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著名哲學家,但因為我對他不熟,讀了就忘,所以現在雄雄想不起他的名字。他有個觀念,名稱我也忘了,只記得一個相關的例子是這麼說的:
一個人渣,他的死活你當然不會在乎,但假若有一天,他要死不活、面臨很大的痛苦時,我們很快就忘了他是個人渣,忘了他的種種身份與立場,而只關切他身為一個人、做為一個生命當下所承受的巨大痛苦。可是,當他慢慢脫離險境,脫離痛苦,又好端端地活過來時,我們馬上就又會想起他是個人渣,想起他的各種作為與立場身份,說不定心裏頭會嘀咕說這混蛋怎麼還不趕快去死。這位哲學家給這樣一種基本狀態取了個名稱,但我也忘了。不過,對於這個生動的例子卻始終忘不了,也許這觀念多多少少也描述了我們 (至少是我) 的所謂愛。
就如 Hannah Arendt所說,我並不特別鍾愛任何一個族群或國家或組織或階級,我們的愛難道不是僅僅只及於一個個具體的個人?而且,這樣一種愛,牽涉的理應不是一種立場身份種族或政治顏色,而是有關於那個人的種種有關善惡美醜的基本屬性。我們或許依然會 "愛" 一群人渣,但這份愛也只有在上述那樣一種 "同樣身為人" 的基本狀態下,也許才會顯現。除此之外,我們是不可能愛一個人渣或一群人渣的,難道你真的會愛一個混蛋,就只因為他綠油油?
我們常被要求要愛同胞,這意味著你要比愛 "外人" 更加愛你的所謂同胞才行。但人性是這樣嗎?就只因為他跟我一樣住在某個地區或跟我有著一樣的膚色,所以我就應該要 "更" 愛他?
住在台灣,常覺得生命朝不保夕,因為每天必須開車、騎車、搭車,到處奔波。台灣車子與人潮事實上並不多,但交通卻極度不安全。在英國開車或騎車,人們總是你讓我,我讓你,大家每天無時無刻讓來讓去;一些繁忙街道的交叉路口,有時候甚至所有車輛居然全都停下來,因為互相讓來讓去,讓到後來根本誰也不敢動,就是要讓對方優先。
在英國換車道更是簡單,你只要打個方向燈,後方車輛很快就會有人給你閃個燈,示意你可安全轉換,你就算閉著眼睛也能變換車道。在台灣則不然,即便後方很遠很遠的地方才有車輛,但你只要一打方向燈準備轉換車道,後方的車子就會像神風特攻隊那樣,盡全力加速朝你衝來,無論如何就是不能讓你搶在他前面。要是你終究還是在極度驚險中快他一步,他就會把你看成殺父仇人,搞不好拿刀子出來捅你,罵幾句你爹娘更是基本台詞。
我來英國前不會開車,來到英國很快就學會,因此很習慣這套禮讓的文化與思維,行人最大,弱者至上,凡事禮讓。回到台灣後,當我秉持著這套英國作風開車騎車時,不但險象環生,痛苦不堪,而且經常招來辱罵與攻擊。我常被迫停在台灣街頭路邊興嘆,"這就是我應該熱愛的同胞嗎?" 這是一群根本不在乎他人死活、極度自私、完全沒有半點基本規矩、甚至好像沒有大腦、根本沒有人性的人渣吧。我怎麼可能會偏愛人渣?難道就只因為我們都住台灣,所以就應該 "熱愛" 人渣?熱愛這樣一片隨時會讓你無端喪命或傷殘之土地?
舉個例,你知道高雄光是一年平均多少人死於車禍嗎?兩百多人。你知道高雄一年平均多少人在車禍中輕重傷嗎?至少六、七萬人,其中六成五以上是機車。高雄有兩百七十萬人口,扣掉嬰兒小孩或生病臥床無法出門的那些人,你自己算算看,輪到你出事的機率有多大。這麼小的一個城市,一年七萬人因為車禍輕重傷,十年七十萬人傷殘,這是交通應有的常態嗎?這是在打仗吧。一個伊拉克戰爭十幾年下來也不過百萬傷亡。高雄並沒有特別差,台灣去到哪基本上都一樣。
我上個月搬來高雄,買了一間十多年屋齡的中古豪宅。買不起但還是硬給它買下來,沒有一毛錢是自己付的;同一間舊房子,房貸一借再借,然後再加上四、五個信貸,東借西借,奮鬥一年終於才買下來。但這下根本還不起那麼多貸款怎麼辦,於是就找銀行協商,申請本金寬限,拼命工作賺錢來還。之所以拼了老命搬來這個所謂豪宅區,為的不過就是一個原因,在這個小區域,至少可以有個人行道可以安心走路,不用走在快車道上,而且可以推娃娃車,兩隻腳終於有機會可以走路,每天可以走去買東西吃而不需要開車或騎車,盡一切可能減少車禍的高度風險。
殷海光很恨搭公車,因為他覺得人擠人很沒尊嚴。住在台灣,尊嚴我倒是不敢奢求,只求活命。我也曾考慮搬去台東或屏東鄉下或更偏遠的山區,曾經找了好一陣子的房子,後來發現要兼顧兩人的工作和生活很難。而且,鬼才會相信什麼淳樸的鄉下人。事實上,越是南部,越是鄉下,越是無政府狀態,黑道治國,交通更是恐怖到極點。
這兩天台灣發生大車禍,一輛遊覽車翻車,一下子死了三十幾人。剛剛看到報紙上寫說:速限40公里,"竟然" 開到 60公里。這就是台灣,睜眼說瞎話,說得好像很驚訝,竟然還來個 "竟然",彷彿超速是很希奇的事似的。特別是在下高速公路的匝道,你後面的車會 "允許" 你不超速嗎?你不超速,許多時候往往會製造更多的危險,因為後面的車子就會抓狂亂開或企圖不當超車。
台灣就是這樣,每次一出事就是大家努力檢討,拼命獵巫,抓出代罪羔羊。但是事實上,難道不是幾乎所有台灣人都是這樣開車騎車的嗎?幾個人會在乎別人的死活?幾個人會好好遵守交通規則?幾乎是零吧。而且,幾乎可以說只要後面有車,對方必然就會逼你加速再加速,絕不會容許你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是當他車子比你大台或比你拳頭大、比你兇狠時,或是卡車遊覽車之類,更是幾乎百分之百如此,根本不會在乎你的死活。
有一次,在成功大學的小東路上,來了一大群騎腳踏車的小學生,可能是來參加什麼活動吧。他們騎腳踏車當然車速很慢,而且因為小學生人數很多,所以我就減慢車速,盡量讓小朋友先安全疏散或通過馬路。當我這一頭的綠燈亮時,仍有幾個小學生一時還來不及完全通過馬路,所以我就遲疑了幾秒鐘不發動,後面一輛遊覽車立即大按喇叭,拼命罵髒話。但我仍堅持再多等個頂多五秒鐘讓小朋友全數通過馬路才發動。這下不得了了。後面那輛遊覽車立即超速越過我,並且把車子橫放,擋住所有車道,誰也不許通過,然後跳下一個司機,來到我車子前又踹又踢,還朝我車子吐了一堆檳榔汁,像發瘋似的,足足踹了一分鐘才洩恨完畢,把我的車子踢得至今到處凹陷。
我事後打電話到這家遊覽車公司,接電話的人不理不睬。打給交通單位,請他們調閱路邊監視器,對這樣一種司機開罰,當然也不會有人理我。這就是台灣。這樣的事不是特例,而是每天必然發生的常態。倘若有哪一天都沒遇到這種司機或機車騎士,那才真的是特例。台灣人就是這樣的一種素質,這樣的一群人,但卻每天自我陶醉什麼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實在很可笑。你去問問東南亞來的人或外勞,看看他們認不認為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當然,對於西方洋人來說,台灣人簡直就是可愛溫柔的小天使,台灣就是人間天堂,男人的樂園。
人渣黨最喜歡做的事之一就是改名字。中油 (中國石油) 不行,名字不對,不愛台灣,必須花十幾億改成 "台灣中油",硬是要把 "台灣" 壓在 "中國" 上;"中華" 郵政也不行,必須改為 "台灣" 郵政;中山路是紀念孫中山也不行,要改成什麼渭水路、南榕路;介壽路更是夭壽,介者蔣介石也,非改不可,改成什麼凱達什麼大道的很難唸。動不動就是搞這類純屬意識形態的東西,洗腦社會大眾。但我想問你,你找房子難道是根據街道名稱的 "政治正確性"?還是根據實質環境的好壞?人們嘴巴每天高喊一大堆這類什麼愛台灣愛鄉土的口號,但所作所為卻是讓這個島變得很危險,很骯髒,很難住人。
當然,綠油油的生物肯定又要講話了,肯定又要叫我滾回大陸去,或是說 "大陸就更好嗎?" 之類。大陸我看也沒有更好,只有更壞,特別是在一些大城市,那叫同胞嗎?同胞是這樣子對待同胞的嗎?我是很樂見祖國崛起,但我寧可它是在一種人們彼此善待的文明基礎上崛起,而不是船堅炮利或金山銀山的那樣一種崛起。一個沒有半點文明素質的國家或民族崛起,倒也不是什麼光采的事。人活著,最重要的不過就是求一個基本文明與安全,求人與人之間的一個基本善意和尊重。
陳真
發佈日期: 2017.02.14
發佈時間:
下午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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