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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水 發佈日期: 2020.05.21 發佈時間: 下午 2:23
嗯嗯,既然陳醫師已有此志,就此繼續潛水。

潛水前以律師性格,跟各位說說:
雄獅慘案給我們一個教訓—
跟旅行社發生消費糾紛,當您選擇用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而請求的金額若是在50萬元以下,在起訴之後法院還是會先排調解讓雙方進行協商。
因此,當您向旅行社提出申訴以後,旅行社的回應若是惡劣不可理喻,您就別再向消保官或品保協會請求調解,以免再度自取其辱,請直接向法院起訴。然後在法院調解時,也先別太講理,先把旅行社代表痛罵一頓過過癮(庭外不要罵,有被告妨害名譽的風險),等到法院審理時,再態度恭敬據理力爭。
以上,也謹供參考。
請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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