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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發佈日期: 2016.12.26 發佈時間: 下午 10:10
當我們指稱某一方言行思維愚昧低能荒腔走板時,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採取政治或法律乃至軍事手段來懲罰當事人,畢竟思想言論的事也只能交由思想言論來裁決。

曾經有一位學者主張納粹大屠殺根本不存在,結果差點被解聘,只有很少的人聲援他,其中一位聲援者就是 Noam Chomsky。我的態度也一樣,再怎麼荒腔走板的愚蠢言行,當你透過言論以外的手段去制裁他或懲罰他時,不也同樣愚蠢?既然是理性與感性可以解決的事,就跟外力扯不上什麼關係了;該以理服人之處,理字就該當頭,而非掄起拳頭以力嚇人,使人噤聲。除非,除非該言行思維的內涵旨在挑起仇恨,打壓異己,這時候才有所謂繩之以法或行政懲罰的問題。除此之外,言行思維的事,就也只能交由言行思維的內涵來分出個高下。

當今的以色列,不折不扣就是個納粹。我們巴勒網每個月靜站就有這麼一塊標語,寫著:"以色列勿學納粹"。這口號是我取的,其實我已經夠客氣了,光只寫著以色列 "勿學" 納粹,事實上,以色列的暴行根本就是納粹的翻版。我應該寫著 "以色列是納粹翻版" 才對。

以色列的駐台代表幾年前曾經打電話給我,他似乎很介意這句標語。但如果他真的介意,就應敦促他的政府停止殘害巴勒斯坦人,而不是企圖要我們噤聲不語。我知道對於一個當年的受害民族提出 "勿學納粹" 這樣的指控很強烈,但這畢竟是無數人對於當今以色列之所作所為的基本觀感。

以色列國力強盛,因此也使得納粹之相關形象、符號或文字更加顯得異常敏感,儼然禁忌。我個人傾向於尊重受害者或少數一方的感受,我不會在這樣一些事情上高舉百無禁忌的所謂 "言論自由",就如同我不會支持言行卑劣挑釁的法國查理周刊一樣。所謂言論自由,往往是強者糟蹋弱者的工具與藉口。但這並不意味著我認同應該以恐怖殺戮的手段或各種外力來使人噤聲或乾脆滅口。

台灣這事也一樣。這所中學幹這樣一些蠢事,低能到爆,讓人很無言,但是台灣所謂總統需要對此表達歉意嗎?干她什麼事呢?致歉與否,應該是學生自己來決定,怎麼會是由一個政府來道歉?學生又不是政府養的狗,憑什麼 "替" 學生道歉?更不用說逼迫校長下台了。如果這樣就要下台,我看台灣剩不了幾所學校,全都應該關門打烊或直接抓去槍斃算了,因為,我們的教育或社會型態竟然每天在哈日捧日舔日,自願當日本人的狗。二戰期間,日本人幹下的血腥與殘暴規模之巨大,絕對是好幾個納粹的總和。你很難教育學生說我們應該舔日哈日卻必須敵視納粹,這是矛盾的,因為前者比諸後者之殘暴血腥,遠遠有過之無不及。

如果我們凡事都要依靠 "力" 來解決 "理" 的問題,那麼,倘若我是世界的君王,連 "美國" 二字都不應該出現在字典裏,因為它殘害世人規模之巨大,根本罪無可逭。誰敢寫出美國二字就該受到嚴懲,這樣合理嗎?這就是我們想要的所謂合乎正義的世界嗎?
請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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