,如有冒犯,就只能再次道歉了
再回去解釋原本發那篇文的用意,
是因為我發現監察院寫的蕭曉玲調查報告,似乎存在5種問題:是否引用錯誤法條的問題?是否忽視現時法律的問題?是否記載錯誤事實的問題?是否怠於詳查事實的問題?以「不違法」來解釋「沒有違反師道」是否適當?
會發現疑似有這些問題,是比對了法院判決書、聽證會證人證詞、法令等等的證據(文內都有附),也經過和家人的討論
如果這些問題為真,那光是「引用錯誤法條」和「記載錯誤事實」就是非常嚴重的瑕疵
這份監察院報告的內容應該要被糾正檢討,並公諸媒體,以避免錯誤的資訊繼續散播
https://www.facebook.com/wandererc/posts/1466327343382391
我很努力的在各種地方張貼我的論點,包括臉書、ptt、甚至也有投書媒體,但都沒有引起關注
所以最後才把主意打到這個地方來,因為我知道這個留言板是有人看的,
也希望能獲得一些回應指教
當然不是期待陳醫師回應我的文章,只是私心想利用這裡來增加文章曝光率
這裡的許多訪客都是很有見識的人,不管誰的回應對我來說都很有價值
最後再說一次,如果讓陳醫師感到有所冒犯,我只能再次道歉
如果您覺得這篇回應還是很礙眼,就請直接刪掉吧
謝謝!!
羅崇庭
發佈日期: 2016.10.02
發佈時間:
上午 4:51
請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