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隆誌:
關於食安的問題你的說法與我個人所知的部分差距實在有點大,我翻了一下校內的資源,不過很無奈的是,法律界對食安的討論多半只有個案,很少談及制度面,除了品質月刊 2015年1月 台灣食用油風暴史,認識食品安全 在結尾第2項建議地方與中央政府檢驗人員質與量必須增加,且並沒有除此之外的闡釋外,基本上找不到對於食安檢驗人數質量的資料。
此外可能比較相關的則是謝開平教授,黑心油事件之公務員刑責,有提及食藥署公布使用問題油品商家後,發現商家資料有誤。
食衛科稽查員將稽查公文傳真給頂新的兩則個案,但是用於論證食安人員總體素質不佳,顯然還不夠。
比較從制度面論述的,我找到兩則相關新聞,且根據我們公法教授分享過,一位在食藥署工作的學長,提及稽查的數量高於他們能負荷的程度,我想這兩則新聞的分析有一定的可信度。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997
http://news.e2.com.tw/utf-8/sp2014/158059.htm
另外根據衛服部2016-2020食品安全政策白皮書的論調也跟關鍵評論網的部分相符。
衛服部2016-2020食品安全政策白皮書第17頁,表明有30萬家食品業者完成登錄,如關鍵評論網的資料無誤,那表示目前登記的廠商約有一半。
第24頁末段開始則表明,在邊際稽查人力上,比起進入食品量百分之五十的漲幅,檢驗量百分之六十三的漲幅,人力稽查數量僅有百分之三十八的增長,從42人增至58人,並寫有"人力顯然無法負荷龐大檢查業務""正式人力不足情形下...庶務性事務之協助工作由非典型人力...專業性不足且精業不易傳承等問題。""同時受限於輸入食品今費預算缺乏,執行輸入食品之查核及抽驗比率、檢驗項目、通關時效,以及國外源頭工廠之查核強度,均無法有效提升"
27頁第二段"再者,衛生機關稽查人力編制嚴重不足,依據2005年統計資料顯示,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辦理食品衛生正式人力約512人,並依實際需求進行行政、稽查及檢驗等業務之調整分配,平均每名食品衛生安全人力負責服務約4萬l,000位國民。而食藥署辦理流通稽查業務之正式人力約75人,除食品外,還須負責藥品、化妝品等稽查業務,其工作份量相當繁重,加以我國缺乏專職食品稽查教育,對於食品安全領域之專業素質有待提升,復以稽查人員流動頻繁,導致訓練及經驗傳承不易,衛生機關稽查及栽處工作日益困難,如何徹底解決稽查管理人力不足並全面提升稽查專業量能,成為刻不容緩之課題。"
鄭涵文
發佈日期: 2016.11.15
發佈時間:
下午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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