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 這字眼,常讓人(至少讓我) 聽了不舒服,但似乎很難否認這東西的存在,但它究竟又該具有何種標準,卻也說不上來。若要說它只是一種人為虛構,很明顯也不是事實,就如同誰能否認比方說柏格曼電影的藝術價值?
但仍然有些天才 (或說腦子跟大家不太一樣的怪人),弄出來的東西卻似乎不登大雅之堂,周星馳就是一個例子。比方說,"新喜劇之王" 一直讓我聯想到大衛林奇的 "穆荷蘭大道"。我這樣一說,很多人可能會大搖其頭,畢竟兩者在所謂藝術表現上,相去甚遠,天壤之別,哪能相提並論?
"穆荷蘭大道" 是這樣一部片子:電影這東西能存在多久,這片子就能存在多久。但"新喜劇之王" 卻只是一種很通俗的東西,藝術層次很低,一如周星馳的所有電影。但是,即便如此,即便周的電影稱不上什麼藝術,誰又能否認其非凡的獨特性 (或說 "個人語言"),從而也擁有了非凡的價值?
"穆荷蘭大道" 非常陰暗,看完之後,我能因此鬱悶好一陣子,彷彿看著你我的一生縮影。人活著真可悲,嚮往美夢,到頭來卻全是噩夢。在這一點上頭,"新喜劇之王" 似乎也差不多,只是周星馳畢竟不是像大衛林奇那樣充滿黑暗性格 (而且,就如片中對白所說,"賀歲片總不能太殘忍"),因之也含含糊糊地賦予它一個 "如夢" 似幻、連周自己肯定也不會相信的所謂美好結局。
努力是一定要的(天才更需要努力),但努力有沒有用還得看八字,看性格,看出身,看背景,看運氣,看整個時代的需要。
我喜歓吃螃蟹,卻買不起,老惦記著海底每天成千上萬的螃蟹就這樣生老病死,深埋大海,多可惜啊,要是能撈來吃多好。但是,對大海來說,這根本沒什麼。天才也一樣,埋沒一個天才,就跟埋沒一隻螃蟹沒兩樣,沒什麼好遺憾。
如果上帝規定,人死後只能在 "新喜劇之王" 和 "穆荷蘭大道" 兩部電影中擇其一,帶著進棺材,我毫無疑問會選擇前者,而非後者,即便後者藝術高超。高超又如何?陰曹地府已經夠陰暗了,我寧可有周星馳的溫暖與搞笑做陪,而不需要再帶上一團陰暗。要看陰暗,我回頭看自己的人生就夠了。
陳真
發佈日期: 2019.02.18
發佈時間:
下午 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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