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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裕康 發佈日期: 2021.03.08 發佈時間: 下午 3:16
陳真大哥與懷軒兄,

謝謝二位的指教。特別是陳真大哥不厭其煩的給我哲普(真的是不厭其煩!!),讓我很不好意思。同樣的東西似乎講了很多次,竟然一直都沒聽懂。不過這次我似乎有點抓到要領了。

陳大哥說的第三點:「哲學畢竟和社會科學不一樣,哲學並非提出一套具有實證意義的理論,而是提出某種(往往自圓其說)的說法,訴諸某種說服力,而非訴諸證據。因此,哲學這東西往往得千言萬語,長篇大論,而且細得不能再細,而非粗糙地一翻兩瞪眼。」這是我一直以來的誤解。我總把哲學當成科學理論,試圖找出「最正確」的一種理論。所以會有之前一連串的問題。

然而若是如此,當您說「「隱喻式的表達」(metaphorical expression) 自由開放到這樣一種程度:究竟它產生了何種意義,連作者也不知道,無人可鎖定其意涵,包括作者也做不到。 」這意味著作者本身也不是自己作品的權威詮釋者。既然如此,為什麼我們還要去尋找作者原本寫作的真正意義呢?

這也是我自己的研究領域在爭論的問題。我自己想得到的原因,的確比較接近您所謂的「隱私語言」:要麼出於跟作者物傷其類的共鳴,要麼就是像銀翼殺手裡面Dr. Tayrell回答Deckard為什麼要他測試Rachael是否為複製人時的答案,純粹只是要「取悅我自己(indulge me)」。對於我而言,我自己的理由是「你當然可以從這些作品延伸出各種意義,但你不能說這是作者的意思。」

科普或哲普的確都只能給一種浮面的解說,對這些主題我大概也只瞭解這些皮毛─甚至這些還不一定是對的。不過還是很感謝二位的說明。

梁裕康敬上
請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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