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封沒寄出的信,剛剛寫的。
陳真 2017. 07.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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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
不好意思,能不能別再 "輕易" 轉貼我的文字了。如果你無法判斷哪些可轉貼,哪些不適合,那就統統都不要轉貼。
原因我常講,那就是我的文字大多數只能在特定時空及特定的人之間自然呈現,它基本上沒有什麼公眾意義。我並不鄙視文宣,反倒十分贊同在一種公眾事務上應該把文宣工作做好。但人畢竟各有天性,我沒那本事,我寫的東西基本上就不是一種文宣品。這類往往以第一人稱出現的文字,就如同家書或日記,只能在特定的時空與特定讀者間自然呈現,不應該粗暴斷章取義,只為截取其中某種所謂結論或立場來宣揚。
我看重自己的文字,但那就像每個人都會看重媽媽教他唱的一首歌那樣,在私人層次上它或許是無價的,但在公眾意義上卻很可能一文不值。我從不希望、甚至非常排斥自己跟公眾世界有一絲牽扯。當你看到地上全是狗屎垃圾,蟑螂四竄,於是你在日記裏寫著 "它媽的實在有夠髒",並不代表你想成為一個環保鬥士或志在維護環境清潔。
常有人希望我把文字固定寄給他看,但我不做這種事,我不會想強迫任何一個人去讀自己往往沒有任何公眾閱讀價值的東西。因為,任何以 "我" 為首的句子,都不應該主動塞到別人的眼前。
即便是巴勒網我也不願意讓太多人知道,特別是越要好的親友,我就越不希望他知道巴勒網,因為我不想破壞公私界限。每當我想到原來各路人馬新朋舊友全聚集在此,每當我感受到這樣一種公眾性,我就越不敢把某些在我自己看來特別珍貴的文字貼出來,而寧可讓它們一再消失在每一次的電腦故障事件中。因為,與其扭曲呈現一種東西或動不動就被剽竊,不如乾脆都不要讓它出現。
社論會過期,論文會老舊,思想會落伍,但家書卻長存,並非因其無價,而是因為它根本沒有公眾意義可言。就如同我們不會把自己的爸爸媽媽拿出來成為一種公眾對象,為什麼?因為我們知道私密之神聖,我們知道這只能以一種非常微妙的方式去理解或閱讀。
我們當然還是會提起自己的親人或好友,但是那樣一種談論,並非要邀請大家來討論親友其人其事。
總之,凡事多一點美感考量不是壞事。這些話講過少說也有幾百次,能懂的知己不用說就懂,不能懂的,恐怕說爛了嘴也不可能懂。被迫一再講同樣的話,實在很痛苦。
陳真
發佈日期: 2017.07.16
發佈時間:
下午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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