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如果美國如果沒有軍事霸權、金融霸權、文化霸權,它還能「長臂管轄」用自己的國內法去玩翻別國的企業嗎?即使犯了國際法,沒有爪牙的美國,還能「美國例外論」嗎?
今天一個拳擊手,擂台上遭遇協會自己培養的重點選手,如果沒有擊倒對方,那基本上判決結果就會對自己不利而非常可能輸掉比賽。今天如果沒有徹底擊敗美國,那麼美國藉由玩弄自己的國內法,搞垮別國的企業也只是小意思而已。說到底,還是實力原則。
許世勤
發佈日期: 2020.06.09
發佈時間:
下午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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