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osophy of mind 的各種想法裏頭,對於「心靈」(mind) 有一種看法,叫做取消主義 (eliminativism),認為「心靈」做為一種概念是多餘的,無用的,甚至阻礙我們對於大腦科學的進步。它有個口號是這樣:「我們所需關注的,不過就是個大腦」。倘若如此,何必說什麼「心靈」呢?
這樣一種觀點,在哲學與科學史上有它巨大的貢獻,因為它「取消」了許多無謂的「形而上」議論,從而專注在神經生物學或分子遺傳層次上的實證性進展。然而,大腦「本身」終究不是一切;取消「心靈」的同時,事實上也取消了關乎對於大腦的理解之諸多可能性。
為什麼呢?因為,認定「大腦本身蘊含著有關生命一切問題的最終解答」終究只是一種假設,而非「先驗」(transcendental) 事實。比方說,我們所擁有的並不僅僅只是「疼痛」 (pain),更多的是「痛苦」(suffer);即便「疼痛」都不一定能客觀量化,何況必然含有更多「規範性」(normative) 概念的「痛苦」,而「規範性」這東西卻無法取消。
對於philosophy of mind 上的取消主義,大約只能講到這,接下來就很難用通俗語言說明了。不過,我要說的不是philosophy of mind 上的取消主義,而是其它類型的取消主義,具有一種庸俗反智的特徵,動不動就要取消這個,取消那個;缺乏認知內涵,卻又姿態擺得很高;什麼也沒說出來,抑或是儘說些可笑想法,卻企圖取消其它所有觀點存在的可能性。
在各種議論中,你事實上可以看到取消主義無所不在。它不尋求建立觀點或形成概念,而是以一種高姿態直接告訴大家說「你們都不用講了,講那些都是多餘的啦」。
刘旭在這版上所言,便是一例。他說,中國歷史上,中國人也屠殺中國人啊,因此中國人也沒有多好多文明啦;還說非洲人也是互相殺來殺去啊,人類沒有誰比誰更無辜啦;全是叢林法則,弱肉強食啦;沒什麼好講的啦,人都一樣啦。
可是,這樣講不是打迷糊仗嗎?如果這樣一種廉價議論說得通,那我們應該取消文字,取消思想,取消一切物理化學與自然科學以外的課程才對,因為「人都一樣啦,文化都一樣啦,是非善惡都是鬼扯蛋啦,沒什麼好講的啦」。
思想或思考,就跟藝術或科學一樣,講究一種微妙,而不是講究差不多。正所謂「差之毫釐,失之千里」,一個原子之差,一小段DNA之差,億萬分之一秒之差,所造成的結果就差很多,甚至截然不同。
反過來說也一樣,套句周星馳電影「新喜劇之王」的對白,「比爾蓋茲有幾顆眼睛?你有幾顆眼睛?」都是兩顆,難道這就意味著你也可以成為比爾蓋茲?或是套用「小王子」:「這朵」玫瑰跟其它千千萬萬朵玫瑰,難道會是一樣的?難道你的愛人不是「一」,而只是世界上億億萬萬個人「之一」?
如果刘旭所言說得通,那麼,我們不光是應該取消文字,取消思想,取消一切非科學之課程 (因為統統都是多餘的),同時也要取消民族,取消文明,取消國家,取消族群,取消價值,取消所有理念、理想與情感,甚至也得取消人性才對,因為「人性都一樣啦」、「中西方文明都一樣啦」、「都是互相殺來殺去,叢林法則啦,弱肉強食啦」等等。
這樣一種議論,不會太沒營養嗎?
我上大學前的暑假,因為打抱不平,見義勇為,得罪黑白兩道,結果被兩輛黑頭車當街一前一後包抄,近距離開了三槍,兩槍被我閃過,一槍打中脖子。找了兩家醫院都不敢收,因為那個年代槍擊案少見,醫護人員怕惹禍上身。後來,有一家現在已經倒閉的醫院,勇敢地願意治療我。我記得醫生看完 X 光片後,笑嘻嘻地跟我說恭喜恭喜。我被黑白兩道開槍打得血流如注,他怎麼還跟我恭喜?因為他說,「子彈離我的頸動脈僅有千萬分之一公分,只要子彈稍微再偏一點點,我就沒命了。」
各位懂我的意思吧?雖然只差「千萬分之一公分」,但是,後果卻是生死之別。這時候還講「差不多」,那是很無聊的。大家知道,有個「差不多先生」就是這樣,什麼都差不多;既然差不多,那也就沒什麼好講的啦,所有論點和主張統統都應該取消,因為都差不多。
「差不多先生」還有個兄弟當法官,外號叫做「各打五十大板先生」,凡事都各打五十大板,以示公平與智慧清高。這也是很腦殘。
「差不多先生」有個姐姐,同樣是位熱愛智慧的宗教人士,喜歡講心胸講豁達,信奉「相對主義」,把人生現實種種統統講成相對概念,意思是說好壞相對成立,沒有人該負責,因為沒有「絕對」這回事啦。
這也是很傻很無聊。因為,我們畢竟根本不需要訴諸「絕對」概念,照樣能清楚地理解事情,照樣能夠在人事物之間做出善惡是非的明顯區別。打擊「絕對主義」沒有用,因為「絕對」的對立面並非「相對」,兩者之間,仍有無限的程度差異,而生命與生活恰恰就是落在這個光譜上,而非訴諸「絕對」與「相對」之兩個極端。
「差不多先生」還有個弟弟,整天喜歡講「兩顆爛蘋果理論」,以示智慧崇高;簡單說就是「兩個都一樣爛啦,都不是好東西啦」,因此也就「沒什麼好計較的啦」、「沒什麼好議論、好努力的啦」、「不用去投票啦,每個黨都一樣爛啦」,因為「都是爛蘋果啦」。
問題是,一顆可能只是爛表皮,切掉局部就好,另一顆卻是爛到整顆發霉發臭,這兩顆所謂「爛蘋果」,會是一樣的嗎?不值得做出比較嗎?
每當你提到比方說貪污或種族歧視時,上述各類型的「取消主義」一定不絕於耳,以示智慧清明與眼光高遠。取消主義者會跟你說:「哪個國家沒貪污?哪個黨沒貪污?哪個地方沒有歧視?哪個人沒有偏見?」
對於這樣一種「智慧」,我只能無言。
以上是第一課,接著第二課來了:並非說刘旭所說的那些統統是假的或錯的,而是說,即便是一個完全正確的事實,當它拿來做為某種理由時,它就不再是一種事實與否的問題,而是意義問題了。
我寫東西常使用一詞,英文叫做「in a sense」,中文的意思就是「在某個意義上」。小時候學會識字之後,差不多是小學三年級開始,來自文字上最大的震撼就是諸如「在某個意義上」或是「基本上來說」、「一般而言」等等這些辭彙,帶給我一種很深的啟發,原來「意義」(meaning) 是這麼抽象微妙而神奇的一個東西,透過文字上的某種排列組合,我們居然可以傳達出各式各樣深淺不一、寬鬆不一的微妙意涵。
回到刘旭所說的那些什麼「中國人也這樣那樣、大家都一樣殺來殺去啦」,即便它是事實 (我是說假設是事實),當它拿來做為某種反駁時,它就完全走樣了,它已經傳遞出遠超過它本身所能蘊含的意義。或者說,它不可能做為那樣一種反駁。或者再換個方式說,當我們訴說某種意思時,得自己先搞清楚自己究竟是在一種「什麼樣的意義上」(in what sense) 進行陳述。
我發現,思想品質的好壞,往往從「in what sense」上可以看得出來。思維低劣者往往以為把意義儘可能擴大比較厲害,最好包山包海。但事實上,「意義」之適用範圍應該越小越好,最好小到像一顆原子那樣小,最有力量。也就是說,我僅僅只是在「某個 (極其有限的)意義」上做出宣稱。這將確保我的宣稱之有效性與微妙意義之所在。我不會傻到用一大團漿糊狀、不清不楚、籠籠統統甚至不知所云的東西去反駁某個細如原子的思維或論點。
至於刘旭對於其所謂「西方思想」或「西方哲學」的那些說法,只能說「不知所云」,全然外行。這樣一種理解方式,令人無言。
陳真
發佈日期: 2020.06.01
發佈時間:
上午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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