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倒核災廢水這事,不應該從技術細節去計較其安全性。打個粗俗比方,就像有一個人打算在公眾游泳池裡尿尿,難道要以尿尿稀釋的程度來討論他這樣做是否正當嗎?
應該先把幾個原則問題搞清楚:
1. 如果這次日本可以這樣做,以後是否任何國家的任何汙染事件,都可徑行用海洋稀釋的方法解決問題?
2. 日本說要倒廢水是因為儲水槽滿了,請問多建幾個儲水槽對日本來說有任何技術上的困難嗎? 說到底還是成本問題,日本藉著把風險轉嫁給全世界來替自己省下這筆錢。這樣正當性何在?
3. 如陳真醫生所說,背後是否有國際政治因素?誰獲利誰受害?有沒有交換條件?沒搞清楚前,以日本、美國過往的紀錄來看,就有充分理由質疑其正當性。
孫從輔
發佈日期: 2021.04.14
發佈時間:
上午 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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