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臉書,因為人多的地方我都怕。而且,我相信愛好民主自由的臉書絕不可能容許我的言論存在。
我只會在巴勒網寫東西,其它地方一個字也不會寫。
我向來也不敢看別人轉貼我寫的東西,因為掛一漏萬,人們通常只會挑他想呈現的某個部份。問題是,整體不存,何來部份?
而且,文字所屬的context (脈絡)很重要,因為它是文字取得應有意義的來源。一旦脈絡不對,意思其實也就走樣了。
除了整體與脈絡之外,更重要的是 "我" 和 "我的文字" 的關係,一種態度,一種氣味,一種後設。維根斯坦吸引我,不是因為他所闡述的想法 "本身",而是貫穿在每個 "字裏行間" 那些難以言喻的感覺,也許那才是作者賦予語言文字的靈魂所在。
我常提起我 "遇見" 維根斯坦的那些軼事與話語,我就不提了。簡單這麼說,倘若不是因為那樣一種靈魂,那樣一種態度,我不知道哲學這東西有什麼好研究的,值得花上一輩子?
當我們說 "我認識誰誰誰",意思是說,我知道他叫啥名字、長啥模樣、幹些什麼工作、有些什麼學經歷之類。但是,真正的 "認識" 卻不是這麼一回事。
我大概能想像我的哪些文字會被大量傳佈,哪些則會被直接略過,視而不見。但是,那些被略過的東西,恐怕才能找到藉以理解整體與脈絡的那把無形的鑰匙。
自己講解自己寫的東西,感覺很蠢,很丟人,應該沒有人會一邊拍電影一邊在電影中講解自己的電影,事實上它依舊是講不出來的,無從指涉的,就好像手指無法指向自己一樣。
人們的不理解,當然一大部份是作者自己的問題,他表達能力太差了,怪不得別人。但是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為了與人溝通,就得通俗,你總不可能出口成章,總不可能動輒道可道非常道;文字語言既然要通俗,就得付出通俗或庸俗的代價。
這事實上也彰顯了自言自語的價值。侯孝賢說得對,"背對觀眾是創作的開始"。我想,也許思想或哲學或文學或聲音、繪畫與影像等等等,一切文的東西都一樣,自己與自己就是一個最好的溝通對象,而企圖公眾化則產生傷害;惟有那些孤燈寒窗下所產生的 "難以與人言" 的東西,自然也比較純粹一些。
維根斯坦說,他的作品有兩部份,一部份有寫出來,另一部份沒寫出來,而恰恰是沒有寫出來的那部份才是重要的。
我也有兩部份,一部份寫在黑板上,供大家戲弄、歪曲與蹂躪,另一部份就像自慰,自己寫給自己看,寫得像一片汪洋,而恰恰是自慰的那部份,才是重要的。
陳真
發佈日期: 2021.09.28
發佈時間:
上午 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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