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info Logo
Palinfo Title

留言須知:* 欄位為必填,但Email 不會顯現以避免垃圾郵件攻擊。留言時,系統會自動轉換斷行。

除網管外,留言需經後台放行才會出現。絕大多數人留言內容不會有問題,但實務上無法把大家全設為網管,以免誤觸後台重要設定,還請舊雨新知見諒。

注意:2010 年 11 月 25 日以前的留言均保留在舊留言版檔案區這裡 (僅供核對,所有內容於 2022.06.21 已全部匯入留言版)。

寫下您的留言

 
 
 
 
 

標註 * 的欄位為必填欄位。
你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你的留言可能需要經過審核,核准後才會顯示在訪客留言板上。
我們保留編輯、刪除或不發佈留言的權力。
陳真 發佈日期: 2020.07.19 發佈時間: 上午 2:08
(續前)

對於一般人,我們講「無罪推定」,亦即倘若你無法證明對方有罪,那他就是無罪。但是,對於公眾人物,特別是對於一個掌握國家機器的人例如陳菊,你卻沒法要求大家對她進行「無罪推定」;亦即當一個政治人物行徑充滿爭議時,大家自然就會對他有所懷疑,這是無法避免的;尤其是一個掌大權者,其行政團隊及所屬政黨,竟然弊案連連至如此荒唐地步時,你怎麼可能期待人們不懷疑你的清白?

我能理解這一點。因此,請大家看文章要專心一點。我並不是說「陳菊沒有貪污」,而是說「我不相信」陳菊會貪污。你就算是拿槍抵著我的頭,我還是會說我不相信。我並不是要說服你跟我一樣相信陳菊的清白,而只是說,我不相信她會貪污,除非有人能拿出證據。否則,依我對她的理解,金錢與權力對她並沒有吸引力。如果你不認為如此,那我沒意見。你大可去懷疑她,但你若要問我的想法,那麼,我的想法始終是:我不相信陳菊會貪污。

我並不是一個不懂人世複雜的人,相反地,我從年少至今,經歷諸多非人遭遇,歷經滄桑,飽受磨難,什麼樣的人性陰險詭譎及貪婪狡詐沒見過?我知道絕大部份人都有一個收買靈魂的價格,但陳菊是個例外,金錢權力收買不了她。我認識的陳菊就是這樣。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人的基本個性會改變。

至於偉梵問說某些案子菊朝政府是否拿回扣?有此一問者,顯然涉世未深,太不了解人渣黨。這個黨,胃口之大,哪是什麼回扣可以餵飽?這樣問真是太好笑了。套句扁嫂吳淑珍的措詞,那個叫做「肉屑」,塞牙縫都不夠。

但是,我並非針對偉梵所問的案子在做回應,而只是講一種普遍現象。事實上,各位對於島內政治新聞或各種議題細節所知道的,肯定遠遠會比我多得多。二、三十年來,我過著一種近乎與世隔絕的隱士生活,我不但沒有什麼政治內幕,更是對於島內新聞疏於掌握。

即便是我在黨外活躍的那十年,我依舊是個獨行俠,既不交際,也不應酬,看到鎂光燈就閃,不煙不酒不嫖不賭,沒上過酒家,連 KTV 也不知道長什麼樣,而且從不介入也不過問圈內的無數是非爭議。我其實並不會比圈外人更能知道多少所謂政治內幕。

但是,重點來了:理解國際政治也好,島內政治也罷,理解政治在某個意義上就跟理解任何一個人一樣,你得抓住他的「個性」與「本質」,從而精準掌握藉以理解他的基本意義架構。

理解,並不是建立在什麼八卦或內幕上。我跟任何一個人談過幾句話或見上一面或看他寫幾個字,大概就能知道對方是個什麼樣的人,我完全不需要去調查他的任何經歷背景,更不需要知道他的什麼八卦。為什麼呢?因為一個人的個性必然會顯現在他的一言一行之中,甚至顯現在他的神情態度裏。(但是,一般人理解人事物卻不是這樣,非常低能我覺得。)

當然不是說理解事物也是這樣瞄一眼就能懂,而是說,透過長時間的關注其基本意義架構,我們就能深入掌握某種事物。我根本不需要去探查什麼八卦內幕。為什麼呢?因為意義是藏不住的。意義必然會以一種具有內在一致性的方式,呈現在每個現象之中。

縱然有些現象遭到刻意掩飾或偽裝,但它仍不足以改變整個意義架構,就如同一個人也許透過掩飾、造作與偽裝能夠欺騙人們於一時一地,但他終究不可能偽裝出另一種「個性」來。他的一言一行隨時會洩了他的底,差別只是在於你會不會看人而已。

至於人渣黨,你可以這樣看:如果你曾經跟它有過同志關係,那麼,你大約有三條路可走。一是同流合污:絕大多數人選擇了這一條,爭相表態,前途輝煌,財源滾滾;二是潔身自愛,獨善其身,極少數人選擇這一條,例如林義雄。至於第三條路則是選擇與之勢不兩立,例如我。

那麼,陳菊呢?她毫無疑問選擇了第一條路。她跟其他人的差別只是在於我相信她個人不至於墮落到跟其他人一樣,但她顯然接受了這樣一種腐敗與貪婪之必然性與必要性。

學姊認為,強調陳菊之個人清白並無多大意義,畢竟她所屬的人渣黨是如此下三濫,貪婪無度,無法無天。

學姊英明,她講得沒錯,我也知道,在公眾意義上,陳菊的個人清白確實毫無意義,那就像一群土匪打家劫舍,姦殺擄掠,裏頭有個將領卻說「我很清白哦,我沒有搶錢哦,我沒有殺人哦」,講這樣有意義嗎?妳的黨,妳的部下,十個有八個人渣,好話說盡,壞事做絕,妳自己還有什麼清白無辜可言?

不過,儘管在公眾層面強調一己清白毫無意義,但在個人層面,至少對我而言,依然意義重大;畢竟你不該把陳菊和人渣黨那些人渣等量其觀,視為同類。

各位不妨想像你從小就住在一個貪婪猥瑣無法無天無惡不作的土匪幫派裏頭,幫派每天幹的就是打家劫舍,姦殺擄掠,請問你怎麼辦?你只有我上面所說的那三條路可以走不是嗎?

萬一你真的相信這個土匪幫派真的有什麼「理想」,於是你選擇了第一條路。同志們個個都跟你說,打家劫舍撈錢奪權乃是為了追求將來「更大的理想」的「必要之惡」。如果你腦筋不夠清楚,你就很可能會相信這一切只是為了「更大的理想」,為了「追求大局」的「必要之惡」。

但是,這時候,你本身很可能依舊保持清白之身,但你相信各種撈錢奪權之行徑,乃是偉大的黨為了擴大影響力,為了日後完成獨立建國的神聖使命所必須容忍的「必要之惡」。套句陳菊的話,她說,民進黨若有什麼不好之處,那也只是一種「權宜之計」。

我曾提起,民進黨建黨第二年,也就是1987年年底,我就想退黨了。勸阻我退黨的人就是陳菊。她說,黨員這麼少,大學生黨員只有你一個,黨才成立一年,你就要退黨,那豈不是故意在打擊士氣嗎?

不久之後,遇到1988年的「520農民流血事件」,國民黨出動軍警,血腥鎮壓,把許多人打得頭破血流,我就更不好意思馬上退黨了。

但是,你知道我為什麼1987-1988年一直想退黨嗎?原因之一是我本來就不喜歡從事什麼黨務。原因之二是,姚嘉文1987年出獄,旋即跟黃信介競爭黨主席。在姚嘉文的請託下,我在高雄幫他忙。後來,他打敗黃信介,如願當選黨主席。有一天,忘了是在開什麼會或演講,我在會議中提到說本黨一些人一樣也是搞賄選,而且包娼包賭包工程,為什麼黨一方面指責國民黨賄選及包工程,一方面卻又縱容自己人做同樣的事?

姚嘉文不太願意在會議上公開回答,一直支吾其詞說「查無實證」,強調說沒有證據能證明有民進黨人賄選或包娼包賭包工程。我說,事實上並非「查無實證」,而是黨連查都不想查。姚嘉文一直要我「顧全大局」,認為這些只是小事,然後就宣佈散會了。

散會後,我仍不死心,繼續逼他面對這問題,到最後,他也不爽了,態度越來越不耐煩,回了我一句「做大事者不拘小節」。我說,「這不是小節,這就是大事,要不然我們幹嘛反國民黨?」於是他就不理我了,揚長而去。

不久之後,我就想,我是不是應該退出這個黨?我當時惟一沒想到的是,我沒想到我不但退了黨,而且跟這個喪心病狂危害台灣的黨勢不兩立。
請稍候...
紀念若雪巴勒斯坦資訊網 © 2002 -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