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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發佈日期: 2020.05.29 發佈時間: 下午 4:44
「是否曾經去某家店消費」不可能變成違法與否的前提要件,也就是說,它不是言論的前提。不過,店家愛告當然可以告,能不能勝訴就是另一回事了。

再說,你可以證明某人曾經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往消費,但無法證明他從來不曾前往消費,除非咖啡廳像醫院一樣,採實名制掛號且消費紀錄保存數十年才辦得到。因此,以「是否曾經來店裏消費」做為打分數前提來威脅提告是行不通的,因為你根本無法舉證。違法與否的判準,恐怕還是得看言論內容本身。

台灣有一種被刻意吹捧的網路公審現象,誰誰誰只要犯了一點什麼小錯,便會在媒體的推波助瀾下被所謂「正義網民」群起圍攻,而這些「誰誰誰」,絕非滿臉橫肉的黑道,絕非作奸犯科、殺人越貨者,亦非貪得無饜的貪官污吏,更不是危害千萬條人類性命的各種國際政治血腥惡行,而往往是一些脆弱不堪的非公眾人物,其所犯之錯,全是一些絕大多數人都曾經犯過鼻屎大的事。但是,「網民」這種生物卻往往會「義憤填膺」,群起圍攻,甚至搞肉搜,傷害對方家人。

究竟一個社會是要低級落後腦殘敗德到何種程度,才會不時有這種現象出現?被圍攻傷害者,往往得被迫出來鞠躬下跪對「社會大眾」致歉。真是有夠荒唐。

愚民暴民們如果真有正義感,那應該像我19歲時那樣,單槍匹馬深入虎穴,蒐證會計資料,直接向國稅局告狀,修理一位橫跨黑白兩道、政商雙棲的道上「大哥」,逼他出面向受害者道歉賠償才對啊!(後來因此當街挨了三槍,一槍打中脖子。) 總之,打老虎才叫做公義,一大群人圍毆一隻小貓咪,不會太沒出息嗎?

愚民暴民們如果真有正義感,那應該像我19歲時那樣,把生死拋諸腦後,公開掛牌當個黨外人士,文的來,武的也來,搖筆桿,上街頭,挨警棍,直接和蔣家對幹。那才叫做公義啊!一大群人猛踩一隻蒼皇躲藏的小螞蟻,不會太沒出息嗎?

至於萬康所問,我沒特別看法,我同樣也不知道如何與人溝通。這部份我是極重度「非典型社交恐懼症」患者。

網路世界對我來說,就像以前的圖書館裏的索引目錄室,一個個大書櫃,一格一格小抽屜,裏頭很多小卡片,載明書籍與資料存放位置。所謂網路,不過如此。至於其他,例如人群社群聚集處,三個人五張嘴,統統與我絕緣。我不知道所謂「社群」或「網友」具體來說是什麼回事,我不把時間花在那上頭。

撇開網路,回到生活中,我從小人緣好,因為沒有侵略性,無害,不計較利害,無傷人之心,好好先生,只要不是太離譜,我一般都無所謂;不議論,不反駁,全身是耳朵,仔細聽,少說話,不好為人師,無盛氣,不凌人,自甘低下,一概陪笑臉。

若是遇到腦殘或進步界人士,我就開始手腳冒冷汗,趕緊岔開話題,改談天氣。萬一,萬一,萬一真的躲不掉,非要我表態不可,我就會來個震撼彈,讓對方心碎,讓他明白原來陳真是個壞人,熱愛祖國,支持共匪,唱衰鬼島,雖千萬人吾往矣,至死不渝。

生活中,認識我的人,比方說醫界學界同事、病患及其家屬、小孩的同學之家長與老師們以及無數朋友等等等,幾乎沒有一個人知道我是中共同路人,更不知道我過去四十年來做了些什麼,甚至很可能沒有幾個人知道我會寫字。並非刻意隱瞞,而是自然就會避開。

一來,我沒有跟人面對面議論辯駁時事的傾向。一大部份原因是我總覺得不應該對人心存「我想教育你」的念頭,因為那等於是看輕對方,而我從無此一心態。

我希望能夠毫不張揚地留下文字在這世上,有人想看就拿去看,看了之後得自行判斷,如果有所改變,那是你自己願意改變,若不改變也無妨。因為不管變或不變,我根本都不知道你是誰。

二來,我知道我若透露自己的「身世」,只會引來異樣眼光與笑柄或是自取其辱,因為人們絕不會相信我說的。

在一般人的價值觀裏頭,他不可能相信很多事,比方說他不可能相信有人功業彪炳卻無一官半職;比方說他不可能相信有人有權位可圖,卻寧可為了公義而成為極少數異類飽受痛苦;比方說他不可能相信有人從事公眾事務不是為了功名利祿;比方說他不可能相信有人滿腹經綸才學出眾卻不謀相關出路;比方說他不可能相信有人可以過得很爽卻寧可投身火海...人們不相信的事太多了,幾乎沒有一句極端重要的話是人們會相信我的,於是我只能選擇那些他們會相信的東西去與他們互動交往。

比方說,這些年常和兒福機構往來,總是被當成好像什麼都不懂的門外漢,很無奈。但是,我若跟對方說出實情,恐怕也只是讓人呵呵帶過或引人疑慮而已。事實上,我不但是台灣兒童福利與兒童人權的先驅,比起所有這些兒福機構都還要更早了許多年,甚至早在三十多年前在國際上就有過一番關於兒童人權的貢獻,甚至還因此成為我的叛亂罪證之一。我若對兒福機構們說出這番實情,會有人相信嗎?當然沒有。人們不可能相信一個人有所作為卻無一絲回報,甚至無人知曉。

比方說,二十多年前我寫過一篇流傳甚廣的文章叫做「說點社運的風涼話」,批評台灣社運之種種怪象。有位進步青年寫信來罵我,說我只會批評,什麼都不做。我反問他,「那你做了什麼?」他很驕傲地亮出身份,說他是環保聯盟的幹部。我回信跟他說,「你不知道我是上個世紀八零年代的環保先驅嗎?你不知道我就是環保聯盟的幾位創始人之一嗎?」對方之後就沒有再回信了。

比方說,前些年,曾有藥商,為了向我示好,一直主動說他可以介紹一些「民意代表的助理」給我認識。加強我的人脈。我聽了很無言,但也只能再三表示無意高攀,好意心領即可。

最近想買一小套房,以備日後某種需求。推銷賣房的人跟我說「買這房很好哦!很棒很難得哦!連大咖都來買,有位高雄市議員也來買耶,以後你就可以和議員當鄰居,說不定你的車子還可以和議員的車停在一起。」

她以為我聽了會很興奮,但事實卻是讓我心裏頗有疑慮,因為高雄市議員就那幾個人渣,跟人渣同住一棟大樓,應該不會很愉快吧?學姊說,有這種鄰居,以後怎麼教小孩?

這樣各位聽懂我的意思嗎?很多東西是一種「思潮」,一種社會普遍的「價值觀」,你只能逃,只能躲,只能忍耐忍耐再忍耐,忍耐永無止盡的歧視、羞辱與誤解,別期待你可以改變對方。我若跟賣房子的人說:「再大的官,我也無意接見」,你覺得對方會信嗎?當然不會。

類似「思潮」或各種「價值觀」,講不完,有的人仰慕權力,有的人崇拜地位或金錢,有些人則高度抬舉文憑學經歷等等等,你也只能逃,只能躲,只能忍耐忍耐再忍耐,可別期待你能改變對方,也別期待人們 (包括與你所熟識的許多朋友們) 會相信你的肺腑之言。你越說心裏話,人們只會覺得你越可笑,說不定以為你很自卑,心裏有什麼陰影。

大約只有兩種人你可以暢所欲言,可以在他面前很自然地「做自己」,很自然地說心裏話:一種是小小孩,一種就是知己。知己就是同類,惟有同類才會相信同類,懂得同類的「語言」,相信同類以何種「食物」過活,嚮往一個什麼樣的天空。

也許還有一種人也會相信你,那就是千百年過後,如果還有人記得你,依舊還讀著你的文字,在你墳前灑下熱淚,那麼,也許那個人也會相信你,就猶如我相信維根斯坦,相信沈從文那樣。
請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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