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次聽到"改革"這個詞被用來講這個要改變的年金制度,我就覺得生氣。
這基本上是資方要違約所做的改變,竟然把他用正面表述的方式稱作改革來羞辱原來的勞方。 是典型的得了便宜還賣乖。 顛倒是非的作法。
如果我老闆公司經營不善,要違約,不兌現原來的契約以減少開支。 然後反過頭來說因為要支出這些勞薪資才導致公司倒閉。 所以停止給付這些支出公司的財政收支就會改善,所以這就是改革。 如果一般人都能接受這種邏輯的話,那麼支持年金改變的方案我就沒話說。 至少邏輯是一致的。
但我是沒看過這種人,沒個人對於自身契約被單方面違約受損時都是不能接受的,更何況還要侮辱人呢?!
但是我看過很多人拿著改革兩個字好像就以為佔上道德高地,而本質根本不是,卻完全不關心。 完全雙重標準也無所謂。
相對來說撙節方案會是一個比較中性的,符合事實的說法。
如果資方真的因為財務收支不平衡而必須改變契約,那也是針對接受新契約之後的新員工。
如果必違約而使勞工或原先已經完成簽約人的權益受損,必須有完善的說法與配套措施來解釋或彌補。
現在的這種作法完全是在政治鬥爭。 而許多台灣人聽到這被定義為是改革,就支持或贊成。真正走上街頭的只有那些當事者。 而那些常常自詡正義的公民團體。 當國民黨執政時什麼議題都要表達正義之聲的角色。這個時候卻沒有聲音,這種雙重標準就是台灣還要繼續沈淪的象徵。
Lbboy
發佈日期: 2017.06.27
發佈時間:
下午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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