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康,
我不太懂你問我的問題是什麼?可以再講清楚些嗎?你留下的網址裏頭全是一些沒頭沒腦的文字,我看不懂他們在寫什麼,也不知道你要我看什麼?反駁你的人,如果只是你所引用的短短那兩句什麼「韭菜」,那有什麼好討論?根本不用理會啊。
至於我自己,我不會對美國警察這個群體「本身」有任何概括性的厭惡性評價。因為:
一,它不是一種同質性的群體,因此也不會有一致性的價值取向。
二,該群體基本上還是扮演了警察應有的角色,我不覺得把它污名化或甚至說他們是「全世界最可惡的警察」是合理的。
三,就跟任何其它一種群體 (比方說醫生、法官、律師、司機、老師、商人等等等)一樣,美國警察的惡行不會顯得特別重大。特別把警察挑出來罵是沒有道理的。難道你也要把美國法官挑出來罵說他們「是全世界最可惡的法官」,因為他們傾向把非白人或各種弱勢族群給送進監獄?如果這能說得通,那就等於說美國有「全世界最可惡的」醫生、老師、司機、律師、官員、店員等等等。這樣子陳述事情不是很可笑嗎?
種族歧視之兩造如果是「白人 vs. 非白人」,那我們就直接在「族群」這個基礎上談事情就好,而不是分散套用在每個群體上,那聽起來真的很奇怪。因為,個別群體並非同質性,它不會有一致性的作為,其作為也不會具有任何特殊性而必須獨立看待。
美國(或我比較了解的英國)警察,若具有一致性,那是表現在他們的執法態度之極其嚴厲與毫不手軟。港台警察跟西方警察比起來,簡直溫和得跟小綿羊根本沒兩樣。
那些把香港警察視為什麼「暴警」的反中人士,或是比方說大腸花那些窩窩囊囊的小表哥小表妹,老是說什麼「血腥鎮壓」,什麼「國家暴力」,甚至還用謀殺罪去控告馬英九和當時的行政長江宜樺,真的是有夠沒出息的一群人。他們要不要去美國或英國佔領國會或毆辱警察試試?看你有幾條命可活,看你是不是打算在牢裏待上幾十年。
至於藝術,當然不可能只是要做出某種命題,否則它就直接把該命題寫出來不就好了?何必拍電影?何必寫作?何須文學?有很多超級大爛片確實是這樣(台灣多得是,而且往往很賣座),你不用看就知道要演些什麼了。我連一秒鐘都無法忍受。那當然稱不上藝術,只能視為垃圾。哪天CIA如果把我抓去,不用動刀動槍對我刑求,只須播放一些大爛片給我看上幾秒鐘,我脆弱的心靈保證會馬上受到嚴重傷害,很快就會招供了。
昆汀塔倫提諾是個藝術家,他當然不會去拍一部電影或某個橋段,裏頭只是要說美國白人警察好壞。我們不會以那樣一種方式去理解任何一種藝術。那是廣告或文宣的理解方式或表達方式,不是藝術。
希望我有回答了你的問題。
陳真
發佈日期: 2020.05.28
發佈時間:
下午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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