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玉,
陳真先生所言之現象,關於其形成原因,我轉貼兩篇文章,或可提供一種觀點。兩篇皆以時事為引,回顧過往事件,分析歷史脈絡而得。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今日種種惡果,無非是過去種下之因。近日高中生模仿納粹調笑嬉戲,猶自理直氣壯、不以為然。觀諸其言行,豈非當前台灣主流價值觀具體而微的表現?待其瓜熟蒂落,將來如何,又豈非不能預料而或逆睹者?洋人多說歷史是線性的,但我想循環才是常態,螺旋上升亦或下降,一代重蹈一代的錯誤,個別人雖得見微知著,卻只能載浮載沉其中,欲振乏力。所以會有詩詞歌賦、筆墨丹青,聊慰逝者、明志於來人。我華夏三千年信史,同樣的事還少過嗎?對不起跑題了,我只是發散對自己怯弱無能的不滿。以下是轉貼,有本文和原文連結。如果留言和轉貼內容有違反版規之處,煩請管理員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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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族化的台灣人權,誰受害?
作者:石之瑜
http://www.storm.mg/article/146658
台灣漁民前往太平島維護自己國家的權利,但必須以緊急危難為理由申請淡水補給,才可以登岸,而其中載有鳳凰衛視三名記者的吉利號,必須停泊在外海。這表示,緊急危難的救助,不適用於大陸人,或受雇於大陸的人。換言之,誰能成為台灣權利保障的主體,是一種肉體的判斷,而不是價值的判斷。
茲事體大,假如,凡是大陸人或具備某種大陸身分的人,必須排除在台灣所承認的權利主體之外,就表示台灣奉行的人權,不但不是普世價值,反而是對人權選擇性地忽略及壓迫。實踐上,如此透過歧視來區隔兩岸人民,並不限於這個個案,甚至是早在國民黨時期,就已經建立的慣例。外省籍官員用來自欺欺人的人權價值,如今正在把他們自己變成是沒有資格享受人權的異族。這是怎麼發生的呢?
這是台獨勢力與外省籍官員共謀的罕見案例。他們各懷鬼胎,先後將大陸人建構成權利主體範疇外的其他人種,醞釀一種達到高等文明的台灣種族優越感。這樣的種族優越感當然是虛構的,因為兩岸人民無論血緣文化都難稱為兩個種族。然而,如果大陸人一概沒有資格在台灣享受權利,享受權利的資格就形同定義台灣人的一種法律基因,大陸人既然沒有資格。人權的種族化於焉發生。
眾所周知,在李登輝執政時期,就打定主意要去中國化。他的一大梆子外省籍官員為了討好李登輝,又不違背自己對於中國文化的認同,就出謀劃策,鼓吹以兩岸的制度與價值差異,來做為與大陸對抗的意識形態,取代國共對峙。對李登輝而言,去內戰就是去中國化,符合他的大戰略。但對他的外省籍官員而言,制度與價值之爭可以影射內戰還在打,所以足以說服自己,李登輝不是台獨。
回溯當時的公共論述,可讀到字裡行間的身分暗號。在1990年代,凡用國家安全為理由在討論兩岸關係的,後來基本上都在21世紀後出櫃,成為理直氣壯的台獨。可見所謂國家安全,就是兩岸屬於兩國的隱喻。相對於此,幾乎所有外省籍官員都回歸到制度與價值之爭。後者遭遇的困境是,假如有一天大陸的人也享有人權,那他們怎麼面對台獨?怎麼讓台獨接受自己是新台灣人?
影響所及,就產生了一種心態,絕不能承認、甚或容許大陸人享有人權。第一個高潮是1994年發生千島湖事件,24個台灣遊客遭謀財害命燒死在船上。台灣官方一面倒地指向大陸官方涉入,謂其處理過程罔顧人權。陸委會與海基會異口同聲,說是合法遊客遭非法謀殺。實際上,被害的還有8名大陸船員,台灣媒體刻意迴避報導他們。而且,台灣遊客並非合法觀光,因為當時並未開放赴大陸觀光。
無獨有偶地是同年稍後發生上好三號漁船事件,這艘載有大陸漁工的船因為台灣並未開放雇用大陸人,結果在颱風來臨前未能及時獲准入港避風。俟獲准後已來不及,駛入前竟然觸礁,漁民便投入巨浪逃生,有10人不幸溺斃,其餘登岸。媒體指稱這是台灣版的千島湖事件,引發陸委會不滿,澄清漁民是非法雇用。衛生署更在事後強調,應關心的事是,大陸漁工的排泄物污染台灣近海。
其實,不論台灣觀光客或大陸漁工,根據台灣的法令都是非法,但根據大陸的法令都是合法。不過,那些進港避風的在事後可自行駛離,但那些泅水逃生登岸的,則被當成偷渡客囚禁。換言之,他們的肉體是否接觸台灣的土地,是判斷他們是否違反緊急危難規定的依據。像不像載有鳳凰記者的吉利號?遭遇颱風的大陸漁民不能因為緊急危難登岸,海吉利號也不能在太平島申請緊急危難的補給。
外省籍官員引用的上述這些似是而非的合法或非法論述,以及誰有資格作為緊急危難時的權利主體,後來愈演愈烈,淪為一種仿效種族主義的風潮。1999年在模里西斯發生金慶號喋血案,台灣船長殺害15名大陸漁工,陸委會說是船長醉酒意識不清的個案。請問,意識不清的時候卻能清楚分辨台灣或菲律賓漁工不必殺的話,這需要多深層的建構,才能達到這種大陸漁工才是唯一非人的意識效果?
至此,大陸人沒有人權的印象變質,大陸人已根本不再有資格作為人權主體。也就在這個時候,台獨開始執政,進一步將外省籍官員建立的自由價值標準,完全轉變為一種種族主義標準,也就是,一種在想像中不能容許跨越的區隔──兩岸成為兩個種族,其標準在於能否受到權利保障。於是,大陸人不必、不能、不應在台灣受到權利保障,形成實踐台獨的絕對律令。
所以,大陸配偶取得權利身分必須特別嚴苛(立法院某次公聽會提到陸配不是自由戀愛,好像台灣人都是自由戀愛,都才享有自由戀愛的權利),同理,大陸學生連自費健保也不准。看起來沒必要的壓制,卻成為情感上無解的鏈鎖,這不能不說是傳染了種族主義。只不過,台獨是用享有人權的資格,當成不能跨越的基因。因此形成的偽種族主義,特別脆弱,特別容易揭穿,故特別激情。
台獨還有沒有可能擺脫偽種族主義的桎梏呢?台獨在2016年重新執政後,似乎變本加厲。因為,這些偽種族標準不但適用於大陸人,也正開始適用於不支持台獨的台灣人,包括早年依附李登輝的這些外省籍官員,將導致沒有憲法權利資格的台灣人,其數目在短期內難免迅速增長。這不僅是人權的危機,也是太平島的危機,更是台獨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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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異族化」是轉型正義的必然
作者:石之瑜
http://www.storm.mg/article/153637
立法院通過針對國民黨黨產進行清查的法案後,國民黨失去成為憲法上權利主體的資格,因為法案授予行政院絕對的裁量權力,由以執政黨為主導的委員會,而不是根據法律獨立判案的司法官,對國民黨所有黨產進行清查。民進黨是以轉型正義為名,將國民黨變成一個法律的對象,並且不具備法律保障的權利身分,國民黨至此成為台灣政治的外人、對象、異己。
所有轉型正義的前提,是政治體系已經界定了一個歷史的敵人,因此才能以整個政治共同體的名義,對之進行清算。所以,轉型正義得以推動,在於政治系統能建構一個政治共同體的新認同,壓制了另一個曾經存在的或其他潛在的認同,因為那些其他認同選項帶來了不正義,或威脅共同體的新共識,故不能容許再屬於當前政治共同體的範疇。如此一個認同轉換的進程,與轉型正義的追求是一體的兩面,否則就失去了對其他認同選項進行壓制正當性。
這樣一個認同轉換的過程,必然對於政治共同體所能想像的對外關係,帶來影響。影響可以表現成兩種形式:一種是對外明白宣稱不會因為政治共同體的新認同,改變對外關係,也就是把因為過去對外關係所造成的不正義,具體排除在轉型正義的範疇之外。比如1949年中共建政之後,就曾縮小打擊面,暫時擴大統戰範圍,以安撫國際,先求得穩定。另一種則是針對曾經對舊政權友好的外在勢力,採取疏離、排除或對抗。
民進黨的黨產條例當然不是在歷史真空中發生,對國民黨的清算,是以回溯1945年國民黨在抗戰後接收台灣,以及1949年內戰失利的國民黨播遷來台,這兩者所帶來的不正義為論述基礎。而其前提,就是當前民進黨為營造新的共同體認同,所仰賴的反中,反華立場。所以,對國民黨清算的進程,是在反中政策全面開動的同時。這個清算的發動,可溯源至李登輝擔任國民黨主席,他指控中國國民黨為外來政權,並矢志改造之為台灣國民黨。
李登輝接受日本的殖民教育,效忠日本天皇,因此根據他的生命經驗,說國民黨是外來政權,反映的是他的切膚之痛。然而,他本人後來效忠過中國國民黨與蔣氏父子,偕同大量其他受到日本殖民統治,因而對中國國民黨帶來的中國政治文化有所疏離的後殖民精英,他們都有再中國化的歷史經驗。因此在擺脫中國身分的過程中,需要特別明確且義無反顧的表現,以防這種中國化的歷史經驗重新浮出。
自李登輝以降,包括國民黨自身的文化與宣傳機構在內,都戮力改造自身為純屬台灣的政黨,以致在反中與和中兩條路線之間舉棋不定,但是基本上仍接受並配合以去中國化為導向的教育、文化政策。不過,國民黨在論述上遭到異己化的趨勢積重難返,終於導致反中潮流氾濫,國民黨遭到選民拋棄的厄運。尤有甚者,國民黨因為失去憲法上權利主體的資格,而淪為異族。
異族是種族主義的概念,即是因為血緣、膚色、宗教等方面想像的差異,而被視為不共戴天,因此必須在法律上加以鬥爭、排除。由於異族的建構充滿想像,因此往往不是科學(儘管種族主義的科學家必然會想方設法提供證據,來鞏固對異族進行區隔的正當性)。由於雙方種族與宗教方面長久的互融,要把台灣與大陸要區隔成異族,即使在科學上都難令人信服。
所以,從李登輝開始,反中論述主要是強調歷史經驗,主張在1949年大陸播遷來台的人與之前的移民之間,因為歷史經驗迥異,而形同不同的族群。可是,在政治實踐過程當中,這些1949年移民來台的所謂中國難民,如今大量支持民進黨的比比皆是,起碼學會表演反中的外省人口節節上升。他們之中,進入民進黨精英階層擔任各部門領導的,更是大有人在。於是,用歷史經驗來進行異己化區隔的論述戰略,行不通。也就是,單純指控國民黨為外來中國難民的政權,已經不敷使用。
共同體的建構所面對的,是崛起的中國與無處不在的中國移民,包括大量嫁來台灣的大陸配偶,大陸移工與大陸學生。於此相對的,是移民到大陸工作、婚配與求學的台灣人。結果,在生活、語言、知識等方面都溝通無礙的兩岸人民,更加挑戰了共同體賴以重構的反中意識。當歷史經驗變成了負面因素以後,共同體的基礎就產生質變。從國民黨最早與中共內戰時就採用的反共論述出發,新的共同體的到了新的啟示,批判中國是不民主的政權,壓迫人民。
原本在李登輝時期,批判中共不民主,是為了區隔台獨。但是,隨著反中政權的執政,不民主成為了共同體認同的新參數。現在所流行的論述前提是,享有民主權利的,屬於同族,不能享有民主權利的,屬於異族。所以舉凡陸配、陸生的民主權利都要受限,赴大陸就讀的台生與台商,權利也要受限。不能享有民主權利成為了異族的標誌。其結果,新的共同體認同必須對大陸採取對抗,因為剝奪大陸人民以及與大陸有關的台灣人民的權利身分,是共同體延續的心理條件。
因為如此,必須將這些對象說成是文明低下的,以便合理化對彼等的差別待遇,這就進一步衍生成為社交媒體上各種歧視大陸人民的言論,其根本,是反映了無法區隔大陸人民而又必須加以區隔的焦慮。中國國民黨作為外來政權的意義便可以重新理解,國民黨不再是中國難民的政黨,實際上也早就不是了,現在,中國國民黨是一個與文明低下且沒有資格享有權利主體的外敵的同路人。
在這樣的論述條件下理解黨產條例的通過,就能夠理解,在根本上,並不是對國民黨黨產的覬覦,而除了是權力鬥爭之外,更是因為對國民黨的權利主體資格加以剝奪的心理需要,再敦促民進黨必須甘冒違反憲政主義的大不諱。而正是這樣對憲政主義適用範圍的重新劃定,複製了新共同體正在不斷鞏固的感覺。對外切斷與異族的往來,對內清算其同路人,是台灣憲政主義的內核。
李宗益
發佈日期: 2016.12.26
發佈時間:
下午 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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