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遊戲裡殺人的問題,可以參考一下佛教的觀點(專業術語如果用錯請見諒)。殺業分四個階段:對象、動機、過程和結果,擁有這四部分才構成完整的殺業。例如到餐廳,我指向一尾活魚,有了對象;因為我想滿足自己的口舌之欲而要殺魚,有了很壞的動機;我或者廚師揮刀砍向魚,有了過程;最後魚因我而死,是結果。如果少了任何一部分,都不是完整的殺業。而反過來說,觸及了這之中的任何一個階段,都是犯下了部分殺業。
《安德的遊戲》這小說裡,主角以為自己在打電動,實際上殺了很多生命。有的人在打遊戲時,雖然消滅的只是電子數據,卻起殺人的殺心來消滅它們。電影裡,壞蛋用盡一切手段,最後主角運氣好沒死掉。這等等很多例子中的人,沒有犯下完整的殺業,但確實觸犯了殺業,犯下了罪。
我的觀點:1.遊戲不只是遊戲。2.如果公平對待,我對所謂的善惡無所謂。3.現實不公平,我討厭在不公平裡找自己以為的公平的人。
孫韋懷
發佈日期: 2019.11.10
發佈時間:
下午 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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