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昨天發佈川普的彈劾報告,指控他「煽動叛亂」、「鼓動恐怖襲擊」。美國司法部並表明已掌握上萬筆影像資料,將進入社區,擴大追捕「叛亂暴徒」。這裏有一段一分多鐘的視頻,請大家看看美國司法單位那樣一種「殺無赦」的強悍執法態度與嘴臉:
https://bit.ly/2XDI7LC
我想說的是,美國國會事件那樣一種程度的「暴動」算什麼呢?跟香港持續一整年完全無法無天的打砸搶及燒殺擄掠,相去何止千百倍。但是,美國卻以二十年刑度的叛亂重罪來追捕參與者,其中數十人甚至被定位為可處以死刑的「恐怖份子」;鎮壓過程中數人死亡,前兩天有位民眾被抓去訊問,回家後便畏罪自殺。美國的司法懲罰和街頭鎮壓,那個才叫做嚴厲。
但是,另一方面,美國和整個西方國家與媒體卻大力歌頌持續一整年、由CIA及英國情治單位所策動、完全無法無天的香港暴動,並且把主其事者那些漢奸,美化成仙,吹捧成捍衛人類文明的勇敢鬥士及全球性的民主英雄,包括之前的什麼「佔中」及「雨傘革命」,也是如此,完全就是眛著良心拼命歪曲事實,完全顛倒是非黑白。
相較於美國警方的開槍鎮壓,香港警方簡直軟弱得像小綿羊,卻被美國等西方國家與媒體抹黑為「暴警」,甚至對之提出制裁方案。至於香港司法機關,只不過把幾位帶頭者抓去問話,刑度不過數月徒刑,根本不痛不癢,西方國家與媒體 (當然也包括台灣) 卻馬上又開始抹黑,說成泯滅人性、傷害人權的什麼「大逮捕」、「大整肅」之「恐怖獨裁」。
我很納悶的是,國家會使壞,會造謠,會抹黑,會歪曲事實,大搞宣傳戰,但是,一般人為何也要跟著眛良心說話?如果在美國或西方任何一個國家,佔領國會便形同叛亂、政變或恐怖攻擊,佔領一秒鐘也不可能允許,為何在台灣卻可以大搖大擺地佔領數周,而且還會被吹捧為偉大的民主英雄?美國還曾讚揚大腸花運動,說它展現「民主活力」,還說北京政府看到台灣人民這樣一種「民主活力」將會感到驚嚇與恐懼。
我並不訝異國家的作為,因為西方的宣傳戰長年以來就是這麼一回事,透過媒體的全面控制,造謠抹黑敵國,盡最大力量製造與煽動它國的動亂,或是藉以對之發動侵略戰爭。我不能明白的是:個人為何也要跟著違背良知硬要扭曲事實?如果不是心眼邪門,難道真有人會蠢到連這樣的基本事實都看不出來?
陳真
發佈日期: 2021.01.14
發佈時間:
上午 2:11
請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