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阿水律師及武垣,
我也是跟黑心雄獅旅行社這麼說的。我說他們「沒有善盡契約上所說的『善良管理人』之責任」。就算在我們出發當天,旅行社明知當地已發佈緊急命令,也許來不及阻止我們上飛機,但是,隔天,正式封城封館封園之後,總該連絡我們協助安置吧。
但他們從頭到尾不連繫,反倒是當我們回台後去電申訴,還被接受申訴的單位給罵說:「拜託哦,現在是過年期間,你要申訴也等過年後再來。」然後就粗暴地掛掉電話。我有請他們自己調出電話錄音,就知我多次連絡之內容,所言不虛。不知道黑心雄獅旅行社有沒有另一個可以接受「申訴前一個申訴單位」的單位?
雄獅在協調會上的回應是:大陸在我們出發「當時」仍非疫區,隔天才是。意思是說,他們的「善良管理人」責任只到上飛機的前一刻為止,下飛機之後就不需要善良了。他媽的真是很無恥。
若要訴訟,我的訴訟標的是七千萬而非七萬。但我相信,這在台灣絕無可能。我若進行訴訟,最有可能的狀況是費盡千辛萬苦舉證,拿回一萬多元的票券,但也有可能一毛錢也拿不到,因為我除了一張封園公告,其它證據很少,餐券在吃了一顆蛋和一杯牛奶後,也已被旅館收回。
這樣一種訴訟,對雄獅毫髮無損,對我們卻是一種屈辱。就算判決他們必須退還票券費用,那也只是原本就應該要退的。對這黑心旅行社毫髮無損,對我們卻不但得耗費心神寫狀子、舉證及蒐集各項所謂證據,而且更是一種屈辱。
我要的不僅僅是黑心雄獅還我們七萬多元,而且要他們為此一黑心行徑付出一千倍的代價。既然法律無法建立公道,制裁黑心旅行社,那我就自己來。只要我能影響比方說一千人,讓他們不再與這家黑心雄獅旅行社往來,就能使他們付出七千萬的代價。
至少,我們自己是絕不會再跟這樣的無良旅行社往來。我們常出國,他們可以坑我一次,但不會再有第二次。雄獅離我們家很近,原本都是找他們,但是以後不會了。
另外,我至少可以像個傳教士一樣,不斷影響親戚朋友和醫界學界同事吧。他們很多是經常出國旅遊洽公開會講學的常客,只要其中有一部份人明白和這樣一種黑心旅行社打交道的高度風險,就不會再去冒這個險。
此外,我也能影響一些讀者。我不相信我若持之以恆地講述這家黑心旅行社的土匪行徑,講個比方說二十年,影響不了一千「人次」?一次交易以七萬元計,那就是七千萬。
記得「小時候」有一部港片,楊紫瓊演的,叫做「小蝦米對大鯨魚」。那些自以為是大鯨魚的人或集團,他們不應該太自我高估。他們不是什麼大鯨魚,我們也不是小蝦米。我們既然都能夠集結力量打倒一個曾經呼風喚雨的黨,甚至以後能打倒一個帝國,讓一家黑心公司付出一點小小的代價,並非不可能。
結論是,越有權勢者,就越應正直行事,不要以為表面上的權勢是什麼顛撲不破的力量。良善正直才是力量,邪門歪道不是。
陳真
發佈日期: 2020.05.21
發佈時間:
上午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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