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並不是在批評商家廣告及其措詞內容,這類廣告要怎麼寫,我沒意見,只要不危害健康就好。大力丸,幸福人蔘果,鳥頭牌仙丹,木瓜牌暴乳神膏,治百病的宇宙能量水等等,建議有關單位強加取締。
還有,例如,"巴勒網是全台灣吃飽最閒的團體",這是每個月靜站時很多過路人丟下的廣告式評語,當然,人們不是說最,而是說太,應該沒有違反 "動員戡亂時期廣告措詞管制條例"以及"正能量運動生活指導原則"。吃飽太閒的太,吃飽太閒的閒。但我以為不是太,而是最,歡迎 "沒有什麼可以浪費,只能浪費生命" 的無聊男女踴躍參加每個月的吃飽太閒罰站,為世界和平做出不怎麼積極的貢獻。
我不是在講這類商家廣告內容應如何措詞,而只是說說語言的某種本質以及它和所謂 "真實" 之間的關係。這關係因其不具命題性,於是使得語言鮮活了起來,美麗誕生了,詭詐自然也隨之而來。
陳真
發佈日期: 2017.05.25
發佈時間:
上午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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