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個人所知,政府用於檢驗的人員數量缺乏(含研究與學術機關合作),在智財法院時常碰到沒有實在的資訊,導致法官對於裁罰數額必須"自由心證"的情形,時常被批評是我國的產業整體評估,沒有確實之故。
回說服貿,光看法律條文的意義並不大,關鍵在於附件。我記得賴中強律師曾經有做一次表演性很強的逐條念,印象中念了幾個小時。實則如果讀法律,看這份資料並沒有太大的意義,必須要逐條對比當下的資訊,我記得當時看資料最大的問題就在於此,附件內容遠非我個人的專業,更不用說可尋求的資料不足。不過可能是我真的關注的力道不足,如果真如小慧姐所言,政府相關的評估資料是充分的,對於我蒐集資料的不確實,還希望能請小慧姐多多賜教。(另提一點,應該說是對"個別"產業影響而非整體,這與其說是筆誤,不如說是我本人對於兩者的理解有所偏頗。)
實際上關於太陽花當時推出的一系列知識普及,數量非常之大。一夕之間正確跟錯誤的知識滿場亂舞,作為一個沒有甚麼經濟背景知識的人來說,我說的話可能真的不夠確實,現存印象中也只剩電子資訊產業、工科的聲音普遍有所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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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呂同學的說法,我其實不甚贊成。我的論據剛好不是因為"有許多人"站了出來,而是有"非常多人"沒有站出來。有意思的是,站出來的人懂得不一定比沒站出來的人多,站出來的人對於政治傾向的主張,強於對產業有無利害。沒站出來的說法則相反,但我從來沒有聽過有任何人真切地告訴我,他們判斷這對台灣產業好或壞的資料源。
而我亦認為真的有確實看過資料的,仍算是少數。至少我個人當時的判斷是,我真的不知道這個條約簽下來是好是壞,甚至用原則性的方式去說"不簽契約不論對我們的內國產業有無影響,都會導致未來的經濟合作困難"、"我國對中國經濟的依賴本身就非常高,如果不簽定協議加強合作,而其他國家卻持續加強鏈結,將導致經濟競爭力下滑"我也沒辦法判斷真偽。
這邊只是好奇、而非質問,我很想知道呂同學這邊對於當時支持與否的看法,我所見的只有上述這樣的不確切。
另外則是暴言是多數、站出來是多數這些說法我都不贊成,真正的多數永遠是閉口不言的,如果暴言的人代表80年代全體,那"公開站錯邊"受到的反對人數應蓋以萬計,而非一兩個、一兩百個人的暴言。
目前在校大學生約有一百三十萬*,太陽花當年的人數則在11至50萬**之中。我懷疑真正去看資料的有沒有超過一成--也就是太陽花參與者的可能最低人數。
故而我依然認為我對於80年代世代的看法,偏向原來膚淺的一代這一說詞。我認為這個看法有所偏差的源頭來自於觀察的角度,我是中原大學的在校生,剛好位於中段,如果各位在貴校都是少數(也可能是多數,這只是我的臆測),那我認為對於知識慾望偏低、追尋高度刺激、傾向成功學(或純粹專業知識)的80年代人數,仍是偏多的。
*https://ricelohas.blogspot.tw/2015/03/103.html
**前者為警政署、後者為太陽花方
鄭涵文
發佈日期: 2016.11.06
發佈時間:
下午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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