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林清老師又寫了篇文章,痛罵當事人的男友。夏老師似乎一直搞不清人們對她的反感原因何在。她一直著重在她並沒有吃案,但我想,人們的反感應該不是來自吃案與否,而是是來自夏等人(肯定是出於善意或者說自以為的善意)的處理過程中,所表現出來 (或被描繪出來) 的言行態度。
當這樣一些態度持續變本加厲時,自然就會更引起眾怒。特別是當這樣一些言行態度涉及複雜而不可能為外人所詳知的個別情境時,人們其實也只能在表面的言行態度上產生反應。至於是否吃案,除非你有調查權,深入調查,否則如何可能論斷?
我個人是相信夏老師的,因為根本沒有吃案的必要與操作空間。但我也只能說我 "相信",而沒法說我 "知道",因為除非介入調查,否則誰能知道個案細節?夏老師在這一點上所能做的,當然也只能發表聲明自清,並且要求進行調查。重點是:有一天,當調查結果證明夏老師清白,眾怒依舊在,為什麼?因為人們的反感並非來自於此,而是來自於某些被刻意突顯的言行態度。
至於我個人,我的反感卻比較是來自於權力及權利本身。跟夏老師一樣,我也很堵爛代言,堵爛替受害者發言,堵爛替受害者設想各種想當然耳的可憐情境或心境,堵爛這樣一些自以為是的家長主義,堵爛 "受害者最大主義",堵爛 "受害者怎麼胡作非為都行的那樣一種莫須有的道德優勢與特權"。很多 (自以為進步) 的進步人士至少在口頭上,大概也都會堵爛上述這樣一些權力的濫用與剝奪,但很弔詭的是,以另外一種所謂進步的觀念或想法替旁人代言,要他 "應該" 站在什麼樣的 "位置" 上,別 "輕易踩上" 什麼位置...等等等,難道不就是一種代言或僭越?只是代言的方向與內容跟一般所謂家長主義的慣用句型稍微不太一樣而已,但 "家長" 的性格並沒有太大的不同。
套用 Noam Chomksy 的話,也許當一個人自以為是根鐵錘時,在他眼裏,旁人就全是釘子了。我的意思是說,當一個人處於某種權力位階時,他往往很難意識到權力之無所不在。於是,當夏老師等人自認受到吃案的錯誤指控時,他們便可輕易地召開一個兩百多人的所謂討論會,來(為自己)澄清所謂真相。但是,討論會能討論出什麼真相嗎?它不可能是一種討論,而只會是一種權力失衡的公審,因為涉及的全是個別細節。一個人就算再有理,當他在權力上處於劣勢時,面對那樣一種百人公審,恐怕也得啞巴吃黃蓮。
我當然不是說夏老師吃案,而是說,透過這樣一種濫用權力的方式為自己求取所謂清白,其實是很令人反感的。另一方面,難道夏老師無法理解,別說兩百人,就算你兩百萬人與會,參與討論,就算兩百萬人全部挺你,真相依然在未定之天,夏老師的清白依然不明。因為就如上所述,吃案與否,外人其實無法判斷,除非進入個案進行實質細節調查。
夏老師在乎的是吃案指控,但群眾在乎的卻是一些極其冒犯的、囂張的、侵略性的、自以為是的言行態度,特別是當這樣一些言行態度出現在某種權力失衡的關係底下時,人們很自然就會選擇站在所謂弱者這邊。
在一種動輒蠢血沸騰的社會中,當這樣一種反感被有意無意地炒作時,暴民獵巫的現象就來了,一個更大的權力或權勢壓迫就來了,反而把加害人改造為受害者,而夏老師於是就成為人人得而誅之的 "巫婆"。但她當然不是巫婆,她理當是一個廣受人們尊敬的老師與運動者才對。一個人不應該僅僅犯了一點錯便被打成魔。在我看來,這樣一種瘋狂病態社會,恐怕才是一個社會的無數痛苦悲劇乃至災難的根源。
群眾是單純的,當然,在某個重要的意義上,單純往往意味著愚蠢。但是,單純或愚蠢的群眾背後的各方黑手包括主流媒體,卻一點也不蠢。就說白了吧,背後這些趁機興風作浪者,與其說他們在乎是非對錯,不如說他們更在乎是非對錯的主詞是 "誰"。只要是異己,就算你有多少對,也會全部變成錯,並且加倍奉還,落井下石,甚至看能不能趁機一網打盡;不光是妖魔化夏林清一個人,更努力把她打成一種 "惡勢力",一種必須鏟除的邪門歪道,比方說其所屬的民陣(人民民主陣線)。這恐怕才是主流媒體、主流社團及主流名嘴等等等,藉由性侵案的一個真正打擊目標與重點。
另外,我還看到一個什麼 "匿名者台灣" (Anonymous Tw)去駭入輔大網站,甚至揚言若校方不道歉,就要公布輔大師生的個人資料云云。我覺得很奇怪,你要逼甲道歉,若甲不從,你就跑去傷害乙,而乙是甲的鄰居或同學或員工,天底下有這種正義嗎?再說,強迫一個的確不認為自己有錯的人認錯,在道德上有什麼意義嗎?重點難道不是應該要先讓當事人弄清楚自己究竟錯在哪裏?
在當今活著的人當中,我最佩服一個人,那就是 Assange (阿桑吉),不但絕頂聰明,而且其作為貢獻之巨大,也許不是絕後,但至少是空前的。他已經被英國實質軟禁七年,不見天日。美國更是處心積慮想抓他、殺他或處以極刑。他之聰明,世所罕見,但他卻用這樣一份天才去打擊世上那些真正為非作歹、塗炭千萬生靈的邪惡政權例如美國。我只是想說,一個人擁有某種天份或能力,你應該去善用它,而不是反倒拿它來幹一些莫名其妙甚至為虎作倀的事。
你看史諾登也是,他有那麼大好的前程與人生,但他卻甘冒一死,拋下一切,揭露美國無孔不入監控全世界的黑幕。天份或才華或某種機運造化,其實就是一種權力,而這權力是上天給你的,你可以拿它賺錢,拿它創造個人美好人生,但你不該濫用它,更不該拿它來為惡,遂行一己之私或一己偏見去傷害那些不該傷害的人。
你倒是應該以你的天份或才華去傷害那些整天四處燒殺擄掠訴諸無數謊言藉以發動戰爭的國家才對,怎麼是去對付什麼輔大師生?這不會太荒唐太低能了點嗎?更何況輔大這事,究竟誰是受害者誰是加害者,難道不是得看你指的究竟是什麼才能判斷?它並不是一個單純一面倒的是非對錯。理解這一點,理應不需要任何天份或才華,它只是一些極其簡單的道理。硬要獵巫,其實只是反映了一種不可思議的低能,要不就是反映一種純屬顏色鬥爭的不良居心。
至於夏老師那邊,我就不懂她在想些什麼了,她似乎到現在都還不知道人們在堵爛什麼,她似乎一直認為這樣一些堵爛只是出於一種對於所謂有無吃案的真相的誤解。於是,只要揪出那個造謠者,只要把他公開罵成心裏有什麼 "見不得人的苦" 的無恥爛人,彷彿自己的冤情就真相大白了似的。
一個人的思維與說理能力,其實也不會因為你在言談文字中添加了許多彆彆扭扭很咬舌頭的學術專有名詞就能產生更好的議論品質。有時候真搞不懂一些人,特別是在台灣學界或文化界,不知道是很自卑還是怎麼樣,怎麼講一些極其簡單、簡單到爆的想法,卻反而要動用許多晦澀不明的術語?究竟是想要讓人聽懂還是要讓人聽不懂?一種良好的思索與議論能力,難道不是應該要倒過來,應該是要想辦法在盡量不傷害原意的前提下,有能力用清楚簡單的詞句去說明那些艱深複雜的道理才對。比方說,今天有人問我,什麼是人民幣入籃?我若回答說就是SDR 啦,SDR就是特別提款權啦。那我其實就是腦袋壞掉了才會這樣回答,因為這只會讓人更聽不懂而不是更懂。題外話。
陳真 2016. 10.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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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膽、無恥朱生只敢放冷箭?】
夏林清 2016.10.08.
我今天下午到學校性平會,傍晚趕到桃園參加研習會,到晚上九點多,看到年輕人傳給我蘋果即時與自由即時的新聞,說朱伯銘打臉我的否定吃案說,我看了內文,覺得十分可笑,稍微休息一下,連夜寫這臉文打臉他。
朱伯銘同學在台灣放了一把火,就躲回大陸,不敢面對台灣媒體及大眾的直接質疑。今天忽然間在臉書露了臉,反駁我轉貼高旭寬的文章。他的重點說,是他向警察局報案,我怎麼可以用這個來證明我沒有違法,但他的反駁,正好反過來證明他是錯的,回打到他自己,間接為我澄清,我將一一揭露他的狡辯。
第一,朱一直指控我,在其女友去年6/28發生性侵,我知悉的第一剎那就著手進行吃案,但是,性侵案在台灣的法律規範,屬「非告訴乃論」,國家司法機關一定主動介入,當司法機關介入、檢察官開始調查,連受害當事人都無法撤案,我一介平民,如何吃案?就算我想吃案,我難道能賄賂檢察官,把該案吞沒?我過去就是指出此事實來反問朱伯銘,證明他的吃案指控說根本站不住腳,因為在台灣已啟動了司法偵查程序,誰還有本事壓得下來?怎麼吃案?他不可以用他自己出生社會的經驗,來揣度台灣現實,認為我的大學院長職銜會有足夠實力去壓制檢察官,他的這種官本位至大思維,放在台灣校園內是個笑話。
更沒想到今天朱竟然用個荒謬的理由說,是因為他去警察局報的案,所以我不可以用他的報案來證明我沒有違法吃案,這種奇怪的邏輯,令人啼笑皆非。
既然朱伯銘自己證實了到警察局報案,司法程序已啟動這個事實才是關鍵,至於報案者是誰,根本不是重點。如果他沒辦法舉證我有行賄或有本事施壓檢察官來湮滅此案,怎麼可以指控我違法吃案?所以他這次對我的反諷,不就反而幫我證明,國家機器早就因為他報案而啟動在辦案,我根本沒有必要也沒有能力去吃這個案,所以吃案說不成立。
第二,若按照朱生邏輯,我夏林清一定案發當天在現場,且由我向警察局報案,我才能拿來證明我沒有吃案的嫌疑,這種論點不是太荒誕了嗎?那天會發生性侵根本在大家意料之外,案發是凌晨,朱同學是因為當晚情緒一直被親密關係糾葛,感覺不安,半夜三點衝到現場,才撞知此事,他去報案理所當然,怎麼報案可以拿來居功,且說因為是他報的案,我怎麼好意思拿報案來證明國家已經涉入偵辦、所以我不可能吃案,他的邏輯論證是,因為他報的案,此案司法已啟動這個事實,他有專屬權,我無權拿這個事實來證明我不可能吃案,他這種混淆且自以為是的書寫手法,非常帶有情緒煽動性,根本經不起仔細檢驗,可是這與他的529編織構陷手法,可是如出一轍啊!
第三,關於朱伯銘對我吃案的指控,我還提出過下列質疑請他公開回應,他至今都沒敢回答,只會躲在大陸抽空放冷箭,敢做不敢當,敢指控不敢面質。
我多次公開用臉書指名問他:他的女友被性侵是一件不幸的事情,但為何她被性侵會變成我夏林清的醜聞?而我因擔心醜聞爆發才有動機去吃案?他沒回答。我又問他,性侵犯罪案情本身與我有任何利害關係嗎?又不是我兒子去性侵(我又沒兒子),我擔心什麼?現在網路最誇張的訛傳,還說成好像是我去性侵當事人,真是非常可笑,實際上,性侵案是有可能變成她們自己的醜聞,絕對不是我的醜聞,我為何要吃案?我請他證明,性侵案若爆發會對我造成何種危機或傷害,會實質損及我的利益,導致我有必要去將此案壓下?他到現在都不敢站出來說明清楚。他如果無法清楚、具體且合理性的說明,他女友被性侵這件事,為何會成為我的醜聞,那就表示與我無關,我有何動機需要冒著違法之險去吃案?他被質疑都迴避已信用破產,今天還敢露臉說我否定吃案說,並不成立?這叫打臉?還是不要臉?
過去四個月,他除了經常假裝情緒性地東拉西扯外,對於我嚴肅對他的質疑,從來沒有一個字正面回應,這一點大家可以回頭查證。更可笑的是,網路判官們,沒有一個敢向他查證「為何性侵會變成我的醜聞」這個犯案動機問題,也沒有任何媒體就他指控我吃案的合理性,去請朱拿出有利證據來負責,就一直以訛傳訛,不斷擴大。他指控不負責,今天還這麼大膽?原因是,朱生就是躲在他女友性侵受害人的身分背後,吃定大家不敢去碰他,只有我為了我的清白質疑他,反而被說成是在欺負他。
其實,已有朱伯銘熟識的兩位輔心同學林彥宇、曾信毅已具體為文出來指證,朱伯銘今年628,私下向他們透露,是基於朱自己不可告人的苦,無處宣洩,才遷怒構陷我,529po文根本都是虛構的,朱伯銘對於林、曾兩位的揭露,至今也不敢出來否認,他的女友就是害怕他們那個見不得人的苦,可能會被揭露,才出來對我道歉、止血,承認完全沒有吃案這回事。(連結請見林、曾<致朱伯銘與巫OO的公開信>https://goo.gl/JzbHgr)。
只是沒想到她的道歉信,竟被外界解讀是被我強迫而來,又讓朱生躲過他差點被揭露出來的醜行。
第四,輔大教官知悉之後,校方也已依法在24小時內通報教育部,教育部已立案,難道我夏林清神通廣大到可以令教育部把此案吞沒,而造成吃案?這麼多管道都證明不可能被任何人吃案,更遑論我夏林清毫無利害動機,朱生公然振振有詞指控我吃案,我已如此多方舉證反駁,那些有意見批評我的人,為什麼不敢面對我舉出的鐵證,而令朱生任意捏造?
第五,從朱伯銘最近臉文透露的消息,案發沒幾天,他們就請了律師了,有律師在給她們意見、分析利害,別人有什麼本事吃掉她們的案?為何裝的可憐兮兮,讓外界以為她們孤立無援,塑造我可以任意欺壓她們的錯誤印象。當事實出來,正好揭露他隱藏了太多的真實資訊來唬弄一般人。
第六,案發當時,現場就有好幾位學生,先後到場幫忙,所以此案並非躲在暗黑角落無人知曉,另外,系上在協助的老師也都知道,學校教官也知道,案發第二天(去年6/29),校方就召開十幾個人的緊急處理會議,各方重要人士皆在場,這個案子明明白白已經存在在那,誰有能力吃案,為何朱生敢如此持吃案說而還能存在?社會如對於我講的證據不予理睬,不相信可以去問,輔大6/29開會的教官、輔導中心主任、心理系主任、當事人的兩位導師等等,由副校長主持,這種情況與我根本無任何行政職關聯,我根本沒受邀與會,如何吃案?
最後,難得朱生今天自己露臉,我其實很希望他能夠針對案情來做面對面的對質,朱已經是成年人了,請不要躲在學生身分,無的放矢,藉著社會同情學生的聲勢,玩弄身分混淆的手法,指控卻完全不用負責,這對我們的教育是個不好的示範。沒有錯,一般體制之下,師生若有衝突,學生受委屈的成分比較多,但我想提醒社會,不要忘記,現在校園已經這麼開放,片面壓制機會不多,而學生攻擊、誣陷老師也時有所聞,此案實情就是學生惡意攻擊老師,捏造事實、栽贓、來發洩情緒,轉移她們自己兩人無法解決的苦。我敢公開陳述,就敢以此立場面對社會的質疑,我希望朱伯銘能夠到台灣來,與我公開對質,不要躲在大陸,迴避檢驗。
陳真
發佈日期: 2016.10.09
發佈時間:
上午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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