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非我族類?
前天的英國媒體 "每日郵報",有一篇有關澳洲原住民小孩不斷飆高的自殺率。一位研究自殺的著名學者形容這是一場 "人道危機"。報導指出,最近大約一個多月,一連有九個澳洲原住民小孩陸續自殺,其中幾位年紀在12歲至15歲之間,也就是差不多國小到國中這個階段。我想,該不會有人單純到以為這只是一種個人心理現象吧。這其實就如同台灣數萬雛妓為何相當高比例是原住民小孩一樣,這不是個人問題,而是政治問題,也就是少數族群或弱勢族群在政策上與社會處境上的問題。
30年前(1989年)的 3月 29號,我創辦台灣第一個兒童福利團體,叫做台灣兒童福利協進會,一百多位會員。幾天後,4月4日兒童節,在當年 "偶語棄市、文字成獄" 的政治高壓下,我更發動一場史無前例的示威遊行,五十多名婦女小孩從高雄市文化中心一路走到高雄市政府,要求提高中央兒童福利預算及開辦重症兒童免費醫療,引發政治上的軒然大波,新聞不斷,長達數月。
結局是:學姐高二被退學,而我則是以叛亂罪移送法辦, "提倡兒童人權" 變成我陰謀顛覆政府的無數叛國罪證之一;情治單位視我這個兒福團體如寇讎,高雄市警方幾位警官,更是像黑道一樣,經常半夜不睡覺,裝神弄鬼打電話給我 (我認得出他們的聲音),一會兒要我好看,一會兒要我出門走路小心,一會破口大罵,滿口髒話。至於檯面下的各方陰暗手段,更是寫來滿紙齷齪。
至於媒體,動不動就報導說我這個兒福團體 "不單純","成員複雜" (裏頭一些黨外同志十多年後變成綠營高官與民代),"懷有政治動機" 等等,說我用政治污染 "單純的" 兒童福利問題,指控我把兒童福利的愛心問題導向一種人權問題,甚至導向政治。在當年,"人權" 這兩個字是犯大忌的,我提出 "兒童人權" 這四個字,更是連黨外同志們都覺得我思想太偏激,幾乎每個人都說,"兒童哪來什麼人權?" 媒體 (例如民生報、中國時報) 嘲諷羞辱之餘,還對我們提出 "建言" 說,我們既然關心兒童,那就應該利用假日到育幼院抱抱小孩,買玩具給他們,發揮愛心陪他們玩,為何要指向兒童社會政策?為何要指向原住民問題?這若不是存心顛覆政府,背叛國家,又是何種居心?
當然,我們的努力還是有點成果,比方說中央與地方兒童預算編列與支出旋即提高了十幾倍。一兩年後,國民黨為了阻止我們立案成為全國性團體 (根據什麼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同一性質的全國性團體只能有一個),趕緊找來一些名人及國民黨民代,成立了現在這個 "兒童福利聯盟"。
創辦 "台灣兒童福利協進會" 這事讓我個人與家庭付出很大代價,箇中痛苦,不說也罷。我想說的是,從現在的眼光來看,你也許會覺得當時人們的這些反應或指控很荒謬;兒童福利與人權問題,特別是原住民的各種兒童問題,當然是一種政治與政策問題,這有什麼好奇怪?可是,事實上,類似的去政治與去社會心態,恐怕多多少少還是存在,特別是當它涉及少數族群或弱勢族群時,更是如此。
多數或強勢一方,不但很容易忽略 (或根本沒興趣去理解) 少數或弱勢一方的利益與感受,並且動輒加以污名化,乃至倒因為果,把受壓迫者視為麻煩的製造者、加害者或恐怖份子,把結構性問題扭曲矮化成彷彿只是一種不良個人或不良宗教、不良族群的問題,例如過去台灣社會一談起雛妓或娼妓問題,甚至會說裏頭之所以有很多原住民,那是因為原住民缺乏貞操觀念,缺乏道德感。
我曾讀到一位作者叫張育軒的文章,文章標題是 "恐怖攻擊造成的死傷大部分不在西方國家,為什麼我們卻只關心歐洲人?",裏頭提到說,"一名研究人員訪問澳洲媒體一名編輯 。在澳洲,如果凶殺案之後發現跟原住民有關,討論熱度便會大幅下降。" 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 "非我族類",死活是你家的事。許多時候,我們甚至並沒有把別人當人看。西方人對待 "非我族類",心態上便是如此,甚且極其有意地加以進行政治操弄,藉以謀利。比方說,全球有十五億個穆斯林人口,裏頭有幾個人行使暴力?根本微乎其微,但是主流媒體卻能把整個族群、整個宗教給妖魔化。
寫一堆,我很想說的一點是:祖國應該善待他人,更應善待自己同胞,特別是少數族群,越是弱勢,就越應該得到更好的待遇,而非學西方社會那一套弱肉強食。
台灣今天之所以仍然受到祖國的百般呵護,其實多少還是因為台灣並不是那麼弱。否則,我看對岸老早就換成另一副頤指氣使的嘴臉了。對於外來敵人例如美國與日本的滲透與煽動作亂,對此我自然一清二楚,但是,對於自己人,對於所謂同胞,應該還是要善待,畢竟我們不是敵人。法律應該阻止某些行為,但是,不要牽連無辜,不要無限上綱,不要把批評視為敵意的特徵,不要以為拳頭或黑牢可以迅速解決問題。
7. 待續
陳真
發佈日期: 2019.03.20
發佈時間:
上午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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