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中有一個理論,認為投票制度無法徹底改善貧窮與弱勢人群的生活。假設社會中有許多窮人,許多中產階級,和少數的富人,那麼主張以剝奪窮人而利於中產階級的政策,就容易得到多數的選票。其原因是中產階級人數多又有投票的能力與意願,富人少但有資源與影響力,只有窮人,雖然人數不少但參與政治的能力弱,因此投票的結果大概率是中產階級得大利,富人得小利(但因人數少而每個人的得利其實很大),而窮人損失大。這是多數決系統的運行規律,和人性無關。而且這還是假設了理性人的結果,考慮到窮人容易被其它階級的話語誤導而誤判了己身的利益所在,投票的結果就更不利窮人了。 歷屆美國總統選舉中,降低貧困率從來不是主要政見,並不是美國窮人少,而是沒有選票利益,或是說並不得“選民”的民心。中共政府把消除貧困當成重要政策,的確令人欽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