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刘旭的年龄可能不大,容易听信一面之词。对于生活在台湾的朋友们来说,有些地方也可能会有误解。所以我就留言里面的几个问题做一些解释。
第一、限制离境的问题
中国公民限制离境的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其他情形散落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如《保密法》第三十七条 涉密人员出回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答,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如果被限制出境了,需要了解清楚被限制出境的原因,然后才能够进行相应的处理。华涌妻子限制离境的原因不可能是政府部门为了打压华涌,华涌都能出境,何况他的妻子呢?
第二、寻衅滋事的问题
寻衅滋事罪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即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则需要按照刑法处罚。
我并不知道这位华涌先生当时做了什么事情,但他一定是触犯了法律,不然不可能以寻衅滋事罪逮捕。虽然可能以你的角度来看,他并没有违法。
你在文中说华涌只是在看守所被关了几天就放了出来,那说明他犯罪并不严重,公安机关何必对他穷追不放?穷追不放的原因可能还有其他,只是你并不知道。
你说的各个政府部门的杯葛,以我的人生经验来说,可能性不大,各个政府部门之间怎么会对一个蹲了几天看守所的人全力打击呢?政府各个部门之间还是相对独立的,一个政府部门的检查不会应另一个部门的要求而去单独做,而是整个系统按照年度的工作计划依照时间节点从上而下的执行的。他可能是碰到了一些检查,他都把这些检查都归因到那个寻衅滋事的问题上去了。至于你说的生意上的伙伴和他断了联系,我想在一般的社会也正常,一般人都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来处事的。
第三、武警拆迁
我从来没有见过武警参与拆迁的,也不可能有武警参与拆迁。这是由武警部队的性质决定的。
武警部队主要担负执勤、处突、反恐怖、海上维权、抢险救援、防卫作战等任务,拓展了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和国家安全职能。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下列安全保卫任务:
1、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
2、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3、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
4、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5、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
6、协助政法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重要的押运任务。
7、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
8、国家赋予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以上是武警的职责,主要是维护领土主权完整和国家安全智能。武警属于国家武装力量,地方政府、公安部门无权调动。对违反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拒绝执行,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武警不可能参与拆迁,是不是误会成警察了?其实在前些年是存在一些野蛮拆迁的问题,有些事件还蛮轰动的,但即使在哪个时候警察也是不能直接介入的,他只能是在外围维持秩序。2010年国务院还发布了一个通知,该通知明确限制了警察参与拆迁,如有违反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这样的情况下,警察更不可能介入拆迁了。下面是这个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2010〕15号
各地要立即对所有征地拆迁项目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清理,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拆迁行为是否规范,补偿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政革是否落实等情况,限期整改排查清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版严厉惩处犯罪分子。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江南
發佈日期: 2020.06.03
發佈時間:
上午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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