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
"E等於MC平方",上帝聽了會不會發笑,我不知道。我猜應該會吧。
Chomsky曾經說:
"科學研究就好像一個醉漢在大街上有路燈的這一側尋找他遺失在另一側的鑰匙。但他別無選擇,畢竟只有這一側才有燈光。"
這話聽起來很悲觀,但說不定這才是知識發展的真實樣貌:我們始終只是在一種別無指望的情境下尋找出路,卻一直原地鬼打牆。
但也有這麼一種我們從小被教育、幾乎是所有人認知下的科學觀或知識觀:科學或知識彷彿就在一條既定的跑道上,一直進步、進步、再進步,直通真理的終點。
這聽起來很樂觀,樂觀得十分 "單純",彷彿真理或知識就只是像被上帝所刻意藏起來的一些寶貝,藏在某個地方,就等著天才們去 "發現"。倘若事物本質真是如此,未免也太無厘頭了吧?!
不妨想一想,如果時光倒流千百萬年,歷史再整個重來一遍,科學史是否還會在同一條跑道上,以同樣的知識內涵,一樣的定理呈現,走著一樣的足跡,進步、進步、再進步?我猜應該不會。我不相信知識或真理會是這樣一種東西。
我這類想法,在這個後後後現代的年頭,幾乎可說老生常談,不足為奇。但在 "古時候",能夠這麼看待事物本性者,也許不容易。
比方說叔本華,在他看來,眼前這些已經被 "發現" 的自然法則,也許就像覆蓋在地球上的一塊布,咱們透過它來理解世界。但他也質疑,非得這塊布不行嗎?不會有另一塊布存在的可能嗎?倘若時光倒流,整個重來一遍,科學史難道就只是像錄影帶倒帶那樣,同樣的劇情再重演一遍?同樣的寶物 (知識),包括各種顛撲不破 (?) 的定理法則,就被再重新一一 "挖掘" 出土?上帝真有這麼幼稚嗎?
我們對此沒法說個究竟,但可確定的是,知識這東西並不確定;它或許在 "某種" 條件下成立,但這只是偶然,而非必然。誰知道究竟存在多少種 "條件" 之可能?
經驗與實證科學這類軟科學特別可笑,例如醫學 (充滿規範意義的精神醫學就更不用說了),它的科學史幾乎可以當成笑話集來讀。但是,硬科學如物理,也許一樣也只是隨機且偶然地被建構出來的一塊布,覆蓋在地球上,人們透過它來理解世界,但誰知道這塊布是否惟一存在?即便是,它的內容物或許也只是在某種條件下才成立,而非邏輯之必然。
Spinoza 說,一顆被擲向空中的石頭如果會思考,他可能會以為是自己在飛翔。這個隱喻往往用來質疑自由意志的可能性與有效性。但它或許也同樣可以用來質疑人們的理性能力。
理性膨風者,例如霍金 (Stephen Hawking),膨風到以為人類終究不但可以抵達真理的終點,而且可以"找到" 那個足以解釋萬物一切現象 (甚至他還宣稱包括解釋路人甲為何會愛上路人乙) 的終極式子,謂之 "一切理論" (theory of everything)。
這聽起來真是很無厘頭,也許是好萊塢科幻片看太多了。有一回 "星際大戰" 重新搬上大銀幕,我和學姐也有去看,散場時,走出劍橋的電影院,差點撞到一個人,那個人就是霍金,他也騎著輪椅跑來看這電影。
十幾二十年前,我還曾幼稚到寫了篇學術論文批評他的這個 "一切理論"。後來很快就發現,此人講話前言不罩後語,信口開河,聽聽便罷,沒法當真。我不明白他為何要一下說這樣,一下又說那樣,一下說 "一切理論" 即將發現,一下又說永遠不可能有這種理論。也許就如他所說,他很缺買奶粉錢,倘若不瞎掰一番,怎麼吸引大眾與媒體?這是題外話,但霍金所代表的科學主義 (scientism),恰恰就是這麼一回事,相當幼稚,別說上帝聽了發笑,連我都覺得可笑。
當然,霍金本身的這類思維,只能當笑話看,不值得批評。畢竟打擊一種東西,自然是應該打擊它的最強項,而非打擊它的無厘頭。比方說,如果你要說知識是一種建構之物,那麼,數學理當就該是你的首要敵人,而非打擊近乎迷信、根本挨不起打的什麼心理分析。
別人怎麼想的我管不著,但我對於那些帶著不確定性的人為造物,一如知識與各項技能,總是缺乏那最深沉的敬意。
我若是那顆被拋向空中的石頭,應該不會因此產生 "俺擁有自由意志" 的美麗幻想才對。可當石頭落地,碎掉了,受了傷,倘若石頭有知覺,能感受到痛,我做為這顆石頭,喊著 "好痛"!這時候,我應該不會懷疑主義的疑心病發作,懷疑究竟是誰在痛,"是我嗎?"
這事無可懷疑。當我說 "好痛",意思就是 "我好痛";除了我,不會有別人了。因此, "我好痛" 的 "我" 不但可省略,而且這個痛,肯定相當真實而確定,我不會懷疑說: "我真的在痛嗎?" "我會不會搞錯了?也許我根本不痛,也許是我旁邊這個人在痛。" 它是如此確定,以致於我根本不需要再另外尋找參照物才能確定自己是否疼痛。
"我" 是個奇怪的東西,是世上最大的謎。有我沒我差很大,使得人事物截然不同。比方說,所謂人如其文,一個人如何,"作品" 便也如何。我會在一秒鐘之內,從一個完全沒讀過維根斯坦的人,僅僅因為他書上序言寫的一句話 ( "我想寫一本好書,但這樣的時光已經流逝。") 而愛上他,決定此生與他共存亡,這並不奇怪,畢竟若不是那樣的人,不可能寫出那樣的話。
人和作品就像身體和他的影子,肉體如何,影子便如何,形影不離。我們會愛一個人的 "作品",是因為我們愛他;反之亦然。我們倘若真的愛一個人,就會愛他的一切 "作品"。荷索說得對,"我就是我的電影",倒過來說也一樣,我的電影就是我。生命和作品是分不開的。你可以複製或學習某種技術或知識,但你永遠都不可能複製某種生命造化。
我們不會因為一個人數學考一百分而愛上他,也不會因為他很會打籃球就對他傾心,畢竟知識技能和生命終究是兩回事。但 "文" 則不同。所謂人如其文,文既與生命形影相隨,因之是獨特的,唯一的,不可複製的。但某個人擁有某種技術、能力或知識,其實就像他身上穿的衣服那樣,我們總不會也不該因為某個人穿了件漂亮衣服而愛上他。
華服美衣之類的東西,終究是人事物的枝微末節,絲毫打動不了人心,至少打動不了我的心。我往往都是抱著看笑話的心態看待這類一直在進步、進步、再進步、充滿不確定性的東西。反之,我喜歡那些永遠不會進步、比江河萬古流還更穩定的東西,超脫時空之外,然後我明白:這就是永恆了。
看診零碎時間,沒頭沒腦隨便寫寫,各位不用太計較。再忍耐十分鐘就可以下班了。
陳真
發佈日期: 2019.02.27
發佈時間:
下午 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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