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續)
第一次被抓去警察局是因為一張照片。照片上只有兩個人,一個叫溫錦隆,一個叫羅張。我拿著這張照片,自己製作成一份傳單,在現在的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 (也就是高雄文化中心那附近) 影印散發。
那是大約33年前,1985年左右,仍是戒嚴時期。不到兩三分鐘的時間,馬上來了兩輛警車,二話不說就把我給上銬押走了。其中有個警察,知道我是高醫學生,找了個機會拉我到一旁,偷偷輕聲跟我說,"等一下做筆錄時,你就說你只是拿錢發傳單,對傳單內容一無所知。" 他警告,我若不這麼說,前途將化為烏有。但我還不至於那麼窩囊,我依然說這事從頭到尾就只有我一個人,傳單就是我自己做的,沒有其他 "共犯"。
蔣家白色恐怖時代或威權時代,有句名言,人人朗朗上口,叫做:"人人心中有個小警總",意思是說,不用等到警總 (即警備總部) 真的來抓你關你打你乃至殺你,你就已經在自己心裏頭進行自我規範、閉口噤聲不敢造次了。羅張,曾經就是警總的副總司令,人見人怕,後來當上警政署長。
當時有個犯罪集團,犯下許多案子,傷人無數。後來集團首腦被抓,起出槍械,意外發現裏頭竟有一支手槍隸屬台北市警察局,是一位現任警察提供給歹徒搶劫使用。這位警察,就叫做溫錦隆。一時之間,社會譁然。
溫錦隆雖隸屬台北市保安大隊,卻同時也是羅張的昔日得意部屬,於是羅張就把他帶到警政署,擔任自己的武裝貼身隨扈。
如果故事僅僅到此為止,那沒什麼,羅張就自己下台一鞠躬就沒事了。但是,在溫錦隆被抓後,羅張竟然否認他認識溫錦隆。後來,黨外雜誌刊載了一張兩人的雨中合照,溫錦隆替羅張撐傘。既然是貼身隨扈,你怎麼可能不認識他呢?為何連這樣明白的事實也要撒謊?
高壓肅殺的年代,媒體當然不可能有膽子刊載這樣的照片,於是我就自己把這張照片製作成傳單,影印數百張,一個人跑去高師大門口散發。在那個年代,敢拿 (或想拿) 政治傳單者,少之又少。不到兩三分鐘,我就當街被逮了。
溫錦隆與羅張的關係之真相,雖然當時社會大眾無從知曉。但是,羅張的仕途,事實上也僅止於此,當時擔任台北市警察局長的顏世錫並也旋即辭職。溫錦隆則是被判死刑槍決。
我講這故事是想說:即便在那樣一個政治高壓、一手遮天的恐怖年代,不管是政黨或政府或人民,對於基本是非的道德感,似乎都還遠勝於當下由人渣黨當權的所謂民主法治的年代。
高雄有個通緝犯叫做趙嘉寶,身上一堆貪污案,而且不是被動受賄,而是惡行昭彰地主動勒索廠商,行徑與黑幫無異。案子很多,2014年一共被判11年有期徒刑定讞。
這位趙嘉寶是誰呢?就是陳菊的心腹愛將。陳菊不管是早期擔任高市社會局局長,或是後來擔任勞委會主委,以及後來當上高雄市長,都一路帶著趙嘉寶在身邊,擔任機要祕書,任其四處索賄。
被判刑之後,竟然不會被抓,不用入獄。2015年發佈通緝令,卻是發假的,純粹騙人,趙祕書依舊四處吃喝玩樂,並且還把照片貼上臉書,不但跟陳菊會面,而且還見過一堆綠營的黨政要員 (其中還包括後來擔任法務部長的邱太三) 或民代與其助理等等等,繼續到處吃喝玩樂。
四年來,不但逍遙法外,而且還頻頻公開四處招搖。法務部卻說抓不到人,請問你信嗎?一個如此高調跋扈的通緝犯,不過只是個機要祕書,神通便如此廣大,連法律都得怕他三分,更何況綠營那些位高權重者,難道你真的會相信這些人滿口民主法治的騙術與謊言?
就我個人而言,我依舊不認為陳菊會貪污,但毫無一絲疑問的是,二十幾年來,陳菊總是重用一堆品性非常糟糕、貪婪無度、目無法紀的人。連我這樣一個遠離政治圈子將近30年的人都知道誰誰誰的各種底細與不良品性及骯髒勾當 (那其實就只是一種圈內人的 "常識"),陳菊當然不可能不知道。我不能明白的是,為何她似乎認為貪贓枉法無所謂?惟有黨的勝選與利益最重要?
我想說的是,半票選民才會在一些什麼熟不熟悉市政之類的無謂細節上做文章。高雄,乃至整個台灣,又豈是面臨這樣一種如此低層次的政治抉擇。難道你真的認為一個政治詐騙集團熟悉所謂市政很重要、很了不起?
去年(2017年)11月底,因為某位黨外知己好友的過世,我破例走出山洞,和幾位至今仍在政壇的舊識碰面,茶餘飯後,聽聞他們說起一些親身經歷,非常黑暗醜陋乃至暴力血腥、你搶我奪的政治運作 "常態"。我雖一點都不驚訝,但心裏非常難過,難道這就是我們這些不求聞達於世、拒絕一切功名利祿、並且付出種種個人慘痛代價與血淚而得來的所謂 "民主進步" 成果?
陳真
發佈日期: 2018.11.22
發佈時間:
上午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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