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宜修。
當初留言給書店老闆請他不要賣,主要是因為有人願意看這樣一本小冊子就已經很感激了,倒貼郵費運費都行,怎麼還要給人家收八百塊?做為作者,我並沒有想拿它來賣錢,突然看到自己的「小孩」淪為一種高價商品,感覺很奇怪。
並非憤怒,只是覺得彆扭。畢竟一個人或一個東西,一本書,一篇文字,乃至一個標點符號,理當有著一種適合他或它自己的氣味或靈魂,並不是每個人或物都適合待價而沽或站上伸展台搔首弄姿。
J.D. Salinger生前死後成立了一個基金會,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阻止「麥田捕手」或有關作者本人的一切事物成為另一種商品,比方說搬上銀幕。好萊塢不管開多高的價錢,Salinger就是不賣版權,因為這已經不是錢的問題,而是靈魂的屬性問題了。
每個人做每件事總有他自己的想法,因時制宜,倒也沒有說哪種作法比較對。因此,我並不討厭這位老闆,至少他並沒有惡意,純粹只是手上有這麼一本小冊子,於是就隨便開個價,上網拍賣,如此而已。
我能理解他,但他應該是沒法理解我 (其實也不需要理解)。能下架最好,不下架也無所謂,我就當做沒看見;就如他所說,「又不是盜印,應該可以賣」,畢竟賣書是他的工作。
三十多年前,在我還沒成年時,就已經開始投稿寫東西。當時我的稿酬是一個字一塊錢,標點符號也是一個一塊錢,其實挺好賺。當時一碗麵才10多塊,我只要多打幾個逗點就能吃上一餐。
寫了那麼多年,特別是黨外時代,少說也有上百萬字。但我並沒有成為百萬富翁,依然赤貧,前後長達十年,一貧如洗,非常慘烈。
我知道各位不可能體會、甚至也不會相信我在念大學時窮到何種地步,跟遊民、乞丐完全沒兩樣,一度瘦到連40公斤都不到,只有我現在體重的一半,每天喝生水,每天處於極度的饑餓狀態,非常痛苦,飽受羞辱,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差不多只有五天是能吃飽的,過著一種完全非人的生活。
有一陣子實在太窮,連房租也付不起了,於是就「住在」高雄火車站的候車室,以車站為家,深夜裏常被警察驅趕。我知道一個乞丐或遊民是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因為我自己就是了。
既然寫稿那麼好賺,為什麼我沒有一上大學就成為百萬富翁?因為我不想從別人的痛苦中 (例如雛妓、童工、病童與原住民等等) 獲得一絲利益,我也不想從所謂「追求公義」中獲得任何好處,於是我把我的所有稿費、黨外雜誌社的薪水與各種政治或社運活動所得,幾乎全數捐出,捐給現在這個掛人權羊頭賣政治狗肉的所謂台灣人權促進會,捐給家扶中心,捐給世界展望會,捐給比我更窮的人,同時還認養了很多 (原住民) 小孩。
旁人不知道這一切,納悶我為何如此貧窮,但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非不為也,實不能也,我就是沒法違背自己心裏的某個聲音。
現在我說出一點端倪,並非出於任何道德虛榮,而只是想講一種「非賣品」 ,一種揮之不去的內在感情。
貧窮的日子很恐怖,饑餓的折磨很痛苦,但我終究還是熬過來了。長年的貧窮,骨瘦如柴,宛如難民,身體難免要受點永久性的傷害,但精神上、情感上也許還保持著某種完整。
感情永遠是一種「單行道」,並非買賣交易,它其實不需要任何回報;它的存在本身,就是它最好的「回報」。講這些怪異往事,不會給自己加分;畢竟在這種現實至上的社會裏,凡事以權位做為一種衡量,對一個不具任何發言份量的人來說,別說加分,恐怕只會讓我自己更顯得古怪與污名化而已。但我終究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我知道自己仰賴著一種什麼樣的力量過活。
人們常說以命相許,也許就是這麼一種感覺。人們擄獲我的心,所以我也要把我的生命許給眾人。卑微心意儘管微不足道,但它終究出於內在真實。世上總該有些東西是「非賣品」,而非以價格或地位權勢來衡量。
陳真
發佈日期: 2020.03.26
發佈時間:
上午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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