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我唱個反調,陽陽所提之書--「烏合之眾」,倘若內容如其所轉述,那我是不認同的,太抬舉腦殘了,而且貶低了非理性思維,矮化、簡化了思索與認知的深刻與複雜性。
大約是1995年,林義雄的慈林文教基金會找我演講,我說好。他們希望我講台灣文學,這我就不行了。台灣文學我只喜歡一個人,那就是呂赫若。後來,我說我可以談「認知」(cognition),談人們如何產生信念 (belief) 與獲得知識 (knowledge),談信念的有效性等等。於是準備了一篇厚厚的演講材料,後來因為太忙,故而作罷。
我常常在想關於「想」這東西。每個人都會想,因此,「想」並不希奇。可是,當「想」變成一種想的對象時,它卻頓時顯得如此抽象而陌生。
做為一個「非理性主義者」,我知道有些東西很難通俗化去講述,很容易引起誤解。如此龐大的一個主題,不知從何說起。
劍橋科哲系入口處牆上貼著老師們的照片,但其中有一位衣著髮型裝扮有點怪,顯然是個古人,不知道為何被列入系上老師。定睛一看,原來是十八世紀蘇格蘭哲學家 David Hume。
有別於先前許多哲學家的看法,Hume 在他的《Treatise on Human Nature》裏頭寫道:"Reason is, and ought only to be the slave of the passions, and can never pretend to any other office than to serve and obey them. "
翻成中文就是:
"理性是而且只能是熱情的奴隸,只能效忠服從於熱情;可別講得好像它還有別的什麼功能似的。"
Hume 據說為他自己的這項見解高興得不得了,決心要拋棄個人的一切快樂與事業來發揚這個哲學福音。
Hume 講這話有個上下文,他指的是:在關於意志 (will) 的行使與動員之中,理性究竟在我們的道德行動中佔據何種位置?他認為,我們並不是根據某種邏輯或理性分析來產生道德信念與行動。或者說,我們並非因為透過理性掌握了某種「道德真理」(moral truths) 的概念方才有了道德行動。
當然,理性也並非一無是處。Hume認為,理性本身不足以決定目標,但它卻能幫忙找到行使該目標的方法。
在我對哲學一無所知之前,我自己的看法也差不多,只是我沒有為此而高興得不得了。
我常提起一件事,大約 20年前,有一天,Richard Rorty 來劍橋演講,因為他名氣很大,學校幫他找了一個足以容納千人的大講堂。
我不喜歡 Rorty 寫的東西,感覺很瑣碎,一些無謂的東西往往也能講得理性兮兮,彷彿我們每天都得忙著進行理性運算方才能夠認識這個世界似的。
但是,雖然不喜歡,我還是跑去聽他演講。我向來很少參加學術研討會或演講,若有參加,肯定也都是挑一個最靠近出口處的角落座位,方便半途開溜。可是,那天我太晚到了,一進場,已經滿座,主持人看到我進來,揮手要我去坐第一排,我躲避不及,只好硬著頭皮坐到 Rorty 前面,大眼瞪小眼。
我已經忘記他講了什麼,好像是在講什麼後現代與意識形態之類。但我一直記得兩件事,一是演講之後有位女同學舉手發問,問了一個很「務實」的問題,她問 Rorty 關於「族群平等」的看法。
Rorty一聽馬上變臉,超級不爽,整個不屑神情寫在臉上 (我坐第一排,可以清楚看見他的表情),他顯然覺得這是什麼鳥問題,太「務實」、太「具體」,太瞧不起他了。套句周星馳的話,「真是太沒內涵了」。但我也因此對 Rorty 對那位女學生的惡劣態度,留下一個不好的印象。
第二件事是他在演講中批評 Peter Singer 的動物權概念,說它漏洞百出,理性上難以自圓其說,難以契合其他既有的道德概念云云。不過,他說,他終究還是被Peter Singer「概念上漏洞百出」的《動物解放》一書所說服;成功說服他的,並不是Singer的理性邏輯,而是書中那些令人心碎的動物受苦圖片。
比方說養雞場的雞,一輩子就被固定在一個根本無法動彈的狹小空間,就這樣一直站著,無法移動;站久了,持續生長的雞爪居然和鐵籠子黏合在一起。
當我聽他提起一些動物受苦的例子時,當下心裏十分感動。
我講 Rorty 的這些事都是事實嗎?當然是,而且是百分之百的事實。不過,與其說它是事實,不如說它只是一種故事。這樣各位懂我的意思吧?我們都不是上帝,我們永遠不可能提供世上所有的事實,我們只能從無盡的事實中,產生一個個故事。有時候,透過某種理性包裝,但它基本上還是故事。如果它能打動你,與其說是那層微不足道的理性外衣起了作用,不如說是整個故事內在的某種感情與悲愴,撼動了你的心。
回到上面 Hume所說的,理性不足以決定「道德目標」,熱情才是道德決策的老大,理性只是它的奴隸。道德目標有各式各樣,但裏頭總有個最根本的,用我的話來說就是「世界觀」,也就是你看待一切人事物的方式。
在一些根本認知上,我不可能說服你,除非你改變你的「世界觀」。也就是說,惟有當你用跟我一樣的「眼光」看世界,你才有可能看見我希望你看見的模樣。
這其實就跟傳教士傳道差不多。我並不是要跟你討論那些無謂的理性細節,而是希望「引誘」你採用跟我一樣的眼光看世界,套句齊克果的話:「我想把你騙進真理裏頭來」。
進入真理不是靠理性分析,那是很腦殘的幹法,而是靠一個「騙」字。我應該是最誠實的騙子吧。問題是,那要怎麼騙呢?其實就跟我每天講故事騙小孩差不多,透過一個個故事以及隨之而來的想像力,也許你就會看見我所看見的,就如同沈從文的墓誌銘所說「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認識人」。
當然,我是個失敗的說書人,搞到無人理解,經常只能忙著澄清「不是不是不是,我不是那樣的想法」,「不對不對不對,我不是那樣的人」。儘管如此,說書本質如一,認知與思索無非就是這麼一回事;就如Hume所說,可別把理性講得好像很厲害似的,彷彿理性才是認知與思索的途徑。那是機器人的特徵,不是生命。
你看,很多傻蛋很喜歡「論述」,一個簡單的想法偏要把它講得好像很艱難或是很有根據似的,很喜歡強調什麼「事實的基礎」。對於那類文字,我通常看兩秒鐘就馬上腦子缺氧,嚴重的話,口吐白沫。倒不是說他講對或講錯了什麼,而是說它太瑣碎,太弱智,太自欺欺人了,講得好像他真的原本是一張白紙,透過什麼概念與事實的理性分析而產生某種信念似的。
至於腦殘,我看是一點意義也沒有,拿香跟拜,人云亦云,如此而已;就跟程式輸入或鸚鵡學舌差不多,吃什麼就拉出什麼,毫無思考與認知意義可言。
把人類在本質上勝出 AI (人工智慧) 的珍貴認知本領給冠到腦殘頭上,說是腦殘的特徵,那就扯得有點離譜了。該書作者對於腦殘的「症狀描述」有一部份也許是對的,只是很顯然做錯了診斷。
陳真
發佈日期: 2020.06.30
發佈時間:
下午 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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