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info Logo
Palinfo Title

留言須知:* 欄位為必填,但Email 不會顯現以避免垃圾郵件攻擊。留言時,系統會自動轉換斷行。

除網管外,留言需經後台放行才會出現。絕大多數人留言內容不會有問題,但實務上無法把大家全設為網管,以免誤觸後台重要設定,還請舊雨新知見諒。

注意:2010 年 11 月 25 日以前的留言均保留在舊留言版檔案區這裡 (僅供核對,所有內容於 2022.06.21 已全部匯入留言版)。

寫下您的留言

 
 
 
 
 

標註 * 的欄位為必填欄位。
你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你的留言可能需要經過審核,核准後才會顯示在訪客留言板上。
我們保留編輯、刪除或不發佈留言的權力。
阿水 發佈日期: 2020.06.10 發佈時間: 下午 5:14
陳默兄,如果您是從底下的文字看出來的話,應該是說法官在卷宗裡面,除非是有錄影帶,不然只能藉物證或人證的供述來認定事實,但證人的供述筆錄一字一句都可能影響法官的心證,所以我們對文字或敘述是否能「還原現場」很在意,於是有了您所說的職業病。但是否天生腦殘,我也懷疑。
請稍候...
紀念若雪巴勒斯坦資訊網 © 2002 -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