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在網路上聽范勇鵬引述過的一句話挺有道理:「觀念和概念決不是無害的,用對手的思想回擊他,將使他們合法化,允許他們繼續存在。」這句話不適合套用在匿名抹黑的人身上,其一是稱不上是對手,其二不存在可討論的思想。但其中道理相似,這些偷雞摸狗的匿名者的表達式決不是無害的,順著這種表達式去澄清或解釋,將使其合法化,讓空洞的表達式佔據版面和閱讀者的時間。台灣民主的運作模式,大概就是這樣浪費大把時間去議論一大堆不存在的假議題,一方做假球,另一方接,持續靠著資本輸入玩轉這種毫無意義的生存模式。資本只有在有利可圖的情形才會大量流入,而這種利益不限於商業邏輯,而必須包含廣義的政治邏輯,也就是把對手打垮,直到可以把對方搜刮乾淨了,那就是大量收益。
我們說匿名者不算個人也並非在否定他的生理價值,而是他做為一種資本的人格化,所謂的"人"並非一個重要的本質部分,就好像在談論資本主義下的工資勞動時,人只是充當活的勞動力被商品吸收,或者說是作為商品價值(死勞動)的活來源,在資本家的眼中,重要的是勞動力的價值而非是"人",若機器可以替代人產生相同價值,那人根本就不必要。所以匿名的問題也是一樣,重點根本不是這背後有沒有一個活生生的人,而是他是以一個什麼樣的方式起作用,是作為一種屬己的生命活動,還是作為資本的人格化,是有很大差別。
個人淺見,歡迎批評指教。
吳宜修
發佈日期: 2021.12.11
發佈時間:
下午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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