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如果要對比,我是建議直接把一大票政治人物及各界名嘴及一堆財團的財產充公,情節重大如炒地皮者,建議直接槍斃,因為他們所所獲得的巨額收入或外快或貪污所得,竟是如此龐大,絕對足以支付貧窮老人的各項開支。因為,如前所述,一般人要賺成那樣,得從五百萬年前開始賺起,這樣合理嗎?
以後,我們不管談到任何一個社會問題,都應該把這些什麼都能吃、胃口特大的人渣饕餮給抓出來做為一種對比才對,看是要財產充公或直接依法槍斃,我都沒意見,只要公平正義能實現就好,各位鄉親父老,我說得對不對啊?
陳真
發佈日期: 2017.01.09
發佈時間:
上午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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