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下需要補充的資料主要是:當時高雄市議會對該項提案的修正動議,在許議長宣佈停止討論之前的完整記錄,以及當時的高雄市議會議事規則。
不然單就樓下的資料,可以知道:
一、蔡英文公然造謠,抹黑許議長及國民黨,不只不道德,也違法。蔡英文散播不實訊息,企圖激起「花媽」支持者及中間選民的憤慨及不滿情緒。而且陳菊是當時的高雄市長,許議長若是對陳菊嗆「有本事多選幾席」,意味著當時的國民黨及許議長是藉著民主暴力、沒有是非、不顧市民利益的全面抵制陳菊主政下的高雄市政府。
二、依據會議進行的「常識」,當會議主席就提案宣布停止討論以後,就要立刻進行表決,沒有權利再要求發言。為什麼要說「常識」,就是一般人在看到媒體報導這件事時,雖然不知道高雄市議會議事規則,但也應該可以依常識判斷許議長在宣布停止討論以後,有權利禁止議員再發言討論,而據我所舉的資料,報導原文是:
「民進黨團不滿國民黨團未經程序變更,就要刪除2.8億元的活動相關歲出,因而在會議上要求議長按照議事程序,許崑源聽了回應,「甚麼違法提案,高雄市議會是你說了算嗎?60幾位議員,不是你說了算,來,記名表決了啊。」
民進黨團不滿,繼續發言,許崑源拉高音量回應,「以後你們再多選幾席(國語),再多選幾席(台語),來,記名表決,記名表決,那個.....」接著民進黨便退席抗議。
市議會新聞稿指出,國民黨議會總召陸淑美提出修正案,針對市府各局處活動費用總共刪除2億8626萬9350元,並附帶決議要求市府辦理活動涉及民間個人、機關、團體或企業贊助之經費,應將所有來源與使用明細,送議會備查,接受議會監督,以示向全民負責,經充分討論後,同意刪除活動預算的議員有32人,反對者有4人。」
民進黨指控的「未經程序變更」,目前我看不到證據;另外所謂的「要求議長按照議事程序」,我看不出來議長哪裡不按照議事程序,我只看到民進黨議員在議長宣佈停止討論並進行記名表決時,民進黨違反一般議事規則,一直盧小小(台語,無理取鬧之意)。而且許議長「拉高音量回應」不只最後「多選幾席」的一段話,他從民進黨團盧小小之後不久就「拉高音量回應」了,心裡不爽拉高音量講道理,不行嗎?
然後,我們再來重溫許議長不高來高去,說人話直指民主議事紛爭應認識的基本而且再基本不過的道理:
「甚麼違法提案,高雄市議會是你說了算嗎?60幾位議員,不是你說了算,來,記名表決了啊。」
民進黨團不滿,繼續發言(註:民進黨團違反常識所知的議事程序),許崑源拉高音量(註:之前就拉高音量了)回應,「以後你們再多選幾席(國語),再多選幾席(台語),來,記名表決,記名表決」(註:這不是當雙方爭執不下,少數議員一直無理取鬧,不得已只得用制度來解決的民主基本常識?)
三、後來演變到如今的情況是:
媒體只採用綠營偏執沒有證據的說法,至少當時市議會新聞稿中該議案「經充分討論後」等語,都不見了。沒有平衡報導,沒有事實分析,許議長在宣布停止討論之前,沒有媒體提供許議長如何違反議事規則、如何不公的證據資料。
我上面所提到的影片,就已經是經過「斷章取義」了,後來台灣新聞媒體再重提此事件時,,又一再斷了章,只截取許議長所謂「多選幾席」的片段內容,一再騙了閱聽大眾。
一般理性中立的民眾,在沒有我上面所需再補充的資料之前,不是應該這樣想、這樣得出結論嗎?
阿水
發佈日期: 2020.06.10
發佈時間:
下午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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