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續)
個性關乎數量,無關善惡。“我”是1,而人們卻往往是全部。
一個人如果有其個性,就會跟群眾產生某種不太友善的距離,不易親近,不易溝通,更不可能“討喜”了。反之,想要順應眾人者,才會想討其歡喜,進而炫技、迎合,缺乏個人“語言”。
我常覺得,撇開公眾事務或知識不談,純粹就我個人之需要而言,我實在不知道上網到底是要看什麼。在網上,我常一片茫然,網路對我而言根本就是多餘的。原因無它,人們的個性往往引不起我絲毫的興趣,我不相信一種面目模糊乃至普遍猥瑣的心靈能夠帶給我任何的觸動,甚至知識與思想亦如是。
這不是什麼文人相輕,而只是人事物之所必然,畢竟作品不可能比人大。一個人本身如果無足可觀,他哪有可能還會有什麼動人的“作品”或知識?
當然,這並不是說“他們”的生命只是一團毫無意義的存在;恰恰相反,在隱密的個別事物上,所有人都還是一樣的,並無差別。悲歡內容也許不同,本質則一,無從規避。
陳真
發佈日期: 2022.02.02
發佈時間:
上午 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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