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
23,在過去,所謂恐怖攻擊很少聽聞,如今卻是幾乎每天都會在世界各地發生的平常事,而且集中發生在那些被美國所侵略的國家,死傷數十萬,無日無之。
自從2001年很可能是美國自導自演 (至少事先知情並一路配合) 的所謂911事件後,美國開始進一步更加具有系統性地 "大展鴻圖",侵略一個又一個國家,殺害數百萬人,上千萬人淪為難民。你如何可能期待這數以千萬人的受害者及其家屬絲毫不會有報復念頭?
但是,很多年後我才發現,這樣一種報復,也許恰恰正是以美國為首的所謂西方民主陣營所期待的結果,因為,這正好給了他們更多的侵略藉口,更多的擴張勢力的機會,促進更大暴利的軍火買賣。於是,原本罕於聽聞的 "反恐" 一詞,迅速成為強權所最喜歡使用的廉價辭彙之一。任何卑鄙行徑,都可輕易冠以反恐之名而便宜行事。
24,我雖然相信 "以眼還眼舉世皆盲"的道理,但我捫心自問,倘若有一天,我遭遇到如同那千千萬萬的無辜受難者那樣的處境,我是否真能不產生絲毫報復念頭?
十幾年前,我曾寫過一篇有關車城的文章,標題好像叫做 "亂世兒女黑寡婦",這些丈夫或兒子與家人死於戰火的婦女,原本只是一些單純的上班族或家庭主婦或專業人士,乃至學生、少女,當親人被屠戮,當生活全毀,最後卻逼得她們笨拙地扛起槍械,成為所謂恐怖份子。
當然不是說所有所謂恐怖份子全是一個類型(被迫做這樣一種自我聲明實在很腦殘,很無奈),但你如何可能否認,當你任意殺害千萬無辜人民時,不會帶來一丁點其實根本微不足道的反擊?就算你踢打一隻兔子,都有可能對你反擊。在某種重要的道德意義上,這就是不惜犧牲一己性命而投入戰鬥的所謂恐怖份子的基本原型。
這些人並不是什麼老鼠屎,他們當然也沒有 "壞了一鍋粥"。在一次訪談中,Noam Chomsky 也曾提到類似看法。他還說,武力鎮壓不可能消除所謂恐怖主義,唯有消除背後不公不義等種種血腥殘酷與傷害,才有可能帶來和平。
Chomsky說得沒錯,我沒什麼好反對。問題是:和平其實並不符合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強權的利益。他們要的恰恰就是透過混亂與戰爭以擴大勢力,而這也是為什麼我強烈支持祖國的原因,因為惟有一個奉行不擴張不侵略政策的強大中國,才有可能遏止美帝及其附庸走狗之為所欲為。
也許也可以這麼說,這是一種相對主義的道德概念,就如甘地所說,即便是在兩惡之間,我們仍應做出選擇,因為大惡小惡畢竟相去甚遠。
相對主義式的道德概念是重要的。在道德問題上,我們還是得隨時把算盤拿出來打一打,分析利害得失,兩害相權取其輕。
可是,即便強調了這一點道德的功利性,依然並不意味著那個所謂 "小惡" 一方的種種惡行應該全盤被容忍或甚至被鼓勵。
25,我從未說過祖國在宗教上有什麼問題。相對來講,我更從不認為祖國打壓伊斯蘭。我僅僅只是說,維護所謂社會安全秩序與政治穩定,並不需要如此擴大打擊面,不應該隨便抓人打人,畢竟一切相對之中,仍有其絕對價值;個人的生命與權利,依然應該儘可能獲得最大的尊重。要不然,"我們" 遲早會跟 "他們" 一樣。
26,至於針對伊斯蘭的污名化與妖魔化,這十多年來,隨著美國等西方國家的刻意抹黑與渲染,真是到了根本無法無天、人神共憤的地步。
我相信上帝,仰慕基督,但我始終恥於成為教會的一員,我從沒見過歷史上哪個教會奉行耶穌的精神,我只看到它的反面。
對於那些很喜歡從伊斯蘭教義或其宗教行為上去羞辱或甚至妖魔化伊斯蘭的基督徒與一般人們,不妨花個幾分鐘回顧一下基督教歷史,或回顧一下基督教的諸多表面教義,看看誰比較像撒旦的作為。
我找到一篇劉曉波寫的基督教歷史。他本身好像就是個基督徒,總不會刻意抹黑基督教吧,大家不妨仔細看看基督教之種種作為恐不恐怖。如其所說:"基督教的迫害史,從公元4世紀初一直延續到20世紀後期。"
我想說的是,為惡者是人,而非宗教本身。我恥於加入教會,同時也不打算遁入空門,但我對於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和佛教等等等,一樣心懷敬意。
附錄:
劉曉波: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
(節錄。全文請見: www.ncn.org )
5th November 2012
基督教對西方的偉大貢獻並不能掩飾其所製造的災難。在基督教主宰西方精神的漫長歷史上,教會犯下的最大罪惡便是迫害異教和異端。這樣的迫害史,從公元4世紀初一直延續到20世紀後期。
四、初為國教時期的迫害異端
非常諷刺的是,基督教由異教變成正統之後,也變成了製造並迫害其他異端的信仰獨裁者。從此,作為國教的基督教忘記了自己作為異教徒被迫害的傷疤,開始了在權力的支撐下的漫長的迫害異教徒的過程。
君士坦丁大帝在把基督教定為國教之後,就開始迫害其他宗教信仰和基督教內部的異端。他就針對異教頒布嚴格的禁令:禁止在新首都敬拜任何偶像,禁止任何異教的集會並焚燬其會堂。
四世紀的最後20年,狂熱的基督徒在羅馬各城市裡不斷地製造騷亂,摧毀異教的古老神廟,清除所有偶像和異教徒,禁止異教的祭祀和儀式。
雖然,在基督教的擴張中,由於戰功赫赫並喜歡希臘哲學的朱利安皇帝(Julianus 公元332 – 363)信奉異教,導致了基督教正統地位的暫時動搖,但這位皇帝被一個基督徒刺死之後,無數基督徒公開慶祝這位異教皇帝死去,基督教也隨之再次控制了政府,大規模的迫害異教運動再次展開。
4世紀末期,羅馬城中還矗立著700多座異教廟宇,但是,從公元380年開始,在信奉「尼西亞信條」的正統派格雷先皇帝(Gratian)的大迫害下,異教遭到了嚴重摧毀,驅趕異教的神職人員、拆毀異教的廟宇和僧院並沒收其土地。
西元394年,東羅馬帝國的皇帝西奧多西一世(Theodosian I)率軍進入羅馬城,強迫元老院下令廢止所有異教信仰。及至5世紀中葉,羅馬城市中的異教徒已經所剩無幾,但基督徒卻越來越多,遍及整個帝國。
同時,基督教從被立為羅馬國教之日起,基督教內部的派別之爭就從未停止過,正統對異端的迫害也從未中止過。
君士坦丁大帝在尼西亞公會議上確立了「三位一體」的正統之後,也開始對基督教內的異端進行迫害,他下令:凡是不符合正統教條的主張全是異端,異端的書籍一經發現必須焚燬,私藏者將被處死。
而且,基督教內部的派別之爭,還演變為血腥的暴亂。從325年的尼西亞公會議開始,正統的三位一體教義與不承認三位一體的阿萊亞斯派(Arius)之間的爭論一直持續。
君士坦丁死後,在亞歷山大城和君士坦丁堡等城市,兩派之間的暴力衝突持續了長達一年時間(公元342 – 343),雙方共有3000多基督徒喪生。
之後,基督教教會的最為重要、也最為繁瑣的任務之一,便是盡力阻止異端邪說的繁衍,迫害異端也就成為貫穿於正統基督教史的組成部分。羅馬教廷決不會容忍對正統教義的任何挑戰,極端敵視基督信仰上的個人主義的宗教自由。
在教廷眼中,異端教派的罪惡是雙重的:既分裂教會的同一性,也有分裂國家的潛在危險。特別是在政教合一的統治時期,由國家支持的正統教派就特別反對由民族主義支持的異端教派。
所有這些教派都遭遇過數位羅馬皇帝的殘酷鎮壓,特別是對摩尼教的鎮壓最為兇狠。公元385年,一位西班牙主教被指控為摩尼教徒,並與數位同伴一起被燒死。對其他異端派別,他們的領袖大都被逐出教堂,信徒被沒收財產。
受迫害的異端派對正統派的怨恨之深,甚至達到了有你無我的程度,以至於,當阿拉伯人在公元7世紀征服埃及和近東之時,這些地區的一半以上的人將入侵者視為解放者,期望阿拉伯人讓他們在宗教上、政治上和經濟上得以擺脫拜占庭的殘酷統治。
異端派必然成為該法典的禁止對像:首先是財產上的懲罰,比如,道納杜斯派、一性論者和其他反國教派別,統統沒收其財產,判處其無買賣能力,沒有繼承權和遺贈權,更無資格向正統基督徒借債。
其次是參與公共事務的限制,異端派不得集會,不準擔任公職。
最後是肉體滅絕,特別是對摩尼教徒和再次信奉異端者,統統處死。
由於正統基督教對各異端的迫害,必須藉助於皇權的支持,所以,教會也就自然聽命於皇權。《查士丁尼法典》規定了皇帝對教會的統治權。就這樣,基督教正統教父們的神學與基督教皇帝制定的《查士丁尼法典》相結合,奠定了以基督教為道義正當性的法治秩序。
教會制度和主教佈道成為建立秩序的主角,他們制定了一套基督徒應該遵守的道德準則,也制定了辨別何為「異教徒」的標準,有權威裁定基督徒生活中的是非善惡、高尚和低俗,逐漸形成了有別於世俗國家秩序的屬靈王國秩序。
這種秩序,其內在權威是靠羅馬教廷及其頒布的一系列通諭建立起來的,進而形成了教會法和宗教法庭;其外在權威是靠對異端的文攻武嚇及其迫害建立起來的,所以才有中世紀的幾次十字軍東征和大規模迫害異端運動。
五、迫害異端的制度化時期
如果說,1096年,教皇烏爾班二世發動第一次十字軍東征是對外地的討伐異教,那麼,1215年,教皇英諾森三世主持召開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世界性基督教公會議,就是對內的鎮壓異端。
那是一個充滿戰亂、經濟變革和社會動盪的時代,隨著戰爭和商業而來的東西方交流的不斷擴展和加深,各類不同於正統基督教的思想觀念也蜂擁而至,從而導致了各種異端的興起。
而當時佔據正統地位和達到權力頂峰的羅馬教廷,既是戰爭狂又是吸血鬼,既壟斷教權又壟斷財富,既炫耀主教的權杖又揮霍腐敗。這個企圖獨霸人類精神世界權力的教會,已經由單純的信仰團體變成了利益集團。
在經濟上,一方面是日益加重的苛捐雜稅,對各地教會和普通信徒進行敲骨吸髓的詐取,另一方面是買賣神職、出賣贖罪券、聚斂和揮霍財富的腐敗,羅馬城裡的主教在拉特蘭宮(Lateran)的生活,其排場堪比皇帝及其王公大臣們。所謂「教皇的稅吏甚至比國王的軍隊更恐怖」的民間諺語,正是底層對教廷的強烈不滿的表達。
於是,上帝的代理人已經變成雙重的獨裁者:精神的壓迫者和財富的掠奪者,異端思想也就成為底層反權貴反教權的有利工具。所以,最令教廷恐懼的反對力量,不是來自其他異教,而是來自基督教內部的異端,教廷根本不可能對各類異端做出寬容性的接納,而只能愚蠢地做出防禦性的鎮壓反應。
可以說,異端大都是窮人的信仰,諸如「卡達派」(Cathar)、「韋爾多派」(或稱「里昂窮人派」)、以及魔法、巫術等。這些異端,與其說是反對基督教,不如說是「反對天主教會」。
教廷自然要為維持自己的壟斷地位而向異端宣戰。距君士坦丁主持的全教會性宗教會議八百九十年之後的1215年,教皇英諾森三世主持召開了另一次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世界性基督教公會議,會議發佈的第三條教規就特別強調對異端的鎮壓。
到1227年,教皇格利高裡九世執掌羅馬教廷之後,開啟了鎮壓異端的制度化:發佈「絕罰赦令」,設立宗教裁判所,發行「宗教法庭指南」,建立書籍審查制度,審訊時的體罰制度,懲罰法規(包括恥辱標誌、沒收財產、監禁、火刑處死等)之後,英諾森四世在1252年5月15日發佈了迫害異端最恐怖的教皇通諭《論徹底根除異端》:把根除異端作為國家的首要任務,要求世俗權力完全聽命於宗教裁判所。
這項教皇通諭使義大利變成了名副其實的警察國家。天主教會的首席神學家聖.托馬斯.阿奎那也寫出了權威性的《駁異教徒大全》。
十字軍東征成為最血腥的信仰之戰,宗教法庭成為最臭名昭著的迫害異端之地,留下了遺臭萬年的《女巫之錘》,這本經過教皇英諾森八世欽定的通諭,為腥風血雨的迫害異端開啟了大門。據記載,在義大利,宗教裁判所處死過至少一萬五千人;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處死過三萬二千人;在法國,宗教裁判所的審判官尼古拉.雷米是個迫害狂,據說他在一天之內就燒死過被判為女巫的八百名婦女。
更荒唐的是,許多迷信魔法的高階神職人員卻熱衷於巫術審判,比如,1316年當選教皇的約翰二十二世,一面沉溺於各類魔法,不惜用自己的動產和不動產作抵押,來換取具有魔力的器皿,一面又瘋狂地迫害術士,連續發佈四份訓諭,發動了史無前例地迫害異教徒運動。
無數的異教徒和女巫的鮮血淤積起來,阻塞了多元化的精神通道,窒息著人類的精神創造力。直到新時代黎明之際,宗教法庭還燒死過布魯諾,判決過伽利略;在16、17、18三個世紀裡,還陷於巫術審判的極端狂熱之中。
據西方史家估計,在這種狂熱中被迫害致死的人數,高達二十萬到一百萬之間,而且大多數是女人。也就是說,中世紀被稱為「黑暗時代」,宗教不寬容及其迫害異端,便是這「黑暗」的最醒目標記。
六、從寬容到迫害的新教時期
即便以提倡宗教寬容著稱的馬丁.路德,在路德派取得了牢固地位之後,也逐漸放棄了寬容而轉向迫害。
當路德開創的新教得到了德國候王們的支持和廣大教徒的信奉之後,他開始像他曾經反對過的歷任天主教教皇一樣,變成惟我獨尊的信仰霸主。他在1522年公開宣稱:「我不允許任何人批判我的主張,即使是天使。凡是不接受我的主張者就不能得救。」這樣的口氣,其霸道甚至超過了教皇們。
路德還在《聖經.申命記》第13章找到了迫害異端的神聖戒律:「你不可顧惜他,你不可庇護他」;即便他是「你的同胞兄弟,或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子……你必定要殺他,你要首先下手,將其置於死地。」
就這樣,路德假借上帝的命令之手把異端置於死地。早在13世紀,教廷就以此為根據大肆迫害異端。1515年,路德也求助於官方的檢查制度,毀掉再洗禮派和茨溫利派的「邪惡教條」。1530年,他建議政府把煽動暴亂和反私有財產的所有異教徒、所有宣揚基督是人而不是神的異端……統統處以極刑。
其他新教的大小領袖和新教國家,也在得到權力之後回歸天主教的先例,模仿了天主教迫害異端的所有措施:沒收財產、關閉教堂、書籍審查、開除教籍、驅逐出境、逮捕監禁、處死。
新教中的極端者甚至主張新教國家對信仰邪教者必要斬草除根,對其子女也像牲畜一樣一併摧毀。
1537年1月18日,奧格斯堡市議會頒布一項針對天主教的命令:禁止天主教徒的禮拜,限該市的所有天主教徒在八天內改信新教,不服從者將被放逐,並派軍隊沒收所有的教堂和修道院的財產;祭壇和塑像被遷移,修士和修女被驅逐出境。之後,對天主教的禁令擴展到所有被新教控制的國家和地區,許多城市頒布過類似奧格斯堡市的法令。
對於猶太人,當路德發現寬容態度也無法讓猶太人改信基督教時,他便露出猙獰的不寬容面目,他把猶太人與羅馬教皇歸為一丘之貉,斥之為「不敬神的壞蛋。」咒罵猶太民族是「一個僵頸、不信神、驕傲、邪惡、可厭的民族」,他公開號召把猶太人的學校和教會付之一炬:「讓任何人把硫磺和松脂盡量擲向他們,假如有人在他們身上投擲地獄之火,那就更妙了……把他們的房舍也給粉碎和摧毀。……把他們的書籍和《猶太法典》,還有他們的《聖經》奪下;禁止他們的教師在死亡的痛苦上,從此不再教導。封鎖一切的街道和大路以阻其通行。禁止他們放高利貸,把他們所有的金銀財寶奪下並貯進保險箱。如果這還不夠,將他們像瘋狗一樣地驅逐出境。」在路德看來,只有對異教徒採取這種趕盡殺絕的手段,基督徒才能榮耀我們的主和基督,上帝才會「發現我們是真正的基督徒。」
加爾文的迫害異端
新教的另一領袖加爾文的不寬容舉世皆知,著名作家茨維格的名著《異端的權利》,詳盡記述和評價了加爾文對異端的野蠻迫害。
因提倡新教而受過天主教迫害的加爾文,最初同樣是迫害異端的堅決反對者,他不僅從人道主義出發反對迫害:「把異端處死是罪惡的,用火和劍結束他們的生命是反對人道的所有原則的。」他也基於基督教教義來反對迫害:「使用武器對付被教會逐出的人,並否認他們擁有全人類共同的權利是反基督教義的。」然而,一旦他被奉為精神教主和掌握權力之後,他對待異端的態度便由捍衛異端的權利變成必欲把異端置於死地。
當他從流亡地被請回瑞士、出任最高決策機構長老會的會長之後,權力機構不僅變成了加爾文實行信仰獨裁的強制工具,也讓他本身的道德狂妄姿態迅速顯露,他自視為瑞士共和國的精神征服者,開始把極權野心加諸於一個自由共和國,旨在將共和國改造成神權獨裁的國家。他為日內瓦市行政會提供了「新教十戒」,要求市政會強迫自由市民逐個宣誓,公開接受他的新教義,而拒絕宣誓者將被驅逐。他迫害每一個反對他的宗教信條的人,教徒也好,自由民也罷,一旦拒絕向加爾文法令宣誓效忠,或在理論上向加爾文的教義提出異議,就會被加爾文視為敵人,不僅要被逐出日內瓦,而且可能被置於死地。
靠新教信仰掌權的加爾文必須靠權力維護信仰的獨尊,權力一旦加入信仰之爭,必將把恐怖統治強加於論戰對手。加爾文公開宣稱:日內瓦已經變成腐敗不堪之城,只有厲行嚴格的統治才能扭轉頹風,需要絞死1800個青年,道德和教規才能在這建立起來。
加爾文以保衛上帝為名而「把一個人活活燒死」,絕非保衛一個教義而僅僅是保衛獨裁權力。
1999年8月寫於大連勞動教養院
2004年11月改於北京家中
——民主中國 (12/31/2004 17:25)
陳真
發佈日期: 2018.10.21
發佈時間:
上午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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