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朔你好,容我用最簡略的列點方式回覆,免得長篇大論。
1. 是非判準:
所謂 "壞人",如何定義?倘若有人覺得中共很壞,那怎麼辦?替天行道嗎?我想說的是,好壞不是一個文明社會秩序的基本判準,合法與否才是。
因此,在法律對錯之外,大肆添加思想與價值上的善惡判準,並且把它無限擴大於眾人身上,甚至做為一種極其荒唐的預防性懲罰依據,這事本身恐怕只是製造了更多問題,而非解決問題;加深了更多仇恨,而非消弭了恨。
簡單說,懲罰只該懲罰一個人的行為,而不是懲罰他其實根本什麼都還沒做。
舉個例,台灣雖然只有兩千三百萬人口,但是,性侵卻如家常便飯,逐年遞增,光是 2009年便已突破一萬一千六百多件,2011年到 2018年之間,每年性侵案都在一萬五千到一萬九千件之間。兩年前 (2017年),衛福部統計,台灣過去20年來 (1996-2016年) 性侵被害人累計已超過13萬人。如果把未報案的大約7至10倍之所謂犯罪黑數也算進去,真正的性侵受害者恐怕超過一百萬。
站在女性的觀點,這應該夠可怕了吧。但是,難道我們應該把所有男性全部預防性地抓起來,打入集中營洗腦?或是像過去蔣家當權的國民黨那樣,查禁所有可能產生性慾的不良思想與人事物?
我家開電影院,從小每星期都會看到警察局寄來的公文,上面總是寫著各種剪片理由,往往讓我嘆為觀止,不外乎 "影響民心士氣","破壞社會善良風俗",或是 "混淆視聽" 等等。即便我當時年幼無知,依然覺得荒唐。
比方說,所有接吻鏡頭一概剪掉,所有泳裝鏡頭也幾乎全剪掉,所有那些 "壞人最後沒有得到報應" 的電影或劇本都會被查禁。一直到了我念高中,都已經進入八零年代了,依然如此。
讓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我家電影院曾經放映過柯波拉的 "教父",其中有一幕是教父被槍殺,教父家中一位廚師聽聞此事,嘴裏喃喃自語念著: "今天是灰暗的一天"。想不到這一幕居然也被剪掉,剪片理由是說這句話 "影響民心士氣"。蔣家統治下的台灣,豈能有哪一天是灰暗的?這簡直就是在唱衰蔣家,當然要剪片。
也許這不是一個好例子,但骨子裏的思維模式其實是一樣的,都是企圖要在思想上進行某種荒謬的預防,乃至於懲罰。
面對一種嚴重的社會問題,你可以嚴格執法,小心防範,但法律終究不應該懲罰根本什麼事也沒做的人,更不應禍延九族。我不知道這是哪門子法律?還是說中共行事作風根本不需要講法律?只要把所謂 "維護安全" 的招牌抬出來,便可為所欲為?
如果壞人指的是傷害他人的人,那麼,如果法律必須制裁壞人,那就盡量制裁,但有需要把所有可能被壞人所影響的人統統抓起來嗎?這究竟又是根據什麼標準來抓?還是說連個標準也不用,只要看誰不順眼,或誰得罪了地方領導,隨時就可以給你一個罪名把你抓起來每周關五天?
2. 觀點。
(睏了,腦子缺氧,不知所云。待續)
陳真
發佈日期: 2019.03.11
發佈時間:
上午 12:14
請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