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
習近平說,"打鐵還須自身硬"。這話挺有道理,你若不比鐵還硬,打得了鐵嗎?硬有兩方面,一是道德上要乾淨,這點不用說了,倘若你自己也扯爛污,怎麼還好意思說別人?另一個硬就是奉公守法,但這往往有困難,因為在台灣,法規往往是整人用的。
台灣的法規絕非一視同仁,而是看人辦事。只要是自己人或有力人士,看你要怎麼胡作非為都行,法律會自動為你一路亮綠燈;就算是紅燈,你給它闖過去也保證絕不會有事。至於一般人,法規通常也只是參考用。但如果你不是自己人,也不是一般人,那就得好好把法規看清楚。台灣政治圈有句名言,所謂法律就是 "備而不用,隨時可用"。平常當裝飾品,僅供參考,可當你膽敢對主流勢力不敬時,法規就會拿出來使用在你身上。
1987年,解除戒嚴之後,國民黨事先弄了個 "國安法",換湯不換藥。但這東西其實備而不用,直到30年後,過去強烈反對國安法的人渣黨,竟然率先大張旗鼓地使用它,拿來對付新黨。
30年前,自立早報創刊,我寫了一篇在當時相當膾炙人口的文章,叫做 "校園國安法",登在創刊的自立早報上,還配有可愛漫畫插圖。國民黨及其御用文人當時很喜歡說,"戒嚴只戒百分之三",國安法也一樣,只是戒了百分之三的權利而已,意思是說,它並沒有影響一般人的生活,只有陰謀份子才會害怕。在某個意義上,確實如此沒錯,一般人並不會直接受到太多影響。不過,倘若你不是一般人,或者人們認定你不是一般人,那你就慘了,"百分之三" 就夠你受的了。
當時我常嘲諷說,太監也只是割掉百分之三的身體面積,但這百分之三,割不割卻影響很大。
我那篇 "校園國安法" 就是以高醫的校規做為一個例子來說明所謂法律如何充當整人工具。可惜我手邊已經沒有那份剪報與文章,但我大約還記得內容。各位知道高醫有多少條校規嗎?我數過,有好幾百條,切實數字忘了。各位知道必須退學或記過的校規有多少條嗎?同樣也數不清,至少上百條。各位知道退學或記過的規定有哪些嗎?說出來你一定不會相信,但那是事實。高醫校規規定,比方說,"言語粗鄙","精神萎糜","未經允許擅自在黑板上寫字","穿拖鞋","服裝不適當","儀容不整","對同學缺乏愛心","對師長不敬","上課不專心","見人傾倒在地而訕笑"...等等等等等,全都可以構成記過或退學的理由。
像這樣一種校規,我就算連想去遵守它都遵守不來了,它純粹就只是一種 "備而不用,隨時可用" 的整人工具。
同樣是大約1988年吧,我所屬的反國民黨地下學生社團 "望春風" 在高醫校園內聚眾演講,那應該是台灣第一次有這樣的校園非法集會活動,很敏感,因此引來許多情治人員到場蒐證。我就是在那個 "非法集會" 上請台下蒐證的特務們 "準備好你們的錄影機或錄音機",我說我將要說出一些心裏話,於是我就說 "我主張台獨",講完之後,種種厄運當然就來了,畢竟那是第一次有學生公開主張台獨;在那個年代,主張台獨是要砍頭的。
這次非法集會後,校方高層找我們幾個學生去約談,某位高層 (後來好像當上高醫院長),往桌上丟了一本學生手冊,裏面寫滿校規。他說,"你們違反了哪幾條,你們自己說"。在情治單位的壓力下,高醫校方當時是準備把我們幾個比較核心的同學統統退學,否則我們就得屈服,以後要乖一點。但我跟那位負責前來威脅的教授說,"我做我們該做的,你們儘管去做你們想做的。"
隔天,記者跑來找我,問我如何面對高醫校方的威脅?我只回答了三個字:"硬碰硬"!隔天報紙登出來說,高醫學生陳真表示將硬碰硬。沒想到,那位高醫的高層又來找我們去講話了,這回不是約在學校辦公室,而是約在校外一家高級咖啡廳。而且,態度也變了,原本囂張傲慢,這回鞠躬哈腰,他是我老師,大我至少二十幾歲,竟然還喊我 "陳真兄",彷彿之前的威脅只是誤會一場,臨走道別時,讓我印象很深的是,他居然恭敬地立正,對我深深鞠了一個大約四十五度的躬。一個教授怎麼會對他自己的學生這樣卑微?我當時心裏還因此有點難過,心想我是不是太強硬太沒禮貌了?
前一陣子,我在高醫附近看到他,而且還看到祝賀他獲得醫界什麼貢獻獎的海報四處張貼在高醫牆上。當我兩次在街上看到他時,原本想喊他,後來都沒喊出聲來,只有在騎機車經過他身邊時,悄悄地看了他一眼,在心裏頭給這位其實並非壞蛋的老師問個好。
這個例子只是想說說法律或法規這些東西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整整三十年過去了,那本笑死人的高醫校規大全,不知道在還在不在?會不會哪天又拿出來使用?如果真要執行那樣的校規,全校學生將無一倖免,畢竟哪個人在校園內不曾 "精神萎糜"?哪個人不曾穿拖鞋或涼鞋出門?哪個人敢說自己永遠 "服裝適當"、"儀容整齊"?哪個人敢說自己的每一句話每一個文字都很清新高貴而不 "粗鄙"?哪個人看到別人或同學 "傾倒在地" 時絕對保證不會 "訕笑"?
當法律成為一種整人工具,法律的基本嚴肅性也將蕩來無存而得不到任何尊重,社會也將充滿偷搶拐騙。過去那個威權的舊國民黨整天操弄法律,傷害異己,後來逐件改邪歸正,沒想到人渣黨卻又把這一套操弄手段給發揚光大。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當 "詞" 用完,沒得發揮時,就開始造謠抹黑,非得把你弄臭不可,在這一點卑鄙手段上,人渣黨顯然是青出於藍,舊國民黨恐怕還遠遠瞠乎其後,難以望其項背。
陳真
發佈日期: 2018.01.27
發佈時間:
下午 4:05
請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