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info Logo
Palinfo Title

留言須知:* 欄位為必填,但Email 不會顯現以避免垃圾郵件攻擊。留言時,系統會自動轉換斷行。

除網管外,留言需經後台放行才會出現。絕大多數人留言內容不會有問題,但實務上無法把大家全設為網管,以免誤觸後台重要設定,還請舊雨新知見諒。

注意:2010 年 11 月 25 日以前的留言均保留在舊留言版檔案區這裡 (僅供核對,所有內容於 2022.06.21 已全部匯入留言版)。

寫下您的留言

 
 
 
 
 

標註 * 的欄位為必填欄位。
你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你的留言可能需要經過審核,核准後才會顯示在訪客留言板上。
我們保留編輯、刪除或不發佈留言的權力。
陳真 發佈日期: 2019.10.27 發佈時間: 下午 11:05
我和學姊討論過,打算聲援阿桑吉。現在的站樁往往只剩兩三人,我知道我們的所謂聲援無法改變任何既定狀況,但是,如果我們凡事都要這麼想,其實生活中除了吃喝拉撒之外,沒有一事值得做。

目前,我和阿忠算是每次站樁必到,風雨無阻。因此,想問阿忠的意見如何?我是想直接去AIT站。如果阿忠不反對,那就從這周六改為AIT (內湖的那一個), 牌子則一律舉 "釋放阿桑吉 Free Assange" (中文在下,英文在上)。

想麻煩修亮製作大約6個牌子 (有可能會有更多人嗎?)。不知道修亮方便否?技術問題是如果修亮可以做,如何交給我或阿忠?另一個作法是,學姊說她可以找時間自己寫牌子,那就由我周六直接帶去現場就可。

到AIT站樁有兩個問題,一是距離較遠且據說人煙稀少,不過這比較不是問題,因為既然是有一定的訴求,過路人多或少就不管它了。

第二個問題是集遊法。如果只有我和阿忠,這理論上不違法,因為集遊法規範人數是三人(含)以上。不過,抓不抓人當然說不準。以前的經驗即使一個人還是照抓不誤,不過,一旦移送法辦,應該還是都會不起訴。

如果現場超過三人,也許可以兩個人舉牌,其他人就發傳單,四處遊走,或是其他人就退到禁制區外面。這理論上也不違法。

或者是,大家如果想要以身試法,來幾個就站幾個,我也不反對。後果代價就是坐牢或易科罰金。印象中,集遊法頂多就是一年刑期。

觸法比較壯烈,但是代價其實很大,比方說我若坐牢,我工作的醫院馬上得開天窗,沒有醫生看診。偏鄉醫院要找到醫生願意來工作基本上不是很容易,對病患無法交待。我工作的醫院有兩名醫生,但我的門診量佔了絕大部份,另一個醫生是兼職,無法獨自應付那麼多病患。

若是採易科罰金,大概就是損失個幾萬元,不過是一罪一罰。意思是說,去站幾次就幾個案子,金額依舊可觀。而且,累犯不一定可以易科罰金。

還有一種比較溫和的作法,就是照樣在師大老地方站,以宣傳為主,而非直接去AIT抗議。

我對阿桑吉被捕的事,心裏很恨。但我知道,很多事情久久長長,大家得憑自身當下能夠付出多少代價來決定作為,來日方長。

不知道阿忠及其他人意見如何?

陳真 

2019. 10. 27.

P.S.: 我把這信也貼上留言板,看看有無其他人的想法。如果能做到比方說每周六固定兩人、在不違法的狀況下去AIT站,當然最好。同樣的作法我們曾經做過,而且也成功堅持到戰爭結束我們才停止。不過,以我們目前的人力狀況,恐怕有點難。

另外還有一點,我們站樁都是周六, AIT其實是不上班的。當然,上不上班意義不大,禁制區是不分上下班的。依過去的經驗,AIT 或以色列辦事處通常反應都很激烈,他們很不爽大家去抗議,即使不是上班時間。

曾經有一段時間,我一個人經常去舊的 AIT 門口站,像尊銅像一樣站在那裏,既不礙事,也不擋路,裏頭的 AIT 警衛照樣還是會出來大小聲,甚至威脅恐嚇說私下會以暴力對付你。西方所謂 "民主國家" 通常就是這樣,畢竟國家就是國家,國家對付異己往往就跟黑道沒兩樣,沒有什麼民不民主之分。

當國家容許你這樣那樣時,並不是因為它很民主,而是因為它知道你所做的,對它們根本沒有絲毫影響。一旦有一絲絲絲絲絲絲影響,國家是絕不會跟你客氣的。比方說英國,不是它媽的什麼老牌民主國家嗎?在英國抗議,代價之慘重,大約是台灣的100 倍。台灣和香港的警察,應該是金氏記錄認證全世界最溫和有禮最謙卑的警察。題外話。
請稍候...
紀念若雪巴勒斯坦資訊網 © 2002 -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