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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發佈日期: 2019.05.18 發佈時間: 上午 2:48
謝謝淑芬。轉載沒問題。不過,我寫的東西並不是要 "喚醒" 誰的腦袋。我自己的腦袋都不是很清醒,怎麼喚醒別人?某個意義上,我倒希望人們沉沉入睡,回到夢裡,別那麼清醒。

不論是醒或睡,我的基本設定就是 "沒有觀眾",一想到觀眾,我就膽怯,詞窮了。

要不是臨床上必須使用手機,我很可能到現在都還不會想使用手機。2003-2006年那四年之間,我頻頻回到台灣照顧父親,經常以院為家。有些朋友想找我,總是無從找起,於是有人就借了一隻手機給我,我就收下了。

有一天,手機響了,很吵,但我根本找不到 "聽筒" 或 "天線" 之類的東西,也不知道怎麼把電話掛斷,一時很緊張,怕吵到父親,於是就趕緊衝到護理站,問護士們手機怎麼接?當時沒有人理我,大家愣住呆望,似乎一頭霧水,顯然不相信我真的不會接聽手機。還好鈴聲很快就停了,後來我就趕緊把那手機歸還給朋友。

一直到今天,我還是不太願意在大庭廣眾或旁人面前 (即使是陌生人) 講手機,因為光是那樣一種當著大家的面講電話的模樣,就會讓我有一種自慚形穢的難堪感,就好像大便給大家看那樣一種感覺。

寫文章也一樣,我得先忘了觀眾的存在,才不會感到難堪,更不用說去 "喚醒" 誰了。這聽起來也許匪夷所思或矛盾,卻是事實。

我也從來不敢看自己登在刊物上的文字。"蘋果" 還沒變綠之前,我常給它寫稿,隔天報紙一拿來,在翻到我的文章那一頁之前,我就會趕緊先閉上眼睛,以免不小心看到,往往直接就翻到下一頁。因為那樣一種把文字公開的感覺真是蠢到爆。

寫了就寫了,但我敢寫不敢當,就是不敢面對;總覺得把文字公開是一種很丟臉很蠢的行為。為何會有這樣的感覺,我也說不上來,也許是因為我知道這樣一些文字根本不值得多加議論,幾乎全是廢話不是嗎?

可是,既然某種文字內容原本就事關公眾,不公開的話,何必寫?確實很兩難。折衷之道就是:如果有人看了,那就看了,看過便罷,別成為一回事。如果都沒有人看,那當然更好。或者應該說,那就像一種等待,等待有一天,也許某個角落有個人,他就像我的分身似的,他的觀看與閱讀,並不會讓我感到羞愧。

當然,我指的主要並不是關於時事的文字。凡是 "我" 的成份含量越重者,感覺就越難堪。問題是,哪裏不會有 "我" 呢?即便是一個標點符號,也是 "我的" 標點符號,我得跟它共存亡。

在英國時,有一整年時間我就住在維根斯坦的墳墓附近,僅百步之遙,不過不是故意要住在那,純屬偶然。那時候常去墳上看他,每次去,我就在心裏頭跟他說:"維根斯坦,你是個幸福人兒你知道嗎?因為有人竟然如此了解你。"這個人當然就是我。不知道會不會哪一天,也會有人來到我墳前對我說這樣的話?

以上全可略過。以下才是重點:

我寫東西最害怕的一件事就是影響別人,不管是好影響或壞影響,都不是我所樂見。最好是英雄或英雌所見略同即可,而非影響。講影響,太沉重,何況 "喚醒"。學姊可作證,我心裏絕無一絲那樣的念頭。我寫的全是有充份把握的,全是肺腑,但即便是這樣,依舊只是僅供參考,無須看重,勿受影響。

我有一種絕對主義的強烈傾向,對於相對性之事物,缺乏興趣。但我之絕對,有個 "唯我主義" 之特徵就是:不出方寸之間。我其實只是說給自己聽。一旦出了這顆心之外,它就不具任何絕對價值,只能聽聽便罷。
請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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