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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發佈日期: 2016.10.04 發佈時間: 下午 5:12
很多自以為有智慧有心胸有宏大眼光不拘細節的人,經常有著一種自以為是的 "豁達" 與 "優雅",對別人所遭受的處境往往有著一種乍看關心、其實不屑不以為然乃至根本不相信的態度,常用句型是:"算了算了,何必計較?"、"沒那麼嚴重啦"、"這種事很常見,沒什麼啊" 等等。可是,別說一萬,光說一就好,當僅僅一分的狀況降臨在優雅豁達人士自己身上時,他們恐怕就得哭爹喊娘宛若世界末日了。

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想過,如果一分的狀況就讓你哭爹喊娘,那麼,別人假若長年承受的是一萬分或一百萬分的折磨呢?你有沒有想過,那是何等光景?一個人得有多大的愛,得付出多大的代價才能承受那樣一種有口難言的長年煉獄?

據媒體報導,夏林清老師在事件之初曾語帶哽咽地說下半生要致力於研究網路霸凌的問題。儘管嚐過了不少苦頭,夏老師對網路霸凌的理解似乎仍然十分粗糙。她所謂的這些匿名為惡的 "正義魔人" 其實並不是膽子小,而是主流氛圍還不夠熱,不足以讓他們沸騰;把 "它們" 理解成一種彷彿具有自主意識及充份自主能力的個體其實是相當違反現實的。當然,沒有人會懷疑電腦螢幕背後確實是一個個的 "人" 而非機器,但在某個重要意義上,"它" 們恰恰就是一堆機器或工具。機器是沒有所謂膽子大或膽子小的,機器就是機器,它接受外部指令,依群眾氛圍啟動,而非有其內在真實意向與情感。

特別是在這樣一個資訊與文化徹底封閉的小島上,從眾性極端顯著。很多生物似乎都有這種特性,比方說我看過一些可愛的狗狗狂咬獵物的景像,你咬我咬大家咬,很開心,很刺激,很興奮,哪怕是一隻原本很溫和的狗,同樣也會咬得熱烈而不亦樂乎,畢竟獵物就是獵物,當我屬於獵捕者那一方,何其有趣而刺激,甚且充滿 (自以為是的) 意義。

這類現象當然島內外都有,差別只是在於程度差別極大。在台灣,這樣一種撕咬獵物,這樣一種綿綿密密無絕期、信口開河的網路口舌與抹黑,幾乎就是一種大家習以為常甚至引以為傲的所謂正義與民主自由。在這樣一種極端封閉而扭曲的社會裏,大概也只有那些天資特別聰慧或是個性特別顯著而強烈的人,或許才會、也才敢逆向行駛,與群眾背道而馳。

Noam Chomsky曾經說,網路帶來一種自由與解放,有助於一個開放社會的形成。這話其實得加個但書。它之所以有可能成立,必須有個前提就是:假設每個網路的參與者都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及相當程度的道德與文明水平。畢竟一個工具既能成善,自然也能藉以充份為惡,就如同一把機關槍可以保鄉衛國維護安全,若交到一群猴子或一群歹徒手上,後果將會如何?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項工具本身也不可能蘊含必然的內在價值。價值是來自工具使用者素質之良莠,而非來自工具本身。

我一直想發明一個中文名詞,取代道德一詞。在英文裏,moral 或 morality(道德)或 ethical (倫理) 聽起來很中性,但也許華人社會千百年來偽善過了頭,道德一詞聽起來總是很刺耳,很反動很不進步似的。但我至今還沒想出一個新詞,只好姑且倫理道德下去。

曾見過一個小朋友,行為問題很多,打同學,虐待動物,說謊,偷竊,掀裙子,摸小鳥等等等,相當可怕,連我靠近他都很擔心小鳥會受到恐怖襲擊。但是很奇怪,這位小朋友在學校的這類考試,比方說 "公民與道德" 或是 "生活與倫理",卻每次都考一百分。比方說,他經常故意害女同學跌個狗吃屎,原本都是在一旁哈哈大笑的,但他在考卷上卻寫著 "看到同學跌倒,我會儘快把她扶起來,問她有沒有受傷"。

這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 "規範性道德" 這東西不是一種知識,而是一種生命;唯有當它在 "某個人" 身上獲得 "實踐" "實踐" "實踐" 時,它才具有意義。這就好像愛情不是一種知識,你知道再多偉大的愛情之道都不足以讓你成為一個戀人,但是,一個對於愛是何物什麼也不懂的人,卻很可能是個情聖。這就如同聖經不是一種知識一樣,我就算把聖經背起來,倒背如流,也不足以讓我成為一個基督徒,因為它並沒有在我的生命中獲得實踐。

俄國有個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名字很長,我懶得去查了,他在獲獎致詞中說道,文學讓 "人" 由零點零零零零幾,變成 1。這意思簡單說就是,讓人不再只是面目模糊的烏合之眾 "之一",而是成為一個獨立而完整的 "人"。維根斯坦對人的最高評價是:"他是一個好人"。我對人對己不敢要求太高,畢竟在這樣一種豺狼當道的社會,當好人是很艱難而痛苦的,連我自己都不想當好人,所以也不敢陷害大家。但是,當不了 "好人",那麼,光是當一個 "人" 總是應該的吧。好人壞人都沒關係,但你總得讓自己成為一個 "人",一個獨立存在的生命,而不是成為一堆根本分不清誰是誰的蛆的其中之一。

越是極端封閉的社會,例如台灣,想成為一個 "人" 越是極端困難,因為它太封閉了,完全看不到其它任何可能性;不但難如登天,痛苦代價也很高。但是,由蛆組成的社會,跟一個由人組成的社會,感覺非常不一樣,後者使人愉悅,前者使人恐懼、壓抑、失語而痛苦。

陳真201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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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面會沒人來..夏林清嗆正義魔人 沒膽如「暗夜裡的吸血鬼」

ETtoday 2016.10.01.

綜合報導

輔大性侵案延燒至今,前社科院院長夏林清因處置失當引眾怒,但她仍不斷與外界爭辯。日前有網友發起「夏林清愛與關懷見面會」,原定於1日下午舉行,但夏開出5項條件才願意出席,結果不了了之;夏在臉書上怒批,這是一群「只敢仗著人多勢眾的『正義人士』」,認為真要叫網友現身,馬上就嚇得魂飛魄散。

日前有網友在臉書上發起「夏林清 輔仁大學 社科院院長 愛與關懷 見面會(一般民眾版)」活動,時間原定於今日下午2時在輔大羅耀拉大樓舉行,將討論「受害者培力(empowerment)」、「群眾暴力」、「誰才是受害者」、「誰應該道歉」以及「如何讓事件和平落幕」等議題。

夏林清26日表示願出席,不過附帶有5個前提,第一、「主辦人必須以本人、真名負責任現身邀約」;第二、「應該將議題一一陳列,並事先提出為什麼要談這個議題的重要性和理由,才不會浪費時間」;第三、「把論辯規則先提出草案,並先行作業、協商釐清,形成有效溝通對話條件」;第四、「如果參與人員論辯錯了,對於自己的錯誤指控行為該如何負責?如果夏林清錯了,希望夏林清如何負責?這些要具體開出條件」;第五、「全程活動應該要公開直播,讓所有媒體都能參與」。結果卻不了了之。

夏林清在臉書上怒嗆,認為這就是「網路上一群只敢仗著人多勢眾吃人的『正義人士』」,「真要叫他們現身,再要他們具體化來面對此事件,負責任的在公共空間中,生產對社會有意義的作為,他們就馬上嚇得魂飛魄散、消失無蹤」;另外她還批,「先前那個惡狠狠要公審我的氣勢,都不知道到哪裡去了?我真不知道他們如何面對自己這個不堪的嘴臉」。

夏林清說,過去4個月來,自己徹底了解到這群網路「正義魔人」吃人不負責的本性。她說,他們只敢沉溺於匿名群體中,享受不應有的免責權,一旦要求他們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就如同「暗夜裡的吸血鬼」,紛紛躲避怕見光。

另外,夏林清也點名輔大學生會發起的「一人一連署 驅除夏林清」活動。她強調,學生會在法律上代表輔大學生行使各種權力、盡各種義務,但學生卻沒有向她查證,就對夏的「諸多行為」自行審判;她說,會完全尊重學生會,也準備好面對他們的公審,但希望學生會可以提出「理由、根據、正當性」,並負起責任,「萬一有一天發現誤判、誤殺,他們將準備如何還我公道」。夏也趁機偷酸受害女同學男友,向學生會喊話「不要像先前529po文的當事人那般,一個至今一走了之、隔海遙控」。

夏林清說,4個多月來,不斷有人建議她把臉書關掉,不要理會無謂的謾罵和指責,但她認為,所有到夏的臉書上發言的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她說,如果自己做錯了,「我理當該受」;但如果沒有,「這些瘋狂的網路正義魔人」,也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起代價。

夏林清在文末表示,還有些網路中號稱名人、或知名社運團體,也在此次風波中起了帶頭作用,但如果這些人躲在國家機器背後,就算揪出錯誤,也未必能要他們負起實質責任。她說,「躲在保護被害人的口號下,當成他們的『保護傘』,那真的是新的綠色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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