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
謝謝各位的批評指教,但是你們看文章要專心。我有說陳菊適合擔任監察院長嗎?我只說我不相信陳菊會貪污,那不是她的基本為人。我還說,她也許有可能便宜行事,例如氣爆捐款挪作其它非賑災之用途,但她不會私吞金錢,也不會接受賄賂,那不是陳菊的基本為人。
陳菊自尊心很強,榮譽感很重,金錢和權力都收買不了她。這是我所認識的陳菊。如果各位有不同看法,得拿出個證據來,證明她會貪污,而非憑空指控。
我還提到民進黨的幫派文化,只要是「自己人」,不管怎麼扯爛污,都會被包容、包庇;萬一東窗事發,仍然還是「自己人」,說不定下回狂升更高的官,以資安慰。因此,任何民進黨人或綠營人士都不適合擔任具有糾察性質或法務性質的職位,因為那等於是找來一個負責把風的門神。
一個意思就是一個意思,而不是另一個意思。認為一個人不適合某種職位,並不等於說他會貪污。不存在的罪名就是不存在,不能因為看對方不順眼就硬要扣上帽子。
人與人可以立場不同,但不要因為立場不同就任意或輕易地亂扣對方帽子。民進黨向來就是搞這一套,凡是立場不同,就千方百計抹黑對方。我們為什麼要去學習這種惡行呢?
如果說陳菊應該為屬下之貪贓枉法負起各種行政責任甚至法律刑責,我都不反對;這樣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我仍然相信她不會貪污,因為我了解其為人,而且至今沒有任何證據能指控她涉及任何案子,全是空泛指控。
如果有人拿把槍抵在我頭上,問我陳菊會不會貪污,我還是一樣會說我不相信她會貪污,除非你拿出證據來,或是至少應該具體指控她是怎麼個貪污法。
許多年來,我還再三提到黃俊英被栽贓抹黑的事,我認為那是陳菊人生的一個污點,但我不會因為某個人做錯一件事,就馬上全盤抹煞其人格。好人一樣有可能會因為種種原因而做出壞事,這和人渣每天專幹壞事畢竟是不同等級。
念淨於7月11日貼出巴勒網多年前轉貼的一篇文字 (我不記得有貼過),我它再貼在下面,是張作錦寫的,寫於1995年。1995年那時候的民進黨,已經腐敗得很不像話,跟國民黨已無多大差別。
張作錦寫得很對。他批評民進黨有了一點權力之後,馬上就幹起箝制言論自由的事。但他同時也罵國民黨和新黨沒有資格罵人,因為當他們自己手上有權時,照樣箝制言論自由,而且箝制得如張作錦所說的「滴水不漏」,甚至還動輒黑牢伺候。
我自己不就是個例子?八零年代,我要求先天性重病兒童應該獲得免費醫療,要求中央政府兒童福利預算應大幅增加,以及發表有關雛妓的兒童人權報告到聯合國等等等,居然統統都能構成我的叛亂罪證。
張作錦先生說得很對,什麼黨都一樣,只要一有權力就會箝制異己言論。可是,重點來了!張作錦是誰呢?張作錦不就是當年整天抹黑黨外人士是共匪同路人的黨國媒體的第一把手嗎?他在教訓他人之前,理應先承認自己過去的惡行才對。
我舉這例子並不是要攻擊張作錦,而是想說,那些曾經做錯事的人並非個個都是人渣。我並不認識張先生,但我約略理解其為人之基本正直,儘管我曾經長達幾年的時間大力投入「我家不訂聯合報」的退報運動。張先生過去就是聯合報的社長。
我想強調的是:基本上,我們還是應該儘可能如實地看待人事物應有的不同內涵。種種善惡之輕重與本質,基本上還是有很大的差別。張作錦如此,陳菊也一樣,把陳菊視同人渣黨其他人那般猥瑣貪婪與惡質,那是完全不正確的。那就如同人渣黨刻意要把許崑源說成黑道、說成萬惡不赦一般,進而連其以死明志都要故意影射說是賭博賭輸只好跳樓自殺。只有人渣才會因為立場不同就故意對一個無辜的死者做出這樣的影射。
不止陳菊被污名化,林義雄更是如此。我看我應該是林義雄成為綠營神主牌之後最早批評他而且批評得最多也最凶的人。我肯定是深深傷害了他的感情,畢竟他過去待我和學姐不薄。我出國念書時,他不但給我錢,而且還是我申請學校的幾位推薦人之一,但我卻公開在媒體上不斷批評他。
為了基本是非,我不惜毀了這段珍貴的私人情誼,但我始終知道是非所在,我從不懷疑其人格之崇高無私。我這輩子恐怕永遠都做不到像他那樣的勇敢與純粹。我不會因為他這十幾年來所做的一切我統統不認同,便一併抹煞其人格。我不可能眛著良心去誣衊一個宛如聖徒一般聖潔的人。
陳菊也一樣,她根本不適合從政當官,我對其各種作為幾乎都不認同,甚至非常厭惡,比方說提拔了一大堆貪婪敗德之徒。但我依舊不會懷疑陳菊之善良、溫暖及清廉。我唯一無法釋懷的是栽贓抹黑黃俊英的事。
這類栽贓抹黑的手段是綠營人士的基本作法,陳菊不該如此,但她卻做了,完全出乎我的預料之外。我希望有一天能夠弄清楚這項卑鄙惡行的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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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不要自作奴僕!
文 / 張作錦
1995-03-15
如果「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是經濟事務上的通則,那麼「天下沒有不箝制言論自由的政權」,應該是政治事務上的規律。
蓋權力使人腐化,愈腐化的權力就愈想掌權,那些見不得人的事就愈不敢讓人發現,於是有權的人乃千方百計摀住新聞界的嘴,不讓它說話;或捏著新聞界的嘴,讓它說言不由衷的宣傳台詞。
研究民主政治和言論自由的人,最常引用兩個人的名言--孟子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湯瑪斯.傑佛遜說:「如果必須在有政府而無報紙,或有報紙而無政府兩者中選一個,我將毫不遲疑地選擇後者。」孟子是學者、是教授,自不難「立異鳴高」,若他當了執政者會怎樣?恐怕難說。否則中國何以在歷朝歷代的帝王中,竟找不到一個孟子?傑佛遜的話雖然使新聞界臉上飛金,但他當了總統與報界相處並不融洽,他還為自己發起一項「退報運動」,拒看某些嚴苛批評他的報紙。
「比國民黨還要嚴重」
「天下沒有不箝制言論自由的政權」這種現象,目前自是亦然存在。大家看到這句話時,立即會想到國民黨,這當然不錯,不過民進黨現在也「升級」到可以箝制言論自由了。
在台北市議會,國民黨和新黨議員醞釀全數刪除「台北電台」的預算。國民黨籍的李慶安指出:陳水扁上台後,台北電台已徹底「綠化」,成為文宣傳工具,未經議會認可的「政策」,都在台北電台大肆推銷。新聞處不斷指示台北電台播出的內容以及上節目的人選,十足是媒體的黑手。新黨籍的費鴻泰說:民進黨口口聲聲爭取言論自由,爭取頻道的開放,但是自已擁有媒體後,一樣操縱、干涉新聞言論自由,「比國民黨還要嚴重」!
這事可能有政黨鬥爭成分,但民進黨人對言論自由的態度使人疑慮,也不自今日始,只舉一例:民國八十一年四月二十一日省營新生報刊登一則未經查證的消息,損及民進黨的形象,二十二日及時更正,但是當日下午民進黨籍省議員把新生報社長、總編輯和記者召到省議會議場痛罵,以報紙敲打、潑茶水,最後又以記者「坐姿不佳」把他驅逐出場。這還不是孤例,像民進黨的中常會就曾拒絕記者採訪過。
就在兩黨議員磨刀霍霍要砍台北電台預算時,電台台長靳榕生因「性騷擾」案被停職。早在「案」發之前,靳榕生曾向一位市議員訴苦,謂他接到指示,要台北電台做一些節目,與「地下電台」和「第四台」同步播出,他覺得這樣不妥當,遲遲未做,可能要被「整」。這當然是一面之詞,而有無騷擾之事也要靠調查做依據。不過有一點叫人好奇的是:如果靳榕生充分「合作」,他即使真有騷擾的行為,還會被舉發、停職嗎?
對國民黨議員發動刪除台北電台預算,陳水扁市長很光火,他警告國民黨別逼他,否則他可下令要國民黨中央黨部新建大樓停工,台北市民以六十多萬票把「阿扁」送進市府,對他期望很高,幾個月來他表現得也很令人滿意。但這句話卻說得十分有失立場,使人對他的施政減少幾分信心。國民黨中央黨部的工程如不合法,根本就不能讓它建;如果手續完備,怎麼能把他人合法的權益拿來作政黨的鬥爭工具?這與民進黨和「阿扁」過去一向主張的「依法行政」和「行政中立」相去太遠了!
「阿扁市長」又說,國民黨一向強力干預三家電視台的節目內容,那些國民黨的民代為何不追究?「阿扁」的這一「質詢」,真是大哉問,說出了民眾的心聲。不過問題是:即使國民黨籍的民代沒有制衡他們自己的黨,也不妨礙他們來制衡民進黨。「阿扁市長」只要自問:你是否也像國民黨一樣,把公器作為私產?
民進黨目前在少數縣市執政,將來若掌握中央政府,我不覺得我們的言論自由會有更多的保障,更大的進步。也許有人問,讓新黨執政會不會好一些呢?這個問題不必回答,只要有一項事實:去年底選舉,新黨對三台封鎖他們的新聞,反應強烈,並有集結抗爭的動作。他們所處的政治環境,當然叫人同情,但是新黨諸君子當年在國民黨中時,三台封鎖民進黨的程度尤為滴水不漏,卻未見他們挺身出來,為言論自由說過半句話。
從上述國民黨、民進黨和新黨人士的行為,可以看出:今天在中華民國,談論言論自由的人多,實踐言論自由的人少;原因是大家並不真心信仰它,只是把它作為牟取私利、打擊敵人和裝扮自己的工具,一旦目的達到,它就秋扇見捐一文不值了。所以,社會要求國民黨「黨政軍退出三台」。這當然應該,而且早就應該;問題是他們退出之後誰來?會不會由某一個團體的壟斷換到另一個團體的壟斷?由甲乙的操縱換到丙丁的操縱?兩個王朝打仗,勝方接收了敗方的奴僕,但奴僕到了哪一邊都是奴僕。血染征袍的百戰將軍,會把戰利品的奴僕輕易放掉?不為自已的利益而純粹為奴僕的自由而打仗的,歷史上好像還沒有過這樣偉大的事蹟--連美國的南北戰爭都不完全是。
自由是爭來的
所以言論自由的根本問題是:媒體不要自作奴僕。權力使人腐化,古往今來好像還找不到反證,只是腐化的程度不同而已!掌權者為掩飾其腐化,就一定要箝制言論自由,所以我們不能指望有權力的政府、有權力的政黨、有權的各種各類團體以及有權力的個人,會放棄他們對言論自由的操控與侵蝕,所以媒體要主動爭取。縱觀各國的新聞史,言論自由都是爭來的。
解嚴之後,黨禁、報禁開放之後,台灣言論自由的空間好像無限寬廣,新聞界大嗚大放似亦百無禁忌。但若從精微處觀察考究,情況又不盡然。看看某些報紙對某黨某人輸誠表態地一面倒,聽聽三台每天新聞的第一條,彷彿使人進入時光隧道,回到十多年前的「威權時代」。但今昔不同的是:從前多半是被迫,現在多半是甘願;
從前是人身安全的考慮,現在是官位安全或政治利益安全的考慮;
從前是別人從新聞界手中拿走了言論自由,現在是新聞界拱手送出了言論自由,別人拿走了,向對方爭;自己送走了,就只能向自已爭了。
一點也不錯,去自已的心中之賊、不自作奴僕,是新聞界爭取言論自由的最後一仗!
要打這一仗,先要有「危機意識」,次要有「敵情觀念」,還要完成「精神動員」;以今天的新聞界,做得到嗎?
陳真
發佈日期: 2020.07.18
發佈時間:
上午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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