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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念淨 發佈日期: 2018.01.02 發佈時間: 下午 4:46
新聞好像是說中共每年給王炳忠1500萬元,但想想還是不太對勁,因為新黨這些人是證人那就代表他們根本沒有犯法(除非用證人轉被告),說是要另案偵辦,可是他們本來是想要直接把他們關起來以免"串證逃亡"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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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搜王炳忠等人原因揭曉:周泓旭利用他們發展共諜組織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30033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周泓旭涉犯「國家安全法」案,去年12月19日前往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住處搜索,並約談王等6人作證,訊後均請回,引發議論,歷經王炳忠律師陳麗玲質疑搜索票法官未簽名等風波,北檢今針對此案召開偵結記者會,認定中生共諜周泓旭利用王炳忠等人成立的網路公司發展共諜組織,另涉犯《國安法》發展組織罪,今再將周男起訴,移送高院併案審理。王炳忠、侯漢廷及林明正等新黨幹部被告發涉案部分,則另案偵辦中。

中國學生周泓旭涉來台發展共諜組織案,北檢去年7月依涉犯國安法「為敵發展組織罪」起訴周,同年9月,台北地院判周1年2月徒刑,目前全案上訴至高院審理中。

北檢起訴認定,周於2012年9月進入政大企研所就讀,2014年7月,周前往中國上海參加兩岸交流活動,結識中國公務機構李姓秘書,而後李多次設宴招待周,表示可提供金錢報酬,由周引介我政黨人士、軍、警、情治、外交等現職公務人員,以及其他具社會影響力人士,赴境外第三地與中國官員認識,藉此刺探、蒐集我機密文件,並伺機發展共諜組織。

檢方調查,周涉嫌鎖定一名於台灣唸書時認識的外交部年輕資淺官員,多次遊說該名官員為中國工作,他可代為爭取高額人民幣報酬,每季還可領取1萬美元,並建議對方以自由行方式至日本等地旅遊,將安排他與中國官員會面,該名官員越聊越覺得不對勁,向上舉報;北檢調查後,先將周涉吸收外交官部分偵結起訴。

去年3月9日,檢調搜索周租屋處,查扣其手機、筆電過濾通聯紀錄,發現周除了涉嫌吸收外交部官員,另與政治理念相近的新黨青年軍多所接觸,彼此經常針對時事交流意見,懷疑周透過相同手法欲滲透新黨青年軍,因此另案調查。

檢察官認為此案與前案犯罪事實不同,且可能有罪證存放在王炳忠等人住處,加上事涉國家安全影響重大,才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以證人身分搜索訊問王炳忠等多名新黨幹部。

去年12月19日清晨6時許,調查局幹員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調查局約談通知書、地檢署證人傳票及拘票,至王炳忠等人住處執行搜索,並以證人身分約談王炳忠、新黨新思維中心主任侯漢廷、宣傳部副主任林明正,以及新聞秘書陳斯俊等人,訊後均請回。
請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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